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快發展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的步伐,提高少數民族群眾的文化素質,河西各民族縣政府製定一係列優惠政策,如逐年提高教育經費,為牧區小學少數民族學生免費供應課本,免收學費,給貧困牧民家庭子女發助學金,高校降低分數錄取少數民族考生進入大學學習等。肅南縣規定:凡在民族中學集體灶起夥(含親朋家借宿)的少數民族學生,一年按10個月計,每人每月領取15元的助學金。在祁豐、明花、大河、康樂等學校寄宿的少數民族學生,家在本地10年以上的漢族學生,一年按10個月計,每月每人領取8元的助學金。助學金由縣教委預算,縣財政列為專項經費支出。自1977年恢複高考製度到1995年,大專院校錄取張掖地區少數民族考生133名,中等專業學校錄取少數民族考生118名。
(五)建立適合民族特點的雙語教育體製
藏族、蒙古族和哈薩克族有本民族傳統語言文字。根據民族區域政策,堅持“雙語”教學形式,即用漢語文和民族語文相結合的教學形式。從1979年起,肅南縣在祁豐區學校、馬蹄寺小學、皇城鏵尖小學和映翔小學,從一年級起每周加授藏語2—3節。到1989年,張掖地區開設藏語文的小學4所,學習藏文的學生630名;開設藏語文的中學l所,學生33名,占藏族中學生的3.34%;開設蒙古文的小學2所,學生24名。
阿克塞自治縣經過在群眾中調查研究,認為過去以哈語文教學為主的形式,不利於人才培養,也不適合於本縣經濟建設對各類人才的要求,於是對過去民族語文教學形式進行了改革。在民族中小學,以漢語文教學為主,單科開設民族語文課。有條件的小學逐步開設外語和計算機課。
(六)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
根據基礎教育實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體製,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調動社會多方麵的積極性,依靠少數民族群眾,廣開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1985—1995年,省政府向張掖地區撥專項資金100萬元,地方自籌80萬元,在肅南縣建成20所寄宿小學。張掖市政府先後向民族小學捐資37萬元,學校自籌、社會捐助23萬元,新建校舍2759平方米。向平山湖蒙古族自治鄉投資12萬元,新建校舍889平方米,建起平山湖、井井河2所寄宿小學。1990年,張掖地區民族小學全部實現了“一無兩有”、“六配套”。
由於各級政府精心規劃,精心組織,各少數民族群眾熱心支持,戰鬥在民族教育戰線上的教師艱苦奮鬥,無私奉獻,河西地區民族教育事業取得顯著成績。20世紀末,河西各民族自治縣中,肅南、肅北和阿克塞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天祝普及了初等教育。肅南縣1993年基本普及初級義務教育,1997年提前兩年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高標準達到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兩基”標準,裕固族成為全國第三個整體實現“兩基”的少數民族。2000年,肅南全縣小學階段適齡兒童入學率、畢業率、學成率、鞏固率分別達到97.9%、100%、98.5%、99.5%,初中階段適齡兒童入學率、畢業率、學成率、鞏固率分別為97.8%、96.9%、97.2%、99%。
第四節教育基本建設
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優先發展教育事業的戰略‘地位逐步得到落實,政府投入逐年增加,社會各界也為此積極努力,改善教育設備,創造教育事業發展的條件,成效顯著。
一、千方百計增加教育投入。改善辦學條件
(一)切實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力度
科教興國是全社會的責任,首先是政府的責任。河西各級政府清楚地認識到,增加教育投資,改善辦學條件,事關教育事業的發展,事關教育質量的提高,事關整個民族素質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局。發展教育事業,不增加教育投資是不行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河西地區各級政府在財力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逐年增加對教育事業經費的投入。
張掖地區1978年教育事業費支出數為667.7萬元,是當年全區財政收入總額的25.11%,是當年全區財政支出總額的10.74%。到1989年,全區教育費支出數為2588.2萬元,比1978年增長2.5倍,是當年財政收入總額的30.88%,比1978年上升了5.77個百分點,占當年財政支出總額的13.9%,比1978年上升了3.16個百分點。1994年底,地委、行署明確規定,全區財政性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在1993年2.2%的基礎上每年遞增0.25個百分點,到1997年達到3.2%,20世紀末達到4%。教育事業公用經費占教育事業費的比例每年增加2個百分點,1997年達到25%,20世紀末達到30%,從1994年起地區財政每年拿出50萬元作為地區職教中心建設的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