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具屍體解剖完了,心裏還是沒底,大家更加沉默了。
我們繼續默默地解剖完3歲和5歲男孩的屍體,居然沒有發現任何一點兒可疑的損傷。
“若不是你提出這麼多疑點,通過屍體解剖,我們絕對可以確定這是一起意外案件。”陳法醫說,“四具屍體的口鼻腔都有蕈狀泡沫,手指間都有泥沙和水草,肺內大量液體,水性肺氣腫,胃內也有水草和溺液。這是標準的溺死屍體啊。”
我點點頭,說:“你說的這個,我也認可。但是孩子的鞋子、死亡時間和現場距離之間的矛盾、孩子背後的損傷,都是疑點,不解釋清楚,不能心安啊。”
“我們刑事技術也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林濤安慰我道,“小羽毛還在和朱大隊他們進行調查,偵查部門說不準能發現一些有價值的線索呢。”
四具屍體的解剖,進行了將近六個小時。縫合工作全部完成後,已經夜幕降臨。秋冬交替的季節,位於山裏的殯儀館,異常陰冷。
我洗完手,裹起衣服,走到車裏,發現放在車裏的手機有十幾個未接來電。
最害怕多個未接來電,我連忙解鎖手機,發現電話都是陳詩羽打來的。不知道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我趕緊回撥過去。
“我的手機調靜音了,放在車上沒帶。”我說。
我的話還沒有落音,陳詩羽就打斷了我,說:“快來現場吧,我們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來的好消息讓我有些措手不及,連忙跑回解剖室,叫上林濤和韓亮,頂著夜色,一路呼嘯著重新回到現場。
因為還沒有確定案件性質,所以刑警大隊並沒有成立專案組。負責本案的偵查人員,都聚集在轄區派出所內,還有一些技術人員正在圍著一輛電動三輪車進行勘查。
“什麼情況?”我一進門就問朱大隊。
朱大隊斜靠在派出所所長辦公室的椅子上,叼著一支煙,一副悠閑的模樣,說:“案子破了。”
“什麼?真的是殺人案件嗎?”我問。
“不是。”朱大隊說,“嫌疑人叫劉兆國,本村村民,離異獨居。平時為人也很老實,因為喜歡帶小孩子們玩,所以很受村裏孩子們的歡迎。”
“怎麼確定他是嫌疑人的?”我問。
“你提的疑點啊!很酷!我們動用了警犬,用3歲孩子的另一隻鞋子作為嗅源,進行氣味搜尋。沒用多長時間,就找到了劉兆國的家。恰巧,劉家還真的有一輛電動三輪車。”朱大隊說,“還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輪車後廂欄杆邊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發現了鞋子!”這個信息讓我有些驚訝,這種驚訝甚至超過了朱大隊稱呼陳詩羽為小羽毛。
“是啊,認定了,就是3歲男孩的鞋子。”朱大隊說,“他想賴也賴不掉。”
“可是這個劉兆國為什麼要殺人?”我問。
“我說了不是殺人案件嘛。”朱大隊說,“我們偵查部門也納悶啊,這四個孩子的家庭和劉兆國沒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歲的孩子,還是劉兆國的堂侄子,他怎麼可能殺人呢?經過審訊,他供認不諱,才知道是怎麼回事。”
“怎麼回事?”
“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一點兒,他騎車去自家田地裏整理玉米稈。到村口的時候,幾個孩子吵著鬧著要坐他的三輪車去玩,他也沒拒絕,就帶上了四個孩子。可是沒想到,行駛到案發現場水塘邊的時候,三輪車翻了,幾個孩子全部掉進了水裏。因為他不會遊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為什麼不回來喊人?”
“他怕擔責任唄,有逃避的意識,釀下了大禍。”朱大隊搖了搖頭,說,“他這已經從過失犯罪升級到了間接故意殺人了,能判上十幾年呢。”
“就這樣?沒了?”我問。
“沒了。我們和家屬解釋了,家屬都表示信服,要求劉兆國給予賠償。”朱大隊說,“估計他沒有什麼賠償能力,政府會給予家屬一些撫恤吧。”
“現在是人命的問題,不是錢的問題。”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心裏充滿了不安,說,“那三輪車的勘查結果怎麼樣?”
