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紀律
·幫助學生尋找合適的工作
·提供教育機會和服務信息
1949年ACE發表同名文章,提出,學生事務要考慮學生的需要,為學生提供包括招生、建立個人檔案、住宿、紀律、資助、職業規劃及求職、身心健康等17個方麵的服務。
1958年,菲德(Feder,D.D.)等人通過ACE的學生人事管理會議提出了“現今普遍知曉”的學生服務項目11項:
·招生錄取
·注冊記錄
·學術谘詢
·健康服務
·食宿服務
·學生活動
·經濟資助
·就業安置
·個人谘詢
·特殊診斷(包括閱讀補習、學習習慣、演講與聽力)
·特殊服務(包括新生入學教育、老生顧問服務、外國學生項目、婚姻谘詢、宗教活動)
綜合上述考察,並結合中國的實際,蔡國春將美國高校學生工作內容概括為10個方麵:
·招生(Admissions)
·注冊管理(Registration)
·定向教育(Orientation)
·宿舍管理和住宿生活(Housing and Residential Life)
·行為規範和紀律(Student Code of Conduct and Student Discipline)
·經濟資助(Financial Aid)
·學生組織和學生活動中心(Student Organizations and Student Center)
·健康服務(Health Service)
·谘詢服務(Counseling)
·就業指導(Career Planning and Placement)
在學生事務管理工作應該向誰負責的問題上,王衛放將其分為兩個方麵,即“向學校負責的要求和責任”和“向學生負責的要求和責任”。美國學生工作的專家則歸納為四個方麵,即管理、學生成長教育、谘詢和校園生態。程晉寬按係統論的觀點,認為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組織具有三種功能:輸入功能,包括招生、經濟資助和定向;流通功能,包括評定、輔導、活動、訓練、健康服務和學生宿舍管理;輸出功能,包括就業指導、職業安置和校友事務。於偉認為,美國學生事務工作大致分為三大板塊:學生管理工作(校園教派的管理、學生行為的管理、製定相關政策、安全保障、醫療保障、公寓管理服務及其他服務)、學生谘詢服務(心理谘詢、學習輔導和就業指導)以及以學生自主發展為主題的學生社團活動。方巍認為學生事務管理“可以分為學生活動、教學輔助活動、生活輔助活動和學生事務工作自身的管理”等四個方麵。
5.美國高校學生事務的管理模式、體製及特點
關於美國高校學生事務的管理模式,蔡國春對此問題的研究較為深入。從曆時的角度,他把美國高等教育史上學生事務管理的典型模式歸納為替代父母製、學生人事工作、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四種;從共時的層麵,根據報告關係方麵的差異,分為直接報告(Reporting to the CEO)、間接報告(Reporting Through Another Institutional Officer)、雙重報告(The Dual Reporting Relationship)、分散型組織結構(A 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 Structure)等四種模式;根據學生事務的內部管理結構,分為經費來源模式(The Revenue Source Model)、服務相關模式(The Affinity of Services Model)、職員協會模式(The Staff Associates Model)、直接監督模式(The Direct Supervision Model)等四種。
關於美國高校學生事務的管理體製,主要有三種觀點:蔣威宜通過中美對比,認為美國高校學生工作的重心在宿舍部,是以學生宿舍為單位管理學生的管理體製。吳高潮以機構設置為據,指出美國學生事務管理是一種由副校長領導學生事務處,下設多個中心的條狀運行機製。蔡國春認為“高校學生事務管理體製包括學生工作管理行政體製和高校內部學生工作管理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