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CT片也可以清楚地告訴我,死者頭部損傷是因為減速運動而形成的,也就是說,他的頭部是在運動中突然撞擊鈍物而停止,形成了顱骨骨折和相應腦組織的對衝傷。一般這種程度的腦挫傷,隻要救治及時,應該可以挽回生命,但因為死者獨自在池塘邊昏迷,顱內出血進行性增加,到CT片上顯示的這種程度,基本上是回天無術了。
“確實是摔死的嘛。”大寶脫了外層手套,把CT片接過來,對著解剖室窗外的光看。
我重新戴起手套,拿起死者的胳膊看了起來:“死者兩側胳膊都有一些指甲印,這個自己不好形成吧?”
我一邊說,一邊用手在自己的胳膊上做實驗,用各種姿勢來企圖形成死者胳膊上類似位置的指甲印。
“是不好形成。”陶法醫說,“不過這個不太好和他的死亡聯係起來,也可以是在死亡前和家人吵架,然後出走,最後摔死的。”
“說的也是。”我說,“屍源還是沒頭緒嗎?”
“我覺得能找到。”陶法醫說,“來,幫把手。”
給屍體翻身還不把血跡等汙物濺到身上,是個技術活兒,但這是法醫的入門課。我和陶法醫一起把屍體挪到解剖台的一側,然後把屍體翻成俯臥位。因為屍僵已經形成,屍體呈一個僵直狀態,所以翻身也容易了許多。
“你看,這是一個標誌性的東西。”陶法醫指著屍體腰部的一個文身。
一般的文身可以作為尋找屍源的重要依據,但是有時並不能迅速找到屍源,而這具屍體的文身讓我們燃起了極大的希望。
文身是一個螃蟹,螃蟹的爪下還有一隻蜈蚣。
“見過人家紋蜈蚣的,但是還真沒見過紋螃蟹的。”大寶一臉迷茫。
“我們猜,他姓謝,或者姓解。”陶法醫嘿嘿一笑。
“不管怎麼樣,這處特征性的文身,很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所以,屍源也就很容易找到了。”我信心滿滿。
說完,我在器械盤裏找出了手術刀柄,並從一旁的耗材盤裏拿出一枚手術刀片。
“老秦,你這是要做什麼?”陶法醫問。
“做什麼?解剖啊。”我對陶法醫的問題很不解。
“現在我們不能解剖。”陶法醫說。
“為什麼?”
“屍源還沒有找到,我們領導的意思是,先找到屍源,再征求死者家屬的意見。”陶法醫說,“所以,我們還是等找到屍源再說吧。”
“為什麼?我第一次遇見這樣的情況,《刑訴法》不是規定了嗎?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我們必須有這個權利,如果死者家屬不同意解剖我們就不解剖,那凶手是死者家屬怎麼辦?”
“可是,《刑訴法》也說了,必須通知死者家屬到場。”陶法醫辯論道。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也說了,對於通知不到,或者死者家屬拒絕到場的,在筆錄中注明就可以了!”我對自己的法律知識很自信。
陶法醫沉吟了一下,說:“可是這一切,都建立在案件是刑事案件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咱們得發現犯罪事實有可能存在,才能用這個權利。”
“可是你現在就需要通過死因來判斷案件性質啊。”我說。
“調查和現場勘查都沒有疑點。”陶法醫說,“所以領導為了保險起見,讓我們還是等等,反正也不急這一時。不如等我們參加完晚上的案件碰頭會,了解一些基本情況,再做定奪,你看如何?”