“三輪車倒是沒有什麼問題。”朱大隊說,“浸濕了,現在也幹了,車上到處都是損傷,也看不出哪一處是這次形成的了。”
“那車上有沒有平行矩陣排列的圓形凸起?”我一邊問,一邊翻動著電腦裏三輪車的照片。很顯然,這輛三輪車上,並沒有可以形成兩名孩子背部壓跡的東西。
“那倒沒有。”朱大隊說,“但是現在我讓技術人員對三輪車進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現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跡物證,定他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不是定罪的問題啊。”我說,“是定啥罪的問題啊!”
“什麼定啥罪?”朱大隊說,“案件事實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幫助了我們破案。當然,這些疑問也都順利解決了。現在你還有什麼疑問嗎?”
“我也說不出來有什麼疑問,但我就是心裏覺得有些不對勁。”我說,“給我一晚上的時間捋一捋,你也暫時別結束此案。”
“好吧。”朱大隊表麵上應允了我,但我看得出來,他已經把這個包袱給放下了。
我卻無法丟下這個包袱。
晚上回到賓館,我就開始在腦海裏回顧今天的工作內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結:究竟是什麼讓我覺得不對勁呢?
4_
辦案有的時候就像寫作一樣,需要靈光一閃。
在晚上八九點鍾的時候,我就這樣閃了一下。
我回憶起,在我們初次勘查現場的時候,陳詩羽曾經問道,會不會是孩子玩水溺死的呢?我當時就覺得不可能,但究竟為什麼會覺得不可能,倒是沒有細想。
現在看起來,是需要細想的時候了。
我拿出現場勘查筆錄,在筆錄裏找到了對水塘的長、寬、深各項指標進行記錄的數據,並且根據這些數據進行了簡單的繪圖。
紙上,一個鍋底塘的雛形逐漸顯現,我的思維也逐漸清晰了起來。
“是啊!問題就出在這個鍋底塘上!”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自言自語道,“不過,他又是為了什麼呢?這可是十惡不赦的大罪啊。”
想著想著,我不自覺地開始翻看白天屍檢時候的照片。因為四名死者身上的損傷都不明顯,所以照片都是以常規照相為主。但翻看到四名死者的衣物照片時,我停下了手中的鼠標。
屏幕上,是一件女童的套頭衫,也就是10歲女孩的外套。外套的正麵,是一個HelloKitty的圖案,服裝製造商為了突出圖案的光澤度,在圖案的周圍鑲上了一圈塑料的透明水鑽,這些水鑽很堅硬、突出,直徑大約在兩毫米。乍一看,像是矩陣排列。
“哦。”我若有所悟地點了點頭,摸著下巴上的胡楂兒,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一早,按照常規,我們應該向當地辦案單位反饋我們的工作情況。因為前期案件基本已經定性,所以與會同誌顯得有些心不在焉。
為了盡快進入主題,吸引大家的注意,我開門見山:“這起案件,並不是我們之前判定的間接故意殺人案,而是一起因強奸引發的命案。”
這一句話的分量夠重,直接讓所有人安靜了下來。
“什麼?有依據嗎?”朱大隊驚訝地說。
我笑了笑,說:“當然有依據。凶手雖然承認了四名孩童的死亡和他有關,但他明顯在避重就輕,回避了重要的問題。”
“他既然都承認了罪名,為何要隱瞞?”朱大隊接著問。
我說:“一來,意外導致孩童落水,他不過是沒有救助罷了,自己的責任會減輕很多。但是,他若是故意殺人,就難逃殺人償命的結局。二來,強奸罪本來就是一個非常讓人痛恨的罪,更何況是強奸女童,這會讓他顏麵盡失。”
朱大隊問:“可是,我們現在掌握的信息量很小啊,你怎麼就能這樣武斷地判定這是一起強奸引發的殺人案?”
