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生事務管理概述
(一)學生事務管理概況
斯坦福大學與我國高校類似,它在每個學院都設有學生事務管理辦公室,多數辦公室與學校層麵的職能相近,如住宿管理、學籍管理、學生生活服務等,但也有為各自教學服務的,且其編製沒有與學校層麵保持嚴格統一,而是根據各學院的需要安排。
斯坦福大學學生事務管理部門組織結構完善,部門齊全,旨在為全校各年級、各族裔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服務和發展項目,以支持大學完成人才培養任務。與一般美國大學學生事務部門比較,斯坦福的學生事務部門其工作內容不僅涵蓋了一般的學生事務,而且包括了許多專業化、係統化的方麵,他們直接麵對學生,所做的工作不僅僅是宏觀上的決策,更多的是指導與參與。
(二)組織機構及職能
斯坦福大學的學生事務由一名副教務長(Vice Provost for Student Affairs)主管,副教務長對教務長負責,副教務長下設五個助理副教務長(Associate Vice Provost),助理副教務長分管五個辦公室,包括學生生活處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Dean of Student Life)、教育資源處長辦公室(Office of Dean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健康中心(Vaden Health Center)、注冊管理辦公室(Office of University Registrar)和住宿教育辦公室(Office of Residential Education)。
1.學生生活處長辦公室
這個辦公室下設5個部門,主要負責研究生生活、司法事務、學生活動、會議服務和斯坦福學生聯合會等工作。
(1)研究生生活辦公室(Graduate Life Office):是研究生獲得課外各方麵的信息、建議和幫助的資源中心。
(2)司法事務辦公室(Office of Judicial Affairs):主要負責對學生行為的評判和相關規定的執行,致力於營造誠實可靠的校園環境。在這個體製下,學生必須遵守校園規範,包括斯坦福基本行為規範(Fundamental Standard)和榮譽規範(Honor Code)。
(3)學生活動辦公室(Office of Student Activities):專為超過600人的大學承認的學生團體、斯坦福學生聯合會以及男學生聯誼會和女學生聯誼會提供支持與幫助。該辦公室還通過刊物、專題討論會、一對一谘詢和重要活動策劃及支持等方式為學生組織提供服務。
(4)會議服務中心(Tresidder Meeting Service):為學校的社團及附屬人員或組織提供場地及優質的活動服務,包括會場設施、餐飲、住宿、休閑設施和許多其他資源,便於個人或團體的聯係。
(5)斯坦福學生聯合會(Associated Student of Stanford University):學生聯合會成立於1891年10月20日,代表斯坦福大學全體學生的利益,為超過500個學生誌願組織提供資金支持,在大學各個層次的決策中代表學生的利益、需求和觀點,並力求每年為提高學生生活質量而創新計劃和開拓新的服務項目。
2.教育資源處長辦公室
該辦公室下設11個部門,主要有亞裔美國人活動中心、國際中心、黑人社區服務中心、職業發展中心、墨西哥裔美國人活動中心、公共服務中心、同性戀雙性戀及變性者社區資源中心、美國原住民族文化中心、殘障學生事務辦公室、婦女社區中心和多元文化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