第101章 連鎖加盟合同(1 / 2)

一、概述

連鎖加盟合同是指企業與其有業務往來的獨立中小零售商組成連鎖,以便於統一進貨或管理而形成的規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二、格式與寫作要點

(1)相關術語解釋。

(2)雙方從屬關係。

(3)加盟店資格。

(4)雙方權利與義務。

(5)店址的選擇。

(6)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7)銷售協議。

(8)加盟金與保證金。

(9)費用分擔。

(10)商品、服務質量管理。

(11)守密義務。

(12)合同期限。

(13)合同解除。

(14)保證事項。

(15)合同變更。

三、典型範例

××連鎖公司加盟合同書

甲方:××連鎖公司

乙方:加盟店

第一條本合同相關術語解釋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指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加盟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與公司的注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會計係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係統。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於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加盟店。

公司商標:指稱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雙方的從屬關係

1.合同當事人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係。

2.乙方不具有代行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利。乙方職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店鋪由乙方自立經營,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乙方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隻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公司的連鎖加盟店:

(1)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受過甲方規定的訓練,並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經與甲方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者。

2.如乙方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