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才知識(2)(3 / 3)

到唐朝時科舉製日益發展完善,它使唐朝又一次出現了人才的繁盛,但世族製的遺風並沒有完全消除,門蔭製仍占很大比重,由此而導致了以後的牛李黨爭。而創業階段的人才和軍事人才主要還是從實際鬥爭中選拔,武舉製也起一定作用。科舉製好比一個指揮棒,大大影響了封建社會人才的成長。比如唐代科舉重詩、賦,知識分子必須學習寫詩、賦,這對唐詩、宋詞的興盛無疑起很大作用。後來的科舉重策論、重八股文,知識分子必須皓首窮經,學寫八股文章,這也從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學的研究,但同時又束縛了人們的思想。

遼、金是少數民族建立的王朝,是從氏族社會後期進入奴隸社會並很快躍進到封建社會的,因此這兩個朝代的選才原則都帶有原始社會末期的特征。尤其是遼朝的”世選製“不僅獨具特色,而且影響了遼朝的興亡盛衰。這種製度不同於世襲製,但又不同於選賢與能的民主推舉製,而是由民主推舉製向世襲製過渡,即從親族的圈子裏選拔有能力的人當皇帝和各級官吏。皇位世襲製是遼朝中後期才最後確立的。對漢族知識分子則延續了唐朝的科舉製。金朝在創業階段也有氏族社會選才原則的痕跡,但從金太宗開始就用科舉製選拔幽燕之士,到世宗、章宗時科舉製逐步完備,並帶有自己的特點:即創立了女真族科舉。漢族進士科舉沿用唐宋舊製略有變通,對女真族的士人則用女真字考試,考試的內容還是儒家經典,是女真字的翻譯本。用少數民族文字做工具實行科舉,這在我國曆史上具有特殊的意義。

宋朝的科舉製沿著唐朝的路子發展變化,但同時出現了許多弊病,王安石變法時對學校、科舉同時進行了改革,這種辦法維持了半個世紀,到南宋後期才確定了用程朱理學考進士的製度,尤其是明清變成了八股取士,又隻是從四書、五經中出題,科舉成為束縛人們思想、培養封建統治階級奴才的工具,於是科舉製由進步變為落後,逐步走向衰落。但元、明、清的選才製度也各有自己的特點。如:元朝的科舉就有這樣幾個特點,一是在全國統一之前曾一度實行(窩闊台時),但後來長期有爭論,沒有實行,到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年)才正式采用科舉製,這時離元末大起義已為期不遠了。二是把蒙古人、色目人分為一組,漢人、南人分為一組,雖都用漢文考試,但前者錄取標準放寬,後者較嚴,實行優待蒙古人、色目人的政策,這既是四等級製在科舉製上的反映,是一、二等級的一個特權、也是從實際出發,因為蒙古人、色目人漢文水平不高,是對少數民族的一個優待措施。三是重視程朱理學,從四書出題,規定用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至於其他經書,如《詩經》以朱熹之說為主;《易經》以程朱為主,但可兼用古疏。明朝開始並不太重視科舉,朱元璋曾一度實行,後又停止了一段時間,同時從國子監的學生中和民間及下級官吏中直接選拔人才,稱為三途並用。門蔭製也占很大比重,軍官實行世襲製。後來科舉的地位越來越高,但也曾屢次重申三途並用的原則。清朝除科舉外,還特別發展了捐納製度。這種製度從漢朝就已發源,當時有所謂”貲選“,富家子弟向政府交納一定數量的資財,可做郎官,稱為”貲郎“。漢文帝時晁錯提出入粟拜爵,開始隻是賣爵,並未賣官,但官吏犯罪可以入粟贖罪,繼續得到做官的機會。到後來才公開標價賣官。此後的王朝每當財政吃緊或政治腐敗之時,住往援引漢朝的先例。明景帝賣官是為了籌集軍費對付也先的進攻,清朝開始是為了平定三藩之亂、鎮壓農民起義,因經費不足,標價賣監生資格,賣舉人、進士資格,以後政治日益黑暗腐敗,於是大量賣官,包括賣官位空缺,從而導致政治更加黑暗。到了近代就出現了學習西方培養人才、選拔人才的辦法,廢科舉,興學校。但學校仍是主要通過考試選拔人才,這與科舉製的考試雖然不盡相同,但就測驗人們的智力這一點看,卻有類似之處。這就是我國選拔人才的辦法逐步變化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