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影響以後的婚姻家庭生活。受傳統社會道德的影響,在婚姻生活中,當一方得知另一方有過婚前性行為後,會降低其在自己心目中的價值和地位,減弱對他(或她)的尊重,乃至產生消極的評價,甚至產生猜疑、怨恨等心理,從而給婚姻家庭生活蒙上難以驅散的陰影。這既會大大影響夫妻感情和婚姻家庭生活的質量,也會使婚姻生活潛伏危機,遇到一定時機就會爆發,從而嚴重影響婚姻和家庭關係的穩定,甚至導致婚姻破裂,家庭解體。此外,還有部分有過婚前性行為的人,對婚姻關係可能采取輕率、不負責任的態度,從而也影響婚姻關係的穩定發展,特別是當婚姻生活中出現矛盾和問題時,不是想辦法去克服矛盾和解決問題,而有可能產生“離心傾向”,另覓新歡,造成家庭解體。第三,影響非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長。未婚妊娠所生育的子女,在成長過程中,往往得不到法律和社會的認可,並受到社會和他人的歧視,從而在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麵遇到許多麻煩和困難,使他們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不關心他人,不關心國家、社會,甚至不關心自己的命運前途及發展,影響其人格完善與發展,容易成為具有反社會傾向的人。大量的研究和調查表明,未婚先孕者的子女,很難抵禦社會的歧視和排斥,他們往往是違法犯罪行為的高發人群,很容易導致犯罪行為,造成危害社會的後果。
①參見彭曉輝《性科學概論》,第385頁,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
參見彭曉輝《性科學概論》,第386頁,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
第四,引發違法犯罪行為,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對於那些失身又被拋棄的女孩來說,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處理結果,將可能造成極大的風險。一方麵她們可能因此而自卑失落,陰影難消,一蹶不振;另一方麵她們中有不少人自暴自棄,自甘墮落,或為金錢性欲出賣色相,或為報複男性,縱情聲色,如走上賣淫之路,從而影響社會治安。
還有一些發生了婚前性關係的人,男方不想與女方成婚,而女方不同意,尤其是女方以懷孕要挾男方,迫使男方與自己結婚;在這種情況下,一些男性則有可能采取極端措施,如暴力乃至殺害等來解決問題,從而引發犯罪行為,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這類事情在社會上已經是屢見不鮮。
3婚外戀行為的生活風險
第一,婚外性行為和性關係使得性與婚姻、愛情與婚姻相分離,這種分離使當事人有可能逃避與性行為相關的社會責任;這種逃避行為,不論是對家庭、配偶、子女,還是對婚外性對象,都是不負責任的。同時,這種不負責任的性行為和性關係削弱了人品,毀壞了自製與自尊,同時也破壞了對他人的尊重,對社會信任機製也是一種嚴重的損害。
第二,婚外性關係傷害了夫妻之間的感情,激發夫妻矛盾,嚴重時將使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甚至導致婚姻家庭的解體。據研究,在20世紀80年代,婚外戀行為往往對合法婚姻造成致命的傷害,導致合法婚姻的解體。如今,盡管人們對它的容忍度有所提高,它不一定必然導致婚姻破裂,但對夫妻感情的傷害則是毋庸置疑的。即使婚姻關係能夠繼續下去,但夫妻之間可能貌合神離、同床異夢,婚姻生活將發生質的變化,僅僅成為一種形式。①第三,婚外性行為和性關係違反了社會主流道德意識,一旦被揭露,會招致當事人和婚外性對象身敗名裂。這種後果,不論是對①參見彭曉輝《性科學概論》,第381頁,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
個人的生活和事業,還是對家庭生活,都將帶來嚴重影響,對子女的成長發育也是十分不利的。
4性騷擾行為的生活風險性騷擾行為是指違反當事人的意願,對其所做的含有性意味的言辭或舉動,或者是不受歡迎的性侵犯行為或性傷害行為。它所造成的生活風險體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