確實,因為公安機關決定解剖屍體,引發的一些信訪事件還真不少。一般都會說公安機關搶奪屍體、破壞屍體、不尊重人權。當地公安局領導為了防止這些事件的發生,延緩屍檢也情有可原。而且,屍體經過冷凍,很多不明顯的損傷,也會在皮膚上表現出來。所以現在延緩屍檢,確實是明智之舉。
我讚同了陶法醫的提議,脫去解剖服,去彬源市開了個房間,洗了個澡,等待林濤那邊和偵查部門的勘查、調查的結果。
晚上七點整,我們法醫部門集體來到了位於彬源市公安局大樓裏的專案組會議室。偵查人員和林濤所帶領的痕跡檢驗組也陸續來到會議室。
我細細觀察每個人的表情,仿佛都很輕鬆,看來大家的工作進展得都很順利。
主辦偵查員見大家都已落座,迫不及待地用當地方言做了開場白:“趙局長,各位專家,我先說一下吧。”
分管局長趙關強點了點頭。
偵查員說:“中午一點,我們就已經掌握了屍源信息,並且在疑似死者的家裏取了相應檢材進行DNA檢驗。剛才DNA部門傳來消息,死者確實為本市居民謝勤工。”
“謝勤工。”陶法醫又露出一臉嬉笑,“螃蟹擒住了一隻蜈蚣,和他的文身很吻合啊。”
偵查員點點頭,接著說:“死者謝勤工,五十三歲,經營一家小型磚窯,效益還行,一年掙個十來萬沒問題。但是他一輩子沒有結婚,沒有孩子。周圍住民都有很多猜測,最多的一種說法是他有間歇性精神病,還是狂躁症,沒人願意嫁。”
“精神病?”我說,“有什麼依據支持嗎?”
偵查員搖搖頭:“這個可以確認,雖然沒有在精神病院找到相關病曆,但是我們找到了很多他購買治療狂躁症藥物的記錄。”
見我沒有繼續提問,偵查員接著說:“根據監控,死者昨天下午還在市中心一個藥店裏買了藥,然後就去他兒子家吃飯。”
“兒子?”我打了岔,“不是說他單身,沒有孩子嗎?”
“哦,忘了說。”偵查員說,“他收養了一個養子,叫謝豪,對外隻說是幹兒子。但是群眾反映,這個兒子是他一手養大的,生父母反而沒有管過一屎一尿。現在這個兒子是磚窯的主要負責人。”
“他兒子有什麼反應?”我問。
“很悲傷。”偵查員說,“謝豪反映,昨天晚上謝勤工在他家吃完飯後,就有些精神錯亂,然後說要回自己家裏,然後就走了,他也沒在意。直到今天下午我們去通知他死訊。謝勤工晚上有時候在兒子家睡,有時回自己家。”
“大部分時間是回自己家。”另一名偵查員打開地圖,說,“謝豪家離案發現場不遠,屬於偏僻地區。謝勤工家在謝豪家北邊兩公裏處,也是偏僻地區。這之間沒有監控,所以我們沒法掌握謝勤工為何會走到位於他們家西邊的蘆葦蕩裏去。”
“精神錯亂,有可能迷失方向。”林濤開了話匣子,“我們分析死者很可能是因為迷路,走進了蘆葦蕩,在蘆葦蕩裏,就更無法辨明方向。因為狂躁症的作用,他選擇了在池塘邊撞擊石頭導致受傷,或者是因為雨天路滑,摔倒受傷。”
“聽你的意思,無論是意外還是自殺,但可以確定是死者自己導致受傷後死亡的?”我問。
林濤點點頭:“基本可以確證。案發時,死者沒有死亡,不符合殺人案件的特點,而且最重要的,通過我們痕跡檢驗,固定了死者的活動軌跡和現場狀況。目前我們有充分的依據證明死者是自己導致頭部受傷的。”
“是嗎?”我驚訝道,原來林濤真的發現了重要的線索。
“咳咳。”林濤看到我驚訝的表情,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開始闡述他的勘查所見和觀點。
3
林濤詳細地介紹了痕跡檢驗部門發現的一係列證據。
原來痕跡檢驗部門用了一下午的時間,把整個蘆葦蕩全部掃蕩了一遍。因為這個蘆葦蕩人跡罕至,所以可以提取到的東西很少,不過東西少不是壞事,因為每一個痕跡都至關重要。
除了死者所在位置周圍被參與搶救的人破壞了痕跡以外,整個蘆葦蕩裏很多地方都提取到了新鮮的鞋印,因為當時剛下過雨,地麵鬆軟,所以這些足跡都有鑒定價值。
