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銷售代理合同(1 / 2)

一、概述

銷售代理合同是指規定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表前者向第三者招攬生意或簽訂合同的一種授權協議。一個向客戶公開其代表身份的代理商,在向客戶銷售產品時,隻充當其委托人的發言人或營銷渠道,其行為不得超出實際或書麵的授權範圍。

二、格式與寫作要點

(1)銷售區域及銷售產品。

(2)責任銷售額。

(3)係列代理。

(4)貸款預估。

(5)供貨方式。

(6)銷售價格。

(7)售後服務。

(8)退貨。

(9)培訓。

(10)廣告費。

(11)合同修改。

(12)合同期限。

三、典型範例

××公司代理店合同書

第一條總則

本合同確定××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其代理店××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之間的商品供銷事項。

第二條銷售區域及銷售產品

作為甲方的代理機構,乙方的銷售區域限製在××地區,銷售產品為甲方所生產的××係列產品及附件。

第三條指定區域外的銷售

乙方如接上條所定銷售區域以外的訂貨,必須事先與甲方聯係,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經過調查,確認這項交易不會損害其他代理店的利益,乙方可以接受訂貨。

第四條排他性交易

乙方隻能從甲方進貨,然後銷售給客戶,不得經銷其他公司同類產品。

第五條責任銷售額

乙方在指定銷售區域內每年須完成××萬元的銷售額,但不規定具體商品的銷售額。

第六條係列代理

在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設立下屬係列代理店。

第七條貨款預估

乙方在接受客戶訂貨時,可委托甲方預估貨款,向甲方提交預估請求表,經甲方核定後,送交乙方。

第八條供貨日

甲方須根據乙方訂單內容將貨物發送到指定場所,如無指定送貨地,貨物離開甲方倉庫時即為供貨日。

第九條直銷權

即使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也可以將其產品直銷給乙銷售區域內的客戶,但甲方必須充分尊重乙方在指定銷售區域內的銷售權。

第十條銷售價格

甲方對乙方的供貨、乙方對客戶的銷售價格,均由另外的銷售價格表確定。

第十一條銷售價格維持

甲、乙雙方都有義務維持上條所確定的銷售價格,如大幅度提價或降價,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售後服務

商品的售後服務工作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確有困難,可請求甲方幫助,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業務代理

甲方在乙方銷售區域內的直銷業務,如需技術指導和售後服務,可委托乙方代理,其費用由甲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