我胸有成竹:“首先,從死亡時間入手。我們判斷了死亡時間是5點鍾左右,而凶手說4點多一點兒就用三輪車載著孩子們向現場方向出發了。即便是一路顛簸,慢慢行駛,二十分鍾也該到了。如果是意外的話,4點半,四個孩子就應該全部落水溺死了,為何會等了半個小時?”
“有道理是有道理,但還是不足以證實劉兆國故意殺人。”主辦偵查員說。
“別急,聽我慢慢道來。”我打開幻燈片,說,“昨天,我對現場的水塘進行了一個模擬的畫像。這是一個鍋底塘。經過測算,距離岸邊兩米的地方,水深也就八九十厘米。四名死者的身高,最矮的九十厘米,最高的已經一米三幾了。”
“你是說,水深不足以溺斃這樣身高的孩子?”林濤打斷了我的話,“可是,我記得你說過,即便是五十厘米深的水,也可以溺死一個成年人。”
“是啊。”我點點頭,說,“雖說林濤說的這種極端情況偶有發生,但是這畢竟是四個孩子。四個孩子同時溺斃在沒有自己身高深的水中,自然解釋不過去啊。”
“你說的是離岸邊兩米的地方。”朱大隊說,“水塘中心,最深的地方,有一米五六呢!”
“這就是這個問題的關鍵所在。”我說,“如果像劉兆國說的那樣,電動車傾覆導致孩童入水,那麼肯定是落在較淺的水域,即便孩子不能自救,他也完全可以救起孩子們。水深危險的地方,距離岸邊少說有三米遠,那可是電動車傾覆,又不是發射炮彈!怎麼可能把幾個孩子同時拋甩到那麼遠的地方?”
“現在想起來,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我們居然都沒有注意到!”朱大隊恍然大悟,說,“那你的意思,孩子的落水方式是?”
“被凶手拋甩入水。”我斬釘截鐵,“隻有較大的初速度,孩子們才會落得那麼遠。”
“可是劉兆國沒有殺人的動機啊。”朱大隊說完又後悔了,“哦,不對,你說了,他是為了強奸。難道,就是因為他離異獨居,所以具備性侵女孩的動機嗎?”
“這個動機我還真沒考慮到。”我自嘲地笑笑,說,“我之所以判斷是強奸殺人,還是依靠著客觀的證據。”
“會陰部無損傷,處女膜完整,陰道口未檢出精斑。”林濤說,“如何存在客觀的證據?”
“並不是說會陰部無損傷,就一定不是強奸案件。”我說,“很多性侵案件,都是沒有實施性行為,或者沒有實施傳統意義上的性行為就終止了。”
“那讓我們來聽聽你的客觀依據。”朱大隊饒有興趣。
我打開幻燈片,說:“先說輔助依據。大家可以看看,這是女孩衣服的照片。從照片上我們可以看出,女孩子穿著的短褲,是鬆緊邊的。也就是說,除了褲腰帶,褲腿也是鬆緊的,而且鬆緊帶還很緊,都把大腿根勒出了痕跡。那麼,女孩子入水後,水中的泥沙還有可能進入內褲內側嗎?”
大家都在搖頭。
我接著說:“顯然不能。但是,我們在檢查女孩會陰部的時候,發現陰道口有不少泥沙。因為泥沙是濕潤的,所以誤導了我們,讓我們認為是入水的時候進入的。”
“其實不是。”林濤說,“若想泥沙進入內褲,必須脫掉內褲,黏附泥沙,再穿上內褲。”
“對!”我說,“這就是我的輔助依據之一,女孩在落水前,被脫掉了內褲。”
“那會不會是上廁所,摔跤了或者蹭到了呢?”朱大隊說。
我點點頭,說:“我也想過要排除這種可能。現在我說輔助依據之二。孩子們的衣服被吹幹後,男孩子的衣服都是正常的,唯獨女孩子的衣服後背部有青綠色的痕跡,這樣的痕跡怎麼來的呢?唯一一種可能,就是在有綠色素的地方仰臥過,甚至還有一定重力的壓迫、摩擦。”
“會不會是孩子們打滾胡鬧?”