經過現場比對,林濤果斷拍板,所有的鞋印均出自一雙鞋所留。也就是說,隻有一個人在這個蘆葦蕩裏走過。而且走了不是一圈兩圈,而是很多圈。
根據現場鞋印的足尖所示的方向,這雙腳應該繞著蘆葦蕩的外圈、內圈都走了四圈以上,最終在死者被發現的地點附近消失。消失的原因是被眾多不同鞋印覆蓋,還有出入蘆葦蕩的那條小路,也都被眾多鞋印覆蓋。而經過對到達過現場的報案人、民警進行排查後,確認這些鞋印都是上述人等留下的。
“也就是說,到達過現場的人,都留下了足跡,而且是在天空放晴了一晚上以後。”林濤說,“那麼,如果有第二個人跟隨死者走到蘆葦蕩裏,即便沒有跟隨死者繞圈,隻是在某個地點潛伏,他也應該留下足跡。”
“如果是在那一片被破壞的地方潛伏呢?因為那地方正好是死者被發現的地方。”大寶問。
林濤搖搖頭,說:“即便是在那裏潛伏,他也需要有個進出蘆葦蕩的出入口。走進來再出去,總是需要路的,既然要經過路,那麼路上就應該留下他不同的鞋印。”
“會不會是一模一樣的鞋子?”我問。
林濤說:“不會。一模一樣的鞋子可以擁有一模一樣的鞋底花紋,但是不可能擁有一模一樣的磨耗程度。”
我想了想,說:“可是我們屍檢的時候沒有發現死者穿了鞋子啊。”
陶法醫應聲道:“我第一次屍表檢驗的時候,可以確認死者是赤足的。”
“死者的腳底幹淨嗎?”我問。我問這個問題,是想確認死者是不是在泥巴地裏走過,但是我想到死者傷後下半身是浸泡在池塘裏的,即便原來腳底很幹淨,也會被池塘水泡得不幹淨,即便原來腳底很髒,也會被泡得不是很髒。所以這個問題貌似沒有多大意義。
於是我收回了發問。
“問題就在這裏。”林濤微笑著說,“死者是赤足的,但是現場沒有發現赤足印,我們就很奇怪,於是在池塘邊的爛泥裏進行了尋找。果不其然,我們在死者被發現地點的池塘邊發現了一雙和現場鞋底花紋、磨耗程度完全一致的鞋子。”
“我明白了。”大寶說,“你是說,死者在這裏摔跌或者撞地,不慎把鞋子陷入了池塘邊的泥漿裏,因為有水麵的覆蓋,所以所有人都沒有發現,但被你們發現了。”
林濤挺了挺胸,說:“所以,我們可以判斷,隻有一雙鞋繞了蘆葦蕩,沒有發現應該屬於第二個人的痕跡。以此推斷,死者隻有一個人進入蘆葦蕩,那麼這個案子不是意外,就是自殺。”
“聽上去,合情合理,”趙局長說,“而且偵查部門也確實沒有發現什麼矛盾點。”
“他的兒子怎麼說?”我問。
偵查員說:“謝豪很悲傷,一直在問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火化屍體。”
雖然痕跡檢驗部門有了定論,但是我的心裏總覺得有哪一點不對勁。我拿過偵查員手中的筆記本電腦,把案件文件夾裏的照片和視頻一個一個點出來播放。
看的同時,我問:“大家都忽略了一點,發現謝勤工最後一個監控,是他從藥店出來,買了藥。也就是說他晚上肯定吃了藥,吃了藥為什麼還會精神錯亂?這不符合常理。”
“買了藥不代表吃了藥。”偵查員說,“我們問了謝豪,謝豪說沒看見自己的幹爹吃藥。說不準是忘了吃了,或者遵醫囑,這個藥應該是臨睡之前吃。”
這個解釋還算合理,我頓了頓,目光停在一份詢問筆錄上,我說:“據死者周圍人反映,死者生前一般不發病,因為有藥物控製,但是一旦發病,也隻有不到半個小時的樣子就恢複清醒。那麼我們可以說死者在這半個小時之內走到了蘆葦蕩,但是在蘆葦蕩裏走上好些圈,至少需要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吧?既然已經恢複意識,不應該走不出蘆葦蕩啊。這個蘆葦蕩說大也不大,走出去應該不算難事。”
會議室裏沉默了一下。
大寶打破了沉寂:“不能排除是鬼打牆。”
“鬼打牆?”大家都哈哈笑了起來。偵查員說:“你是說民間的那種說法,就是人在一片曠野裏,尤其是有墳墓的地方,會被鬼上身,然後怎麼走都是繞圈走,就是走不出這一片曠野的說法嗎?你不是法醫嗎?法醫也迷信?”
