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是企業家要學會做一個政治家和社會活動家。一個企業當家人,企業內部矛盾和外部矛盾都集於一身,他必須善於調節和解決這些矛盾,學會做人的工作,充分調動起全體職工的積極性。
“就造就企業家隊伍而言,除了企業家自身素質外,是不是還有一個社會環境和外部條件的問題?”
袁寶華認為,當務之急是要盡快建立一個企業家形成機製和激勵機製。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企業逐漸成為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作為企業領導人的企業家也應該形成一個相對獨立階層,正如科學家、藝術家、政治家一樣。為此,就必須改革傳統的幹部管理體製,使得一大批有經營才能的企業家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全社會都應該為企業家的成長創造條件,給企業家一個更加廣闊的施展才華的空間。有了這樣的社會環境和企業家的形成機製,業績突出的企業家在競爭中憑其良好的信用和聲譽就可以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和更大發展空間。相反,那些靠行政級別過日子、經營不善、形象不佳的企業領導人就應該為競爭所淘汰。那種幹部終身製、易地做官的情況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這樣,不僅有了企業家隊伍的形成機製和激勵機製,同時也有了製約機製。因為,企業家不再是終身製的官員,對一個把當企業家作為自己終生職業追求的人來說,信用和聲譽要比財產的製約強度大得多。
“我們在采訪中發現目前存在兩種情況需要引起重視。一是幹得好的企業家被提拔為更高職位的行政領導人。再者是許多業績突出的廠長(經理)由於不聽話而被主管部門免職。對此,您怎麼看?”
袁寶華說:“這些情況實際上是舊體製留下的弊端。對前一種情況而言,必須打破廠長(經理)的‘官本位’製,使企業家從公務員係列中遊離出來。提拔行政領導人最好從公務員序列的基層提拔,而把具有較強經營管理才能的企業家留在企業,這樣有利於穩定企業家隊伍。就後一種情況看,其實是如何保護企業家的合法權益的問題。我們的一些同誌,特別是企業的主管部門總是習慣於把企業的廠長(經理)當作算盤珠子一樣撥來撥去。把聽不聽話作為任用廠長(經理)的標準。我前不久看到了《工人日報》關於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廠廠長魏汝亮的報道,像這種對企業家任意處置的做法是不行的。搞市場經濟,推行現代企業製度,一方麵要大力造就企業家隊伍,另一方麵必須保護企業家,以保證企業家隊伍的不斷壯大和相對穩定,沒有這一保證,要想把國有企業搞活,可以說是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