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性衝突(1)(2 / 3)

限製婦女活動,將婦女置於服從於男性的準則和法律中的現象在世界範圍內普遍存在。於是許多個人或群體形成了性別平等和改善婦女狀況的思想。19世紀中期以來,這些思想慢慢地引起了法律上的變化,雖然禁止性別歧視的法律通常沒有真正實施,但在20世紀它們開始發展成大部分憲法和法律法典的一部分。這種引起社會變化的思想一般被稱之為“女權主義”,女權主義者們開始認識到,我們追求的不僅僅是一個二元的係統,而且更應該是一個二元平等的係統。在現代社會中女權運動高潮不斷,女權運動的許多要求開始受到社會的承認,如同工同酬、接受教育、法律上男女平等。世界上許多地方的基層婦女組織利用當地法庭抑製家庭暴力,並從宗教和文化傳統中尋找學說來支持給婦女更大機會的觀點。這些運動的過程,正是兩性衝突激化並不斷尋求解決方法的過程,也是一個推翻單性模式,力圖建立二元平等係統的過程。隻有通過這一過程才能緩和兩性衝突,實現兩性的和諧相處。

二、性的性別差異兩性之間在性這個問題上存在著相當大的差異。由於生理、心理和社會的原因,使得兩性在性欲、性觀念、性的行為模式上呈現出不同的特點。

1兩性性欲的差異

“第一代性學家艾賓的一個關於男女兩性在性方麵差異的觀點流行了數百年,很能代表人們對這個問題的傳統看法,他認為,在男女兩性之間,男性擁有更強的性欲望。”①不僅是西方文化,而且世界上許多文化對男女性差異都持著這樣一種觀念。實際上通過實證調查發現女性的性欲和性能力並不是低於男性,而是由於女性的性欲望和性能力受到了社會規範的壓抑從而沒有能夠充分發揮出來。從表麵現象看,男性的性欲望和性能力似乎是強於女性的,但如果觀察這種現象背後的社會運行機製,我們就會發現,這種區別並非來自兩性心理的區別,而是來自社會規範的影響。雙重標準的①李銀河:《性的問題·福柯與性》,第138頁,文化藝術出版社2003年版。

社會規範幾千年以來一直向女性灌輸這樣的觀念:男性的性欲望比女性更強,性能力比女性更大,於是不僅男性相信這種說法,就連女性也對此信以為真。

在現代的性觀念中,男女性欲相近的觀念已為大部分人所接受。“早在1863年,美國的摩舍博士(CleliaMosher)就做過一項關於女性性行為的調查。調查發現,占樣本80%的女性自述有性欲望;72%經曆過性快感;64%有避孕經曆。”①她的研究成果表明,即使處於社會氣氛極為壓抑的維多利亞時代,一些女性還是能夠享受到性的快樂,能夠表達出她們對性的欲望。男女兩性性欲雖然相近,但由於生理的原因,還是具有不同的特點。女性性心理發育比男性早,但性欲發展是漸近的,一般到20歲以後才漸漸感到性欲的強烈,而男性在17歲時性欲就達到較高水平。男性的性欲具有開放性的特點,因此絕大多數男人婚前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著手淫習慣。女性的性欲有封閉性、半封閉性的特點,女性的性欲取決於經驗性的傾向很大,因此女性一般都能感覺到自己婚前、婚後性欲的明顯差異。男性性欲易受視覺刺激而引起性衝動,女性性欲則主要依賴於觸覺刺激。男性性欲在18~30歲時最為強烈,30歲後便開始下降。女性性欲的強烈期在35歲前後,40歲達到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