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我國傳媒業發展的需要,通過資本運營實現資產重組已經成為當前眾多媒介集團一個無法回避的話題。但是,在傳媒業資本運營中,存在著一些需要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麵進行創新才能解決的關鍵問題,諸如傳統管理體製與規模化發展的矛盾;傳媒業產權模糊與資本運營對產權內在要求的矛盾;允許業外資本進入傳媒業可能導致國家喪失對新聞媒體的主控權,進而影響國家的宣傳政策和新聞媒體的喉舌作用的困惑等等。這一切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釋和巧妙的製度安排,那麼傳媒業的資本運營可能僅僅是一種美麗的幻想。
或者即使勉強繞過政策的製約,進行或明或暗的實質性操作,其結果也隻能是一種發生了畸變的非常規的資本運營,是難以真正實現資本運營的應有效用的。而在這所有的矛盾與困惑中,產權是一個基礎性的、起到“瓶頸”作用的環節。為此,本文試圖從產權的角度對我國傳媒業資本運營作一探討,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解決途徑。
一、資本運營對產權製度的要求與我國傳媒業產權現狀
要探討傳媒業的資本運營,我們首先要了解現代市場經濟中資本運營對產權製度的要求是什麼,我國傳媒業現存的產權結構與市場化資本運營是否存在著相悖的地方。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找到傳媒業資本運營的突破口。
眾所周知,市場化資本運營要求這一權利不是超經濟的政治和行政權利,而是經濟的權利。它一般有以下三個特點:1)可分性(drivabi1ity),即產權可以不斷地分解細化為各種權能形式;2)可讓渡性(transferabi1ity),即產權可以從一個主體手中自由地轉移到他人之手;3)排他性(exc1usivity),即必須把財產權利明確界定在某個產權主體身上,並與他人的權利相獨立,全麵肯定某個主體的權利範圍。其中第一個特點,是產權日趨社會化並使市場普遍化的製度條件,舍此便沒有了資本運營廣闊的空間;第二、第三個特點則構成了資本市場化運營的基礎或者前提,舍此便沒有市場的形成。
具有以上特性的產權,實際上是社會化產權的發展形式,它同樣需要政治法律製度及意識形態的確證與強化。因此,簡單地甚至武斷地把與市場資本運營兼容的產權製度歸結為私人產權製度,是沒有道理的。今天,要使我國傳媒業真正走向市場,並在可能遇到的各種挑戰中繼續發展,必須使傳媒業的國有產權製度具備上述特征。
那麼,當前我國傳媒業的產權製度是怎麼樣的呢?
第一,傳媒業產權歸屬不清晰。我國法律規定,新聞媒體產權是由國家代替全民所有,屬國有獨資。然而,當前我國大大小小媒體的實際投資者、主管者卻是黨政部門、社會團體、國有企業等機構,這些機構對媒體資產並沒有合法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這樣,媒體產權不清,就無法自由流動,也就無法通過資本運營實現媒體資源優化配置、產權重組。與此同時,由於資本運作主體雖然在理論上確切,而在具體運作中模糊,自然也就缺乏激勵與約束功能,其結果必然導致當事者失去動力,經濟效率就難以顯現、提升。約束是一種反麵的激勵。產權既是一種利益關係,也是一種責任關係。從利益出發,是一種激勵;從責任出發,則是一種約束。我國的傳媒業需要明確地界定產權,這樣必然會對媒體的經營者產生一定的激勵和約束,也就可能改變傳統國有企事業單位常見的管理層效率低下的狀況,傳媒業的資本運營才會有更高的效率。
第二,傳媒業產權結構單一化。長期以來,我國傳媒業一直屬於單一的國有性質。這樣,產權的交易就無從談起;而產權結構的多元化是最基本的產權製度安排。隻有允許產權結構多元化,才能為企業融入資金,帶來把資源和現金當作資本運作的理念、機製、人才和習慣,進而,從內部尋求更能適應並體現競爭狀態的生產流程和運作狀態的管理模式與方式,從外部對媒介市場做出靈敏的反映。
第三,傳媒業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不能有效發揮。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是指產權安排,也指產權結構驅動資源配置狀態的改變或影響資源配置的調節。比如,高度集中的產權結構決定資源配置的計劃調節,而分散多元的產權結構決定資源配置的市場調節。由於產權歸屬不清,且產權結構單一,我國傳媒業的資源配置至今主要依賴於計劃調節,這樣在市場化的進程中自然難以發揮其應有的效能。
應該說,我國傳媒業產權現狀,已經成為我國傳媒業資本運營的掣肘。筆者認為改變我國傳媒業產權屬性單一化的傳統體製,明晰我國傳媒業產權,充分發揮其資源配置功能是我國傳媒業經營者在決定進行資本運營或者實踐資本運營時需要首先考慮的關鍵問題。
二、傳媒業產權改革與國家主體地位的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