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性別差異是自然選擇的結果,正是這種性別的差異導致了最初的分工,社會分工在父權製等製度規範作用下固化,形成“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模式,女性從此被限製在家庭範圍內,雖經20世紀女權運動風暴的洗禮,但女性在當今的就業中仍然屢遭歧視。知識經濟的到來將會給兩性帶來一個平等競爭的社會氛圍,女性在知識經濟時代將會有大的發展。但在科技革命帶動社會由工業經濟向知識經濟轉型的今天,性產業全球泛濫。本章將從性與分工,就業中的性別歧視,地下性產業中的女性角色和科技革命帶來的性資源互補等方麵展現性與經濟的關係。
性與分工
一、性差異與兩性分工人類同所有的物種一樣肩負著延續生命和繁衍後代的重任。繁衍後代的可能性在人類出現之初,就已經被造物主所賦予,那就是兩性的結合。人類所麵臨的現實問題是如何延續已存在的生命形式,使這兩個群體能夠在生理成熟後實現兩性的有機結合,以便產生新的生命形式,並將繁衍的重任代代相傳。這個過程實際上包含了兩大任務:生命的生產和物質的生產,前者主要肩負人類的繁衍任務,後者主要完成生命的延續任務。這兩類任務是相互緊密聯係的,沒有生命的繁衍,人類不可能延續很長的時間,沒有人類的延續,生命的繁衍也就失去了社會意義。但由於性別差異(前麵章節已敘述,此處不再贅述),女性偏重人類自身的生產,而男性則偏重物質生產,但這還不是兩性的社會分工。
所謂社會分工,就是社會勞動劃分為互相獨立又相互依從的若幹部分,與此相應,社會成員固定地分配在不同類型的勞動上。簡言之,分工就是不同種類的勞動的並存。①追溯人類的原始狀態,我們發現:人類早期沒有社會分工。最早的社會生產是獵取自然界的天然物資,其基本的項目是采集和狩獵。在社會發展的“孩提時代”,簡單協作是基本的勞動方式,勞動沒有劃分成相互獨立的部分,人們從事某種勞動時,一般都采取集體行動,對不同項目的勞動,則按需要的迫切程度和勞動的客觀條件順次進行。與簡單協作相適應,勞動者本身也沒有職業劃分,每個人既是獵人,又是漁夫和戰士,人與人處於自然狀態。我國處於原始階段的鄂倫春族,在解放前,他們還以狩獵為主,在獵季,全體成員一起合作,女人也一同前往,男子的主要任務是狩獵,女人則擔任做飯、喂馬、曬獸肉等工作。
曆史上人類最初的分工是自然分工。這種分工起初隻是性活動方麵的分工,後來由於天賦、需要、偶然性等原因而自發或自然地產生分工。
原始社會男女自然分工的狀況是:男性承擔體力支出量大而又具有危險性的工作,女性從事較輕且在住地附近的勞動。恩格斯根據摩爾根研究古代社會的資料指出:“男子作戰、打獵、捕魚,獲取食物的原料,並製作為此所必需的工具。婦女管家,製備衣食---做飯、紡織、縫紉。”我國解放初期還處於原始階段的黎族,展現了原始社會的自然分工狀態。在他們的社會裏,男子擔負犁田、耙田、砍山攔、排稻子等勞動,女子擔負插秧、割稻、鋤草①劉佑成:《社會分工論》,第21頁,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159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等勞動。
隨著畜牧業和種植業的出現,人類形成了定居生活的農業部落,人類逐步由采集狩獵社會進入到農業社會,在這個轉變過程中,人類產生了第一次社會大分工:農業與采獵活動相分離。伴隨著農業社會的分工,兩性的自然分工逐漸固定並形成了社會分工。在公元前約3000年,中東開始了耕種文化,犁田幾乎普遍是男人的任務,婦女隻在緊急的情況下才偶爾操犁。又如西班牙、葡萄牙或挪威的沿海地區,男人長期出海捕魚,紡線織布成為婦女的主要勞動。①除了生產上的性別差異外,農業社會還存在著經商貿易上的性別差異。經商貿易既要求有能力得到貿易的貨物,又要求有能力四處流動,而這兩點男人更有能力做到。而婦女因為流動的能力受到財產和身份等文化規範的限製,因此在農業社會裏大部分的經商者是男性。在某些文化裏,婦女雖然也在本地經營食品和其他基本生活商品的小宗零售,但像貴重金屬、香料、糧食、木材、香水等物品的經營則主要是男性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