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自願原則,即雙方自願的原則,主要指女方自願。人類性行為的本質在於它的社會性。性,作為一種社會性行為,是男女雙方互動的行為。這樣就會有雙方主動或僅僅一方主動,雙方願意或僅僅一方願意的區別。在現實生活中,無論從生物本能還是社會性質來看,男性一般都處於主動和進攻的地位。因此,在性行為中,男性不僅要滿足自己生理和心理的需要,也應顧及女方的意願。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婚內強奸等,同強奸的性質一樣都違背了“自願”的原則。但是“自願”原則也應有一定的範疇,就目前來說,有些青年男女受“性解放”、“性自由”思潮影響,未婚即隨便發生性行為,雖是“自願”,卻有違人類文明的健康發展,不為健康的性價值觀所接受。
二是無傷原則,主要指兩人之間的性行為不會影響他人的幸福,不會傷及後代的健康,不會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與發展。“無傷”原則也要求講究衛生,使性行為無損於自己或對方的身心健康。“無傷”原則是建立在“自願”原則基礎之上的,不符合“自願”原則也就無所謂“無傷”原則之談。婚外性行為是“無傷”原則最典型的反麵代表,不管是一夜情,還是婚外戀中的性行為,都①彭曉輝:《性科學概論》,第294頁,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
傷害了自己的家人,影響了社會風氣與安定團結,是對“無傷”原則的違背。如此看來,婚前性行為,嫖妓賣淫等也屬於對“無傷”原則的違背。所以,“無傷”原則應從各方麵廣義理解,以保持性行為的合理性。
三是愛的原則,指具有愛情的性行為。性價值的原則,隻有“自願”和“無傷”是遠遠不夠的。單純的“自願”,可能是沒有愛情的自願;單純的“無傷”,隻是一種低級的、衝動型的、無情愛的性行為而已。隻有具有愛情的性行為,才符合性道德原則。愛是在性欲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蘊含著真摯熱烈情感和精神追求的靈與肉的結合。有愛,男女之間才能具有一種對等性、專一性、排他性和強烈持久性的相互關係;有愛,性活動才是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雙向過程。因為男女雙方既有從對方那裏得到性愛的權利,又有為對方履行性愛的義務。因此,現代性愛的產生,特別是其內涵的日益豐富和完善,為現代社會的性價值觀提供了新的準則。
四是婚姻原則。性行為是一種本能行為,需要各種規範來製約。“婚姻”原則就是一種法律規定。兩性之間產生愛情,這愛情即使是“自願”與“無傷”的,也必須經過法律的程序予以認可,才是符合社會價值觀的。這就意味著,“婚姻是法定的男女生活的結合”。婚姻是兩性結合的社會形式,它能形成社會所承認的夫妻關係。對於社會來說,隻有夫妻之間的性交關係才合乎規範。“婚姻”原則,實質上還是“愛”的原則。因為沒有愛情的婚姻也是存在的,如包辦婚姻、買賣婚姻等,所以,第四個原則應與第三個原則有機地結合起來,並與第一個、第二個原則統一起來進行綜合評價,才能完整準確地表達出性價值觀的基本原則。
以自願原則、無傷原則、愛的原則和婚姻原則為準則,就可以正確指導人們的性行為。從宏觀上來看,雖然目前的社會性價值觀仍不盡如人意,沒有形成統一合理的思想觀念,但是展望未來,可以樂觀地預見:人類性價值觀作為人類精神文明發展的重要方麵,將隨著人類物質文明的不斷進步而邁向更加完善、合理的新境界。
二、規範與性
從性的種族進化與社會演化的曆史中我們可以發現,性選擇的社會化是性進化史中的一個重要轉折。對於動物來說,性選擇通常指自然選擇,即通過雄性動物的性競爭,獲勝者可以獲得繁衍後代的機會。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的性交姿勢,使得人的性行為逐漸成為身心兩方麵的具有審美成分的享受,同時女性發情期的消失意味著女性在任何時期都能發生性行為。這些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的性生活方式,擴大了性選擇的範圍,提高了性選擇的頻率。人可以在其一生中與多個異性發生性行為,頻繁地更換性對象,這些導致了性交雜亂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