“如果是打滾的話,該是男孩子打滾才對吧。”我說,“哪有女孩子打滾,男孩子在旁邊看的道理?”
朱大隊點頭。
我接著說:“接下來,是最為關鍵的依據,就是孩子背部的點狀壓跡。”
“這些壓跡的產生原因你找到了?”朱大隊問。
我點點頭,說:“開始我單純地認為是在地麵或者三輪車上,會有這樣的物體,壓迫孩子的背部導致壓跡。可萬萬沒有想到,造成這些壓跡的,居然是女孩子胸口的水鑽。”
說完,我點擊出一張幻燈片。
這張幻燈片是我昨天晚上用了兩個小時的時間,用我不熟練的PS技術拚出來的一張圖。我根據圖中的比例尺,把女孩衣服的照片和男孩後背部點狀壓跡的照片調整成大小一致,然後把女孩衣服的照片鏡麵反轉,調成半透明後,和男孩後背的點狀壓跡進行圖片重合。
比對的時候,連我自己都嚇了一跳。兩張圖片居然驚人地重合了。
“也就是說,男孩子背部的壓跡,是女孩子胸口的水鑽形成的?”朱大隊說,“這一點確實可以判斷男孩被人用力壓在女孩子身上,但是怎麼判斷這是強奸殺人案?”
我說:“不知道朱大隊知道不知道,其實解剖的時候,最先發現壓跡的,不是男孩的背部,而是女孩的背部。”
“女孩的背部怎麼可能也有壓跡?”朱大隊說,“難道她自己的後背能壓在自己的胸口?”
這一句話引來哄堂大笑。朱大隊一時慌亂,甚至沒有想通這個簡單的道理。
“是女孩子的外套被掀起,前襟翻轉至頸後,所以才會在肩背部形成這樣的壓跡。”我笑著說,“從這一點可以判斷,女孩子的上衣也被掀開了。掀上衣、脫褲子,還能做什麼?至於為什麼沒有強奸成,我覺得就是因為被其他幾個男孩子發現了,所以凶手不得已殺人滅口。”
“可是,”朱大隊皺著眉頭說,“為什麼女孩子衣服一會兒是穿好的,一會兒又是掀開的?男孩子是在女孩衣服穿好的時候就壓在女孩身上的,那衣服掀起來的時候,男孩子去哪裏了?”
“我覺得應該是先掀起來造成女孩子的損傷,被男孩發現後,凶手又把女孩的衣服恢複了,再把男孩壓在女孩身上。”我說,“這樣解釋,更合理一些。不過,具體的作案過程,因為現場情況的約束,我也沒法更進一步分析,隻有讓犯罪嫌疑人自己交代出來了。”
“他根本就不會交代。”朱大隊說,“你之前都說了,這樣挨千刀的行為,劉兆國他死也不會交代出來。交代出來,他自己的兒子都沒法在村裏生活了。當然,如果你能找到物證,我想,他就不得不認罪了。”
“物證,還是蠻難找的。”我說。
說完,我打開了女孩衣服的細目照片,把胸口的水鑽放大,說:“唯一的希望,就是這些水鑽了。現場附近還處於保護狀態嗎?”
“方圓一公裏,現在還是禁止進入的。”朱大隊說。
“那好,那就試試吧。”我說。
重新回到現場附近,我在各個玉米稈堆周圍轉悠了起來。
“你在找什麼?”陳詩羽在我旁邊問道。
我扶著眼鏡,一邊弓著腰看著地麵,一邊說:“女孩衣服胸口的水鑽,都是用膠粘在衣服上的,用力過大就會脫落。實際上,那些水鑽已經脫落了四分之一。很幸運,從脫落的痕跡看,我找到了兩三個新鮮的脫落痕跡。也就是說,水鑽很有可能就是掉落在附近,掉落的原因是凶手強行脫衣,掉落的地點自然不會是廣闊平原,而應該是在這些遮擋物後麵。”
說完,我指了指玉米稈堆。
陳詩羽點點頭,也找了起來。還是這個丫頭眼睛毒,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她就找到了兩枚脫落的水鑽。
我還沒來得及看清楚水鑽的位置,她又在水鑽旁邊用鑷子夾起了一根毛發。
“你……你這眼神也太好了吧!”我感歎道。
“這是觀察力好。”陳詩羽自豪地說了一句,“這是什麼毛?”
