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2.2 特質理論
假如你去參加一個活動,在碰到新朋友時你可能會做一下自我介紹。在介紹完自己的姓名、籍貫和愛好後,此時你可能會描述一下自己的人格特征,或安靜,或外向,或直率,或友好,等等。這裏的安靜、外向、直率、友好等都是人所具有的某些“特質”(trait)。
特質是指個體具有的持久的特征或反應傾向,它們使個體在各種情景下的行為能夠保持一致性。特質是人格的基本構造單位,任何一個人的人格都是由一係列特質所組成的。特質具有相對穩定、跨情境性等特點。特質理論家認為,特質是決定個體行為的先決因素,個體的每一種人格特質都處在正態分布曲線上的一個位置,在量上與他人存在不同,從而導致了人與人之間的人格差異。下麵我們介紹一些比較著名的特質理論。
9.2.2.1 奧爾波特的特質理論
奧爾波特(G 。Allport)在1937年首次提出了人格特質理論。奧爾波特將特質作為個體行為的關鍵決定因素,而不是環境條件決定個體行為。他認為,特質決定了個體對某些刺激的特定反應傾向,它在刺激和反應之間相當於扮演著中介變量的角色,使一係列看起來似乎毫無關係的刺激和反應聯係並統一起來,從而保持了不同情境下行為的一致性,使行為具有跨情境性。例如,具有“服從”特質的人,對不同的情景會做出相似的反應。
奧爾波特認為人格特質有兩大類:第一類是共同特質(common traits),指在特定社會文化形態下,一個群體所具有的相同的特質。它是一種概括化的傾向,沒有具體的指向性,幾乎普遍地存在於每一個人身上。在研究共同特質時,奧爾波特主要使用整體研究法,即研究者根據對某一特質的測量,在單維度上對所有受測者進行比較和描述。由於共同特質揭示了特質與行為之間關係的重要線索,因此共同特質的研究對於理解人格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二類是個體特質(individual traits),指某個具體的人身上所表現出來的獨特的特質。不同的個體正是因為個體特質才會表現出不同的個人傾向。個體特質可劃分為三種:首要特質(cardinal traits)、中心特質(central traits)和次要特質(secondary traits)。這三種類型的特質相互獨立但又彼此有交集。首要特質影響一個人的生活和行為,是個體身上最典型的特質,它在整個人格中居於支配地位。首要特質隻體現在少數人身上,以致於一些典型的小說人物或曆史人物成了某類行為反應的代名詞,例如,阿巴貢的首要特質是吝嗇,王熙鳳的首要特質是潑辣。中心特質是指能夠說明個體的主要特征、表現其獨特性的一些特質。一個人的人格通常是由幾個相互聯係的中心特質來進行描述的,如王熙鳳的中心特質是潑辣、精明能幹、心機深細、心直口快等。次要特質是一些在理解人格方麵並不太重要的特征,它在一個人身上並不會一貫性地出現,隻會在某些特定的場合中才會表現出來,如某人有幽閉恐懼症。在研究個人特質時,奧爾波特推崇運用個案研究法來確定個體三種特質的獨特組合,從而以此來說明一個人獨特的人格。
9.2.2.2 卡特爾的人格特質理論
1949年,卡特爾(R 。Cattell)在奧爾波特理論的基礎上,用因素分析法對人格特質的基本維度進行了研究。卡特爾認為,一些相關的特質可以進行分類,從而得到獨立的特質維度。他從奧爾波特的形容詞表中通過聚類分析法歸納出了35個表麵特質,再進一步通過因素分析法找到了其潛在的16個根源特質,並編製出了“卡特爾 16 種人格因素問卷”(sixteen personality factor question‐naire,16PF)。卡特爾認為根源特質相互獨立,並且普遍地存在於每個人身上,隻是不同人身上表現的強度不同,這就決定了人與人之間人格的不同。
卡特爾還提出了人格特質結構的理論模型。該模型將人格特質分為四層:第一層為共同特質和個體特質;第二層為表麵特質和根源特質;第三層為素質特質和環境特質;第四層為動力特質、能力特質和氣質特質。
● 共同特質和個體特質:這在前麵奧爾波特的特質理論中已經講到過,不再贅述。
● 表麵特質和根源特質:表麵特質(surface traits)是從外部可以直接觀察到的行為所表現出來的人格特質。根源特質(source traits)是對表麵特質進行因素分析得到的,因此,根源特質是表麵特質的基礎,一種根源特質能夠製約多種表麵特質,而一種表麵特質可以有一種或多種根源特質。如“某人學習努力”這種外顯的表麵特質,可以是出於不同的原因,或是為了“希望得到旁人和家長的認可”,抑或是為了“能夠通過考試”。
● 素質特質和環境特質:素質特質(constitutional traits)是指由先天的遺傳因素所決定的那些根源特質。而環境特質(environmental traits)則是指由後天的環境因素所決定的那些根源特質。如樂群性(A)、樂觀性(F)屬於素質特質,實驗性(Q 1)、世故性(N)則屬於環境特質。
