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不明白我姥爺對家裏的一切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我更不明白我姥爺為什麼非要讓我在那住著。我就這樣夾夾縮縮地在那裏讀完了初二和初三。我迫不及待地要去縣裏上高中,為此我逼迫自己學習到了忘乎一切的地步。就在我中考完的前一天,我的瘸老太太後姥姥死了,死於她的多年宿疾。她本來對她的病早已習以為常,她本以為排斥走了我小姨她可以利用我姥爺可觀的的退休金優裕的生活下去,誰知道就這樣死了。對此,我姥爺多年不來往的親戚和女兒們歡欣鼓舞,甚至有一個精研易經在我們當地以算卦聞名的老爺爺把這件事情歸功於我,他說我眉黑命硬,是我把瘸老太太克死的。於是所有人都說我立了大功都對我笑臉相迎。我隻想飛一般逃離那個冷熱交替的寄居地。
我感謝地上的大螞蟻把我當成樹爬到我身上把我從二十年前的九七回憶拖了回來。背上的汗把濕透了的半袖粘在身上,像怎麼也甩不掉的過往。我不想再想起令我心痛的一切。我要想點開心的事情。有這樣的事情麼?有吧。
那一年的春晚上,那英和一個臉上塗了兩坨嫣紅發型像一隻貓一樣的女歌手合唱了一首讓人願意一遍又一遍回味的歌,我和同桌說那首歌真好聽,後來有一個女生寫了一個紙條給我說我會唱,我教你吧。那個女生坐在我前排,她是我們班的文娛委員,我看到那張紙條時全身酥酥的,心裏酸酸甜甜,像是長大以後第一次喝酒時瞬間輕飄飄地聽不清身邊的一切聲音。後來我並沒有和她學唱那首歌,我們那學期結束後全年級按成績分班,前五十名劃為重點實驗班,我是第一名,我輕飄飄忘乎所以忘記了和她相約九八。後來我想起她時隻記得她在回答老師提問時舉起的右手,她的右手白白淨淨的,不像我的手一年到頭黑乎乎的有時還有裂口和凍瘡。
後來我到了幾十裏外的縣城讀高中才知道那個像貓一樣妝容的女歌手當時就已經是兩岸三地聞名遐邇的大明星,再後來關於她的感情的新聞和她的歌聲一樣都成為了飄渺如雲端的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