“陰毛。”林濤說,“頭發硬而直,腋毛軟而彎,又硬又彎的,必然是陰毛。”
陳詩羽的雙頰一片緋紅。
我連忙岔開話題:“小羽毛你真厲害,這回你要立功了!這根毛發,還帶著毛囊,可以進行DNA檢驗。這個證據加上之前的分析,凶手再想賴,也賴不掉了。”
坐在審訊室裏的劉兆國,在得知我們發現的證據後,幾乎沒有抵抗,就全部交代了。不僅僅是因為強大的證據壓力,還因為他自己這幾天不斷地被良心譴責,最終不堪重負。在全部交代後,劉兆國一心求死。
前天下午,劉兆國騎車去自家田地裏打理莊稼,在路過村口的時候,看見四個孩子正在玩耍。長相清秀的女孩立即吸引了他的注意。長期沒有性生活的他,萌生了罪惡的念頭。於是他就上前搭訕,準備帶女孩走開。
畢竟女孩是四個孩子中的老大,一聽老大要跟劉叔去玩,幾個孩子都吵著鬧著要跟去。劉兆國沒辦法,隻得帶上了四個孩子,向莊稼地的方向騎去。
此時正值農閑,又是下晚時分,田地裏已經沒有人了。於是,劉兆國停下車來,謊稱要帶女孩去一邊交代個事情,讓幾名男孩在三輪車附近玩耍。
劉兆國把女孩帶到玉米稈堆後,要求女孩脫下衣服玩玩,如果玩得好的話,就給女孩10塊錢。不諳世事的女孩立即脫下了衣服。劉兆國把女孩壓在身下想實施性侵,但女孩子大聲喊疼,他不得不停止了動作。
此時,不遠處的男孩們聽見了叫聲,想一起向玉米稈堆方向走去。3歲男孩的鞋子在他下車的時候卡在了車廂欄杆裏,5歲的男孩隨即想幫他把鞋子弄出來。7歲的孩子跑到事發現場的時候,看見了暴露出胸腹和陰部的女孩。雖然劉兆國慌忙地幫女孩穿好了衣服,但男孩聲稱要把此事告訴媽媽。即便劉兆國把他按壓在女孩身上,威脅要殺死他,這個倔強的小男孩依舊表示一定會告訴媽媽。
害怕事情敗露的劉兆國此時已經紅了眼,他一左一右夾著兩個孩子走到水塘邊,把他們扔進了水塘裏。
此時,兩個小孩還在努力地從車廂欄杆裏掏鞋子。看到劉叔把哥哥姐姐扔進了水裏,都嚇呆了。劉兆國見兩個小孩看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心想一不做二不休,斬草要除根。即便5歲男孩是他的侄子,他也不得不痛下殺手。
看著四個孩子在水裏浮沉,劉兆國終於害怕了。他坐在岸邊仔細思考了一番,想起女孩子的鞋子還在玉米稈堆後麵,於是折返回去,取了鞋子扔進水裏,隨即逃離了現場。
在大批警察進駐村莊的時候,劉兆國正躺在家裏想對策。最後,他想出了用意外落水的說辭來避重就輕,也險些就讓他得逞了。
一個隱性的惡性殺人案被揭露出來,我卻絲毫沒有成就感。孩子們稚嫩的麵龐總是浮現在我的腦海裏,令我有一種哽咽的衝動。
為了顏麵,導致犯罪不斷升級。孩子們絲毫沒有警惕性和安全意識,導致了這一樁慘案的發生。這實在令人扼腕歎息。
“這個畜生,槍斃他一百次也不為過!”林濤在回程的路上,惡狠狠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