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文化衝突一方麵表現在東西方性文化、性觀念的衝突上,另一方麵表現在男權文化與女性主義的衝突上。男權文化與女性主義的衝突主要表現在由觀念衝突所導致的實物衝突與各種衝突事件和運動上,尤其體現在女權運動上。女權運動很早就興起了,但直到20世紀60年代,才得以發展壯大,而導火索是當時興起的一場“性革命”。“現代技術結束了對大批人工勞力的需求,原子能和技術的進步在軍事上比人數眾多的軍隊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①因此,家庭的生育功能顯得沒有以前重要了,傳統意義上的婚姻也就不再是那麼必要了。從傳統意義上說,由於多生孩子已變得不太重要,女性的地位就下降了。與此同時由於女性“擺脫”了她們的傳統角色,在性的方麵她們可以和男人一樣自由。但是,女性在教育和就業的方麵並沒有享受到與男性同等的機會,所以她們不得不仍然扮演依附於男性的傳統角色。盡管性的革命發生了,但女性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順從於男性。這種情況最終導致了20世紀60年代後期和70年代初的女權運動的大規模爆發。
縱觀西方女權運動的發展曆程,可大致分為三個階段:(1)最初是帶有濃厚政治色彩的“女權”階段,即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50、60年代。政治平等、經濟平等、職業平等以及精神解放是這一階段女權運動的重要標誌。(2)第二階段是1968年以後出現的新一代女權運動,即強調“女性”的女權運動。這一階段的運動強調性別差異和女性的獨特性,注重女性不同於男性的心理體驗、象征表征和內在情思。這時,隨著女權運動的高潮不斷,社會上響起了反對的聲音。一部分人認為不論是“女性主義”還是“男性主義”都是把性別意識極端化,它會加重兩性的對立,不利於從失衡的性別關係走向和諧的性別互動和合作。比較合適的提法應該是“性別主義”或兩性互動,即強調兩性之間的依存關係,突出男女休戚與共的自然和社會意義,以及明確實現兩性和諧的共同責任和合作方式。男性其實也是男權文化的受害者,應該是女性的合作夥伴。應該從兩性互動的視野來觀察和分析兩性關係和女性發展。這就需要淡化男權意識,培養和加強兩性互動觀念,為兩性之間的有效溝通和合作,建造一個無性別傾向的平台。(3)因此,20世紀80年代,出現了第三代女權主義,即將“女權”、“女性”加以整①李銀河主編:《西方性學名著提要》,第658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合折中的重“女人”的女權主義。第三代女權主義注重多元論,提倡男女文化話語互補,使女人不再成為與男人對立的“準男性”,而是女人成為女人,男人成為男人,在充分尊重男女獨立人格的基礎上揚棄傳統文化的弊端和偏見,完善和發展健康的人性。她們認為,男女之間新的合作關係的建立才是婦女解放的真正目的。女權運動的發展過程,正是男性文化和女性主義產生衝突並不斷調和的過程,第三代女權主義以追求兩性和諧為目標,這是女權運動的最大進步。
性的權利衝突
一、性權利要義性權利的概念是由女性主義者提出和倡導的。她們認為,在傳統的男權社會裏,女性的性權利被社會否認或者歪曲了。因此她們把爭取與男性同等的性權利作為男女平等運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權利是指主體能夠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為,以及要求他人相應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為的許可和保障。性權利就是指個人主體在性關係和性活動中擁有的這種許可與保障。一般說來,性權利應該由法律設定和確認,並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在目前的社會中,由於人們在思想觀念上還沒有充分認識到性權利的重要性,因此許多性權利還處於呼籲或者道德製約的層次上。性權利至少應該包括以下三個方麵:(1)性關係方麵的權利。每個人都有自主選擇性伴侶的權利、拒絕某個性關係的權利、在性關係中不受侵害的權利、在性關係中受到侵害後要求保護和索賠的權利、解除現有性關係的權利等。在我國,這些性權利一般都被包括在有關婚姻的各項法律或者法規之中。(2)性行為方麵的權利。性行為的雙方都有要求性行為、發起性行為、參與性行為、拒絕性行為和終止性行為的權利,有堅持或者改變自己的性行為方式的權利。(3)在性的各個表現方麵的權利。個人有權以自己的方式來表現自己的性要求、性情感、性感受和性觀念;有權拒絕他人針對自己的各種性表現;如果他人的性表現侵害了自身,個人有權要求保護和索賠。性權利的實施並不是隨心所欲的,必須遵循以下兩個原則:(1)任何人在實施性權利的過程中都不得侵害他人的性權利。要求主動發起性行為的一方,在堅持自己的性權利的同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去強製對方順從自己的性要求。(2)每個人的性權利都是平等的,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形成性方麵的任何特權。在一個具體的性關係或者性活動當中,任何要求自己的性權利的一方,有義務保證自己的性權利與對方的性權利是平等的和等量的。1978年世界性學會成立了。該學會自創立以來,一直致力於在世界範圍內維護性權利,促進性健康,維護性的多樣性,推動性學的研究與發展。1999年8月第14次世界性學會議在中國香港召開,在會議上通過了《性權宣言》。世界性學會的《性權宣言》目前並不具備任何實質性的法律效力,但它確實是世界範圍內多年性權與性自由運動的一項偉大成果與結晶。該宣言翻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