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據寶華同誌介紹,早在1980年8月18日,也即《國營工廠法大綱》提出前,鄧小平同誌就已經在《黨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中提出來要改變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製了。但當時意見不一致,在收入《鄧小平文選》時把這段話刪掉了。1986年7月1日是建黨65周年,新華社公開發表了這篇講話全文,有心人曾作了對照比較,發現原版書中沒有這段話。這說明,對廠長負責製,大家的認識經曆了一個過程。
寶華同誌至今還清楚地記得,1984年2月彭真同誌在杭州召集中央各個部門、國務院一些綜合部門的同誌,一起組織了一個企業法調查組,彭真同誌親自主持,在杭州和上海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彭真同誌會後又到南京去調查,寶華同誌則到常州去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向中央書記處作彙報。胡耀邦同誌親自主持中央書記處會議,並在會上講了一句有名的話:“原來這個製度,名曰集體負責,實際無人負責。也無力負責,無法負責。”
看來,隻能用事實來轉變人們的觀念了。1984年初,在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同時,少數企業試行了廠長負責製,初顯成效。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選出6個城市進行《企業法》草案試點——實行廠長負責製的試點。隨後,試點的範圍又有擴大。
直到1987年初興起的企業承包責任製,不僅同廠長負責製緊密結合,將前兩年有所起伏的企業領導體製改革引上了健康發展的軌道,而且較好地調整了國家和企業的關係,給企業注入了新的經營活力,同時也為實行“兩權分離”、“政企分開”找到了可行的形式。
據寶華同誌回憶,經營承包責任製是山東的同誌最先提出來的。當時,山東把財政任務背回去後分不下去,最後想出這個辦法,把任務承包了。也就是你給國家完成了多少財政任務後,剩下的都是自己的。這個辦法把大家的積極性動員起來了。這就像農村的承包:交夠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承包責任製在當時確實起到了作用,它把責權利結合起來,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大家的積極性,但隨之也暴露出許多新問題。首先,個人承包,特別是失去了監督的個人承包,弊端叢生,監督機製沒有跟上。其次就是立法不健全,雖說承包有一個條例,但缺乏經驗,不夠完善,所以也容易使一些貪圖近利的人鑽空子。第三個缺點就是配套改革沒有跟上,“一包就靈”、“以包代管”,放鬆了企業管理。
生產力的發展開始呼喚現代企業製度。
企業三項製度改革關鍵是觀念的轉變
把企業三項製度改革作為企業改革的突破口,是在1992年召開的中國企業管理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上提出的。在這之前,北京市就提出了砸爛三鐵(鐵交椅、鐵飯碗、鐵工資)。解決幹部能上不能下、職工能進不能出、工資能升不能降的問題。最後要改變企業“能生不能死”的問題。讓企業克服“等、靠、要”的惰性,充分激發企業的活力,讓企業在改革中走出被動的困境,具有新的生命力。
盡管由此引發了一些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當時人們思想觀念上沒有轉變,依然是平均主義在作怪。配套改革,尤其是社會保障製度改革沒有跟上,加重了企業負擔,相應的立法工作也沒有跟上。
事實證明,當時的這些改革方向是完全正確的。沒有當時這個“突破口”,就不會有今天企業改革的成就。當然,如果當時真正能夠轉變觀念,認真把這項工作抓下去,解決好當時就顯露出來的一些問題,今天國有企業的困境可能就會大大緩解。
可見,三項製度改革的關鍵是一個觀念的轉變,誰轉變得早,誰就擁有了主動權,誰就更具有活力,誰就更有可能在改革的大潮中成長為強者。看一看今天的國有企業改革,這一點仍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袁老最後風趣地說,過去講世界形勢大動蕩、大分化、大改組,現在看來,我們的企業改革也是大動蕩、大分化、大改組。十幾年的改革,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進展,又積累了經驗、理清了思路,當然也留下了一些教訓,這使得更多的人對國有企業改革的多樣性、探索性和複雜性多了一份關注和理解,並從中得到有益的啟示。回顧這段艱辛之路,它給人的啟示就在於,改革中如果沒有觀念上的改變,就不會有改革的真正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