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李烈鈞自述
屬在垂髫,驚公姓名,即長老亦翹指,以為雖古名將,何等加焉。今得簪筆相從幸矣。公倦於酬接,又慮往事倉猝間不得具始末,恐終無以塞詢者之望,乃列為篇章,養然恭親校讎,且喜宿昔論列史事之語,果有巨人長德,與國家休戚如公者,躬次其事其重輕又何如也。孟軻雲:“非謂有喬木之謂也,有世臣之謂也。”讀公書者,其亦起斯感歟?民國三十二年九月末學九江李養然謹誌。
《李烈鈞將軍自傳》
【注釋】
《民立報》作:“各黨各公團鈞鑒”。
《民立報》作:“亟”。
《民立報》作:“識者有以知其難”。
《民立報》作:“得步進步”。
“黨”為“會”。
“和”為“共”。
“遂使滿蒙多離散之民”之前為“要約之興,複倉皇失措,輿璧帷命”。
“建”為“健”。
“魂”為“魄”。
“解”為“降”。
“舉足可定”為“舉足之勞,瞬將威伏”。
“選”為“遷”。
“之”為“三”。
“擔負”為“負擔”。
“暖昧”為“瞬息”。
“義”為“亦”。
“體”為“會”。
“是”為“勢”。
“繼”為“關”。
無“部”字。
“外”為“內”。
“恒有”為“有恒”。
“乃”為“則”。
“曰”為“日”。
“失”為“食”。
“翱”為“翔”。
“與國更始”為“與國人更始”。
以上義五,1917年7月出版的《會澤首義文牘》記載為:“與全國民戮力,擁護共和國體,使帝製永不發生,義一;畫定中央地方權限,圖各省民力之自由發展,義二;建設名實相符之立憲政治,以適應世界大勢,義三;以誠意鞏固邦交,增進國際團體上之資格,義四。”
“護國軍紀事”:“粵”為“與”。
《護國軍紀事》:該處與以下“無”均為“勿”。
段祺瑞。
黎元洪。
程璧光。
林葆懌。
朱培德。
魏邦平、劉誌陸。
林虎。
龍濟光。
劉誌陸、林虎。
賴世璜。
林葆懌。
魏邦平。
李根源、方聲濤。
李根源。
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實於南京攻克前,三月十日已召開第一次會議。
蔣介石。
王法勤、朱雯青、傅汝霖、鄧家彥。
蔣介石。
林森,時為國民政府主席。
佳為9日。但電中稱“本日抵並”,李6日抵太原,故誤。
指熱河省。
宋子文。
張學良,字漢卿。
蔣介石。
張作相,字輔臣。
馮玉祥。
《李烈鈞之言論》:“力”作“加”。
指《塘沽協定》。
應為7月4日。
張家口。
馬相伯。
原稿為:“應速偕同叔平兄暨吉鴻昌、鄧文、李忠義、張人傑諸將軍。”
《察哈爾實錄》作:“鴟鴞翹翔,麟鳳落筏。”
112李烈鈞自述
當指《塘沽協定》簽定。
指《塘沽協定》。
閻錫山。
蔣介石。
閻錫山。
經亨頤,字子淵。
蔣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