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性風險(3)(1 / 3)

(一)婚姻中的性生活不和諧所造成的生活風險婚姻是兩性結合的一種社會形式,是一定社會製度確認的夫妻關係;家庭則是基於婚姻而建立起來的,性愛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家庭的其他功能,如經①阮芳賦:《性的報告---21世紀版性知識手冊》,第14頁,中醫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阮芳賦:《性的報告---21世紀版性知識手冊》,第18頁,中醫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濟功能、教育功能等,都在逐漸弱化,性與生育之間的聯係也逐漸弱化,生育不再是性的惟一目標,甚至不再是性的主要目標。於是,性生活在婚姻維係中的地位也就越來越重要。同時,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由物質匱乏所導致的夫妻矛盾呈下降趨勢,而由性生活不和諧所導致的夫妻矛盾呈上升趨勢。在上述情況下,性生活的不協調、不滿意也越來越成為導致離婚的重要原因乃至主要原因。“性生活不協調造成的離婚,中國統計部門得出的數字是約占三分之一強,即約35%,這已不是一個小比例了。但據法院部門的深入調查所得的實際數字就高得多,即要占到60%~70%,也就是三分之二強。美國有一位研究離婚的專家菲立浦博士更說:‘20宗離婚案件中,即使可以列出其他原因,也有19宗是由不愉快的性生活所引起的。’也就是說,他認為離婚95%是和性生活不滿意有關的。這個估計數字可能是過分的高了,不過倒是足以提醒人們,保持一種良好的性生活對於美滿的婚姻是多麼重要。”①一位美國醫生馮·德·魏爾德在《理想的婚姻》中說:“正常的人在夫妻之愛中,如果沒有實現肉體的徹底交往,就沒有身心上的幸福可言。而同樣的,相互之間如果沒有心靈上的交往,那麼肉體上也不會有理想的結合。”這表明,隻有既具有性愛又具有情愛的婚姻,才是理想的婚姻、高質量的婚姻。而情愛或性愛中有一方與婚姻分離,都是造成婚姻質量低的主要原因。

其一,原本心理上諧調、平等的夫婦,可能因為不了解人類在性行為中的男女差異而得不到滿意的性生活,從而相互猜疑、爭吵、抱怨,以致感情破裂,婚姻關係難以維係,最終以離婚和家庭解體而告終。

其二,由於某些傳統性道德對性的長期束縛,婚姻雙方不敢去表露自己的性欲、性快感、性偏愛(如位置、姿勢等),似乎關於①阮芳賦:《性的報告---21世紀版性知識手冊》,第372頁,中醫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性的一切(盡管它們在事實上是正常的)都羞於啟齒;性生活過程中出了什麼問題也不敢提出來尋求解決,以致性生活越來越缺乏樂趣,並發展到越來越嚴重的地步,甚至成為夫妻雙方關係緊張的根源,影響婚姻的美滿歡樂和家庭的穩定幸福,導致離婚的可能性增加。

(二)性越軌行為所造成的生活風險性越軌行為,即違反性社會規範的行為。一般來說,性越軌行為是社會中的多數人不認可、不讚同的行為。主要包括:同居行為、婚前性行為、婚外性關係等。

1同居行為的生活風險

第一,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一旦同居者之間產生財產分割、繼承等方麵的糾紛,當事人往往得不到應有的法律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容易受到損害;第二,在一些情況下,同居關係的破裂,往往使同居關係中的一方或雙方陷入人財兩空、身心俱傷的境地;第三,同居者如果生育子女,同居生活不利於子女的撫養和成長;第四,同居生活往往受到傳統社會的否定性評價,目前,社會上的大多數人對同居生活持不讚同態度。①2婚前性行為的生活風險婚前性行為、未婚先孕,已是世界各國共有的社會問題。在我國,隨著社會的改革開放,傳統的性觀念逐漸淡化,婚前性行為越來越普遍,未婚先孕者也越來越多。婚前性行為以及由此造成的未婚先孕,將麵臨許多生活風險:

第一,對女方建立婚姻家庭造成不利影響。一方麵,一些女性發生性行為的初衷是促使婚姻家庭關係的建立,但結果往往適得其反。受傳統性道德的影響,一些女性仍然奉行“從一而終”的觀①參見彭曉輝《性科學概論》,第379頁,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

念,發生了婚前性行為之後,就認為自己隻得或隻能與對方結婚,並對對方百般遷就忍讓,即使發現男方有難以容忍的缺點後,也不能或不想與之分手。而女方越是這樣,男方也就越會輕看甚至鄙視她,最終導致感情破裂,造成“始亂終棄”的惡果。另一方麵,在中國,一般而言,人們在內心深處是不願意與一個有過婚前性行為的人結婚的,男性尤其不願意與這樣的女性結婚。①在這種情況下,有過婚前性行為的女性在成家立室的道路上顯得困難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