● 動力特質、能力特質和氣質特質:動力特質(dynamic traits)驅使個體趨向某一目標行動,是人格的動力性或動機因素,它可分為本能特質和外能特質,前者是與生俱來的,而後者則是由外界環境塑造的,包括興趣、態度和情操等。能力特質(ability traits)是指知覺和運動方麵的個體差異特質,具體反映在個體是如何有效執行某一任務的,它包括流體智力和晶體智力。氣質特質(temperament traits)決定了一個人的情緒表現,如反應的速度、反應的風格等。
9.2.2.3 艾森克的特質理論
艾森克(H 。Eysenck)是英國著名的心理學家,他和卡特爾一樣深受斯皮爾曼的影響,堅持運用因素分析來研究人格。艾森克認為,人格結構有四個層次,從上到下依次為類型水平、特質水平、習慣性反應水平和特殊性反應水平。
位於最底層的特殊性反應水平,是個體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一些反應,如最基本的“舉手投足”。其上為習慣性反應水平,是由於日常反應的重複出現而形成的,如重現某個生活情景,個體會產生相似的行為反應。再上層是特質水平,是由個體的一些相互聯係的習慣性反應所構成的人格特質。最上層是類型水平,是由一些相互聯係的人格特質所形成的人格類型。同時,艾森克發現,這四個層次是與因素分析的結果相一致的,從下到上分別屬於誤差因子、特殊因子、群因子和一般因子。
艾森克還提出了著名的人格維度理論,即三因素模型。艾森克認為人格特性可以用更少的因素來概括,他根據對人格測驗數據的因素分析得到了人格的三個維度:外傾性(extraversion)、神經質(neuroticism)和精神質(psychoticism)。外傾性表現為人格是內傾的或是外傾的。內傾的人具有不易適應、安靜、厭惡刺激、不喜歡社交、喜歡看書等特點,外傾的人具有衝動、尋求感覺刺激、開朗、喜歡社交等特點。神經質表現為情緒是穩定的或是不穩定的。情緒穩定的人具有情緒反應弱、沉穩、不易焦慮等特點,而情緒不穩定的人則相反。精神質並不是指精神病,在該維度上高分者表現為有攻擊性的、以自我為中心的、冷酷無情的,低分者表現為善良的、體貼的、多愁善感的。
艾森克認為人格是由一係列可測量的特質構成的,而外傾性和神經質這兩種連續的維度可以相互組合來描述個體的人格特質。以外傾性為橫軸,神經質為縱軸,在兩維空間內就可以得到32種人格特質,同時兩者垂直相交構成的四個象限可以用來描述古希臘的四種氣質類型,穩定外向型相當於多血質,表現為精力充沛、充滿活力;穩定內向型相當於黏液質,表現為沉著、穩重;不穩定外向型相當於膽汁質,表現為易怒、好鬥;不穩定內向型相當於抑鬱質,表現為焦慮、悲哀。
艾森克還根據此人格理論結構編製了艾森克人格問卷(Eysenck personality questionnaire,EPQ),它可以用來評價個體在外傾性、神經質和精神質三個維度上的特征。
9.2.2.4 五因素模型
目前,許多學者認為五因素模型能更好地詮釋人格特征,其理論結構得到了最普遍的應用。塔佩斯(E 。T upes)等於1961年發現了人格中存在五個獨立的維度,之後的許多學者在對人格因素進行研究時都得到了一致的意見,從而驗證了五個人格維度確實存在。這就是所謂的“五因素模型”(five‐factor model),或者叫做“大五”。
模型中五個基本的維度分別為:① 外傾性(extraversion,E):充滿活力、愛好交際、冒險、尋求刺激等;② 宜人性(ag reeableness,A):樂於助人、友好、謙虛等;③ 責任心(conscientiousness,C):拘謹、克製、盡忠職守等;④ 神經質(neuroticism,N):焦慮、喜怒無常、容易激動等;⑤ 開放性(openness,O):富於創造力、好奇、審美觀強、想象豐富等。每個維度的範圍都十分寬廣,它們均是一係列獨特且又相關的特質的集合。
麥克雷和科斯塔(R 。McCrae&;;amp;P 。Costa,1989)根據這一理論編製了“大五人格因素的測定量表”(NEO‐personality inventory,five‐factor inventory),它可以用來評估正常人在五種特質上的特征。“大五”的應用範圍十分廣泛,不但可以用來測量人格的特點,而且對職業選擇、人事招聘和工作績效等多方麵都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9.2.2.5 對特質理論的評價
人格特質理論在人格心理學的發展過程中有著重要影響。特質論者認為,人格可以通過幾個有限的特質加以描述;特質決定著個體的行為,並表現於行為之中,隻有通過人格測量才能發掘潛在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