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讀書,也喜歡買書。可是不會從心所欲地痛痛快快的買過一次書,卻是我對書發生感情以來一樁最遺憾的事情。這便是我沒有資格成為愛書狂或是愛書家的緣故。
正因為這樣,我便有一種寧願把手頭僅有的錢去買一本自己看中的書,而不願花在別方麵的必需用途的脾氣。這麼一種脾氣,決不會是行外的人所能理解的。19世紀英國的潦倒作家喬治一吉辛,在他的一本有名的隨筆裏,就敘述過他怎樣為著要買到自己喜愛的書而挨饑抵餓的經曆。多年以前,看過一部描寫巴黎拉丁區藝術家生活的影片La Boheme,說到一個詩人在窮到沒飯吃的時候,牽了一隻猴子到外邊去賣技,弄到一點錢回住處去時,經過舊書攤,突然發現了一本他找了二十年的詩集,歡天喜地的把它買到手,結果幾個窮朋友等待他回來解決的飯餐卻沒有了著落。這一類在當時認為滑稽的故事,到了自已有了這種體驗以後,才知道故事裏麵是含有眼淚的。
由於喜愛富有美感的書,往往看到一本裝幀講究的書就把它買下來,也是我個人的脾氣。有些時候,在同樣的情形下也會考慮一下,覺得那並不是急需的,不買也罷。可是離開書店以後,心裏又總是對那本具有誘惑力的書念念不忘。於是經過一番內心的鬥爭之後,結果還是跑到書店去把它買到手來。然而這麼一種惡劣的習性,卻無形中加重了自已經濟上的負擔。而我的書架上所有的一批數量不多的“存書”(不是藏書),便是在這種並不輕鬆的情形下積累下來的。
對於一個文人,書真是生活上的沉重負累。我想不少的人也有同樣的感覺。特別是生活在香港這樣一個狹小的都市,居住的地方有限,容許放置書的地方更有限;偏偏書的數量卻又不斷膨脹加上環境和人事上的許多複雜因素,使人不能在固定地點長久安居,搬起家來,首先得為書的安放地方煩愁。在我碰上這個難題的時候,唯一的解決辦法便是“疏散”:每每遷居一次便賣書一次,自己艱苦積累的書一下子成批斷送,說起來是很傷心的事,卻又是無可奈何的事。
說到賣書,新的書也隻能當作舊書賣,一句話說,就是不值錢。在我來說,最大規模賣書的一次,是日軍攻陷香港,我要離開這個“地獄”回內地去的時候。那時候賣出的書是論斤計值的,有如出賣廢紙。事實上,即使在今天,情形也沒有兩樣,不同之處隻是,有些舊書店還肯按書的性質或是冊數約略估價。
代價低得還是不成比例。但賤價買入而高價賣出,卻是舊書店老板的經營方法。
在我的記憶中有過如下的兩回故事:有一次,我把清理出來的一束舊書,疊起來有兩尺來高,送到住處附近的一家舊書攤去。因為不能無端割愛,隻好當作半送半賣的素價兩塊錢;老板用鄙屑眼光看看那些書之後,隻願付我所要求的半數。我隻好將就。回去住處不多久,一個愛逛舊書攤的朋友來訪,手上拿著一隻報紙包裹,他笑著把包裹打開來,是一木廚川白村的《文學十講》。他問道:“是你賣掉的書吧?”他是從我曾經加工裝幀這一點認出來。我問他買了多少錢。他豎起兩個指頭:兩塊。這一刻間,我不知道說什麼話才好了。
另一次的事。偶然同朋友黃蒙田兄碰頭,他告訴我,在中區某舊書店裏見到有我失存的書。我急忙趕去。果然在那舊書店的雜亂無章的書堆中,找出了我正要找尋的書,而且一共有三本。我抽出一本向那小胖子的老板問價錢。他說兩塊錢。我還價五角。我認為隻值這個數目。那小胖子瞪眼看著我,說我不識貨。他指住那本書,用了儼如內行人麵對外行人的神氣:“你知道這是名家作品嗎?”這可以說是舊書商在顧客麵前對什麼書都用得著的口頭語。其實他根本就不懂什麼。
我極力製造理由把書的價錢貶低,他也極力製造理由把價錢提高。‘我幾乎忍不住失笑出來。
“三本全要,價錢低一點不可以嗎?”。
不可以!這老板的固執叫我奈何不得。看見他要把書放回書架裏去;我隻好委屈地退讓了。我花了六塊錢買了三本殘舊的書。
“有什麼辦法?這本書是我寫的!
197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