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樂業是一種積極的職業態度
人生的真諦在於追求幸福和完滿,我們需要從職業生活中主動去追求那份屬於自己的快樂和滿足,做個樂業的教師。樂業的核心乃是教師職業對於教師個人生命的安頓,即教師個人能從教師職業中找到人生的精神依據,妥善地安頓自己的心靈生活。“樂業”與“敬業”同樣重要,隻有真正從教師職業中找到人生的價值歸宿與生命歡樂的人才可能積極敬業。
樂業:一種積極的職業態度
樂業作為一種職業態度,指樂於從事教育職業。具體指教師樂於與學生分享知識、經驗、智慧、情感,與學生共成長,共幸福。由此派生出以下6種“樂”:①樂於教學;②樂於育人;③樂於和學生交往;④樂於和同事進行業務合作;⑤樂於和學生家長、相關的社會人員交往;⑥樂於學習、反思和研究。
樂業作為一種職業體驗,即從教育這種職業中獲得人生的樂趣。梁啟超在《敬業與樂業》一文中認為“敬業即是責任心,樂業即是趣味”。教師的職業趣味感使教師將教育職業當做生活的一部分,發自內心地享受教育過程和教育結果,其樂趣主要來源於:學生的發展;教育教學活動本身的樂趣;自身成長的喜悅。
這種積極的職業態度取向和情感體驗作為一種道德情感,產生於對教師職業活動的內在興趣、職業理想、對職業的理解。教師的職業興趣是教師在從事教師職業的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特殊個性傾向,它使教師對教育職業具有向往的傾向,樂於去從事這種職業,在此基礎上產生愉悅的情感體驗。隻有當我們把這份工作當成一種樂趣,由此人生變得豐富的時候,我們才可能成為真正的好教師。這種“好”不僅僅是道德意義上的“好”,更是教師生命狀態的充實與完善。
教師的職業理想是教師對自我職業生涯的整體規劃與追求。這種職業理想使教師對自己的職業有明確的遠景規劃和奮鬥目標,是教師前進的動力。教師在職業理想的驅動下,會使職業興趣更加穩固,會對未能使其產生直接興趣的教育活動產生間接的興趣,從而抱著一種積極的心態從事教育工作,激發其創造潛能的發揮,使其生命狀態更充實。
正是在職業興趣和職業理想的引導下,教師才會以積極的心態投入教育工作,在教育活動中會自覺加深對教育的認識與理解,在認識與理解中把握教育活動對社會、他人和自身的意義,在對教育意義的把握與追尋中找到自身的生活價值和生命意義。隨著這種認識與理解的不斷加深,教師對自身生活價值和生命意義的把握也會隨之不斷加深。正是在這種“加深”中,教師的職業人生境界得以不斷提升。從而提升自己的職業人生境界。
樂業:師德修養的理想境界
我們之所以稱樂業為師德修養的理想境界,是從道德的利人、利己兩個角度來講的。從利人的角度講,師德修養的理想境界指教師在師德修養的積極實踐中,最大限度地促進學生的發展。樂業的教師由於能以一種積極的態度從事教育工作,能更深地認識和理解教育活動,把握教育活動過程和結果的意義,因而在同等的專業水平下,他們會用自己的生命去從事教育,用生命點燃生命,用生命啟發生命,用人格感染人格。因而學生所獲得的,將不僅僅是知識與能力;學生學習的過程將不僅僅是發展的過程,同時也是享受、感悟生命,欣賞生活的過程。
從利己的角度講,樂業使教師的師德遵從成為一種自覺自願的愉快行為,而不再是僅僅出於一種社會責任、良知和理性自覺。在這種愉快的教育行動中,教師將充分享受到自身生活的幸福與職業人生的完滿。
師德修養境界的提升經由以下路徑來實現:敬業——悟業——樂業。
敬業是一種職業人生操守,是人們出於一種職業敬重,對一種外在規定性即職業道德規範的遵循。具體到教育領域,是指教師對教師職業神聖性、職業價值、職業責任的內在理解與認同,以及以此為基礎而表現出來的對教師基本職業道德規範、學校教育教學基本規章製度等的遵循。表現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指勤勤懇懇、任勞任怨,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敬業乃教師的基本職業態度,它有利於培養教師的職業價值感與尊嚴意識,提升教師對自身職業的自信、自覺與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