大家對大寶的嘲笑惹惱了一直坐在一邊一言不發的駕駛員韓亮。韓亮雖然是駕駛員不能參與案件討論,但是在這種問題上,他還是選擇了開口:“看!你們都不懂了吧。”
接下來的十分鍾,韓亮用簡單明了的話語,用科學的方式解釋了“鬼打牆”的含義。
所謂“鬼打牆”,就是在夜晚或郊外行走時,分不清方向,自我感知模糊,不知道要往何處走,所以老在原地轉圈。把這樣的經曆告訴別人時,別人又難以明白,所以被稱作“鬼打牆”,其實這是人的一種意識模糊狀態。
其實沒有精神病患的正常人也會出現鬼打牆的現象。因為生物的身體結構有細微的差別,比如鳥的翅膀,兩個翅膀的力量和肌肉發達程度有細微的差別。人的兩條腿的長短和力量也有差別,這樣邁出的步子的距離會有差別,比如左腿邁的步子距離長,右腿邁的距離短,積累走下來,肯定是一個大大的圓圈,但是這個前提是在人意識模糊、不辨方向的狀態下。
人的意識清醒時,會用視覺來自我調整行走方向,在進入意識模糊狀態下,視覺的調整作用就失效了,尤其是在有一些標誌物的地方,比如墳場,這些標誌物大多很相近,所以會造成意識誤差,從而出現這種現象。
“你的這種說法可靠嗎?”偵查員收起了嘲笑。
“當然。”韓亮一臉自信,“我曾經做過實驗,把小狗的雙眼蒙起來,讓它在操場跑,跑的絕對是一個圈。可能不是一個標準的圓圈,但它走的的確不是直線。”
大家又開始沉默。
“不信?”韓亮接著說,“不信你們可以做一個偵查實驗。當然,鬼打牆這種科學現象也是偶發的,並不是絕對可以發生的。”
一個手快的偵查員看完手機,說:“確實,網上也是這麼說的。”
“一個弄不清性質的案件,用鬼打牆來解釋,是不是有些牽強呢?是不是不太能說服別人呢?”我開口道。
因為我有了我的證據。
我說:“我明天要解剖屍體!”
“怕是不行。”趙局長說,“死者家屬堅決拒絕解剖,我們不能硬幹。”
“那麼如果我掌握了這可能是一起命案的可靠證據,是不是就可以硬幹了呢?”我問。
趙局長眼神堅定:“隻要你能說服我。”
“我有以下幾點依據。”我說,“第一,死者的前臂有一些指甲印痕,這是新鮮、生前損傷,很可能和案件有關。我嚐試了多種辦法,自己難以形成。”
趙局長在筆記本上飛快地記著。
我說:“第二,如果死者是在現場磕碰形成頭部損傷,那麼現場應該可以發現血跡,如果說正好是沾有血跡的物體落入水中,這概率實在很小。”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名偵查員說:“可是你們不是說是對衝傷嗎?摔跌所致的?如果是摔跌的,沒有必要還把人移動到這個地方吧?老秦,別忘了,死者被我們發現的時候,還沒有死哦。”
“你們說的都很有道理,我暫時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去解釋,這一切都需要屍體解剖後才能定奪。”我說,“那我接著說第三,第三,我看了現場原始照片,民警發現死者的時候,他的衣服前襟沒有黏附泥土。如果死者是在現場俯臥位置,額部撞擊地麵,那麼,他的前襟肯定會沾有泥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