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短繩不可以用來汲取深井中的泉水,智慧達不到的人就不能和他論及聖人的言論。《詩》、《書》、《禮》、《樂》的道理,本來就不是平庸的人所能理解的。所以說:精通了其一,就可以精通其二;掌握了它們,就可以長期運用;將它們推而廣之,就可以觸類旁通;按照它們去謀劃,就可以平安無事;反複遵循它們去考察事物,就會把事情做好。用它們來調理性情,就能得到好處;用它們來成就名聲,就會榮耀;用它們來和眾人相處,就能和睦融洽;即使用它們來獨善其身,也能心情愉快。大概就是這樣的吧!

【原文】

夫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則從人之欲。則勢不能容①,物不能贍②也。故先王案為之製禮義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後使穀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

故仁人在上,則農以力盡田,賈以察盡財,百工以巧盡械器,士大夫以上至於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盡官職,夫是之謂至平。故或祿天下而不自以為多,或監門、禦旅、抱關、擊柝③而不自以為寡。故曰:“斬④而齊⑤,枉⑥而順⑦,不同⑧而一。”夫是之謂人倫。《詩》曰:“受小共⑨大共,為下國駿蒙。”此之謂也。

【注釋】

①因為天子隻能有一個,所以說“勢不能容”。②因為隻有天子才能擁有天下,所以說“物不能贍”。③柝:巡夜打更用的梆子。擊柝:打更。④斬:通“傻”:不整齊,指有等級差別。⑤齊:指有條不紊的社會秩序。⑥枉:曲,委曲,指人們受到禮義的約束。⑦順:《臣道篇》:“從命而利君謂之順。”⑧不同:指職分不同。⑨共:法,也作“拱”。

【譯文】

高貴得做天子,富裕得擁有天下財富,這是人心所共同追求的;但如果順從人們的欲望,那麼從權勢上來說是不能容許的,從物質上來說是不能滿足的。所以古代聖明的帝王給人們製定了禮義來區別他們,使他們有高貴與低賤的等級,有年長與年幼的差別,有聰明與愚蠢、賢能與無能的分別,使他們每人都承擔自己的工作而各得其所,然後使俸祿的多少厚薄與他們的地位和工作相稱,這就是使整個社會和諧一致的辦法。

所以仁德的人處在統治者的地位,而農民就把自己的力量全部用在種地上,商人就把自己的精明全都用在理財上,各種工匠就把自己的技巧全都用在製造器械上,士大夫以上直到公爵、侯爵沒有不將自己的仁慈寬厚聰明才能都用在履行公職上的,這種情況就稱之為大治。所以有的人富有天下,也不認為自己擁有的多;有的人看管城門、招待旅客、守衛關卡、巡邏打更,也不認為自己所得的少。所以說:“有了參差才能達到整齊,有了枉曲才能歸於順,有了不同才能統於一。”這就叫做人的倫常關係。《詩經》上說:“接受小法與大法,庇護各諸侯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鑒賞】

本篇論述了一係列有關光榮與恥辱的問題,其大旨則是《勸學篇》所說的“榮辱之來,必象其德”,以及本篇所說的“先義而後利者榮,先利而後義者辱”。

關於取求榮辱的表現,荀子一一列舉了驕傲輕薄,以言招禍,以及由於憤怒、忌恨、誹謗、口舌是非、交友不當、爭強好勝、尖刻寡情、貪圖私利、獨斷專行而招致恥辱的事例。還特別指出,為了泄私憤而勇於私鬥,隨便與人鬥毆的人,是“忘其身、忘其親、忘其君”的人,這種人是刑法、國家都不能容許的,是連豬狗也不如的。

荀子說:“鬥者,必自以為是而以人為非也。”勇於私鬥的人總是認為自己是正確的,而別人是錯誤的,但是即使自己真的對別人真的錯,也用不著動不動就去打鬥,做出“忘身、忘親、忘君”的過激行為。這樣做,是“愚莫大焉、害莫大焉、辱莫大焉、危莫大焉”。出了事,把鬥毆行為歸之於瘋狂惑亂的精神病,是不可以的,歸之於鳥獸禽鼠,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打鬥行為,是非常令人鄙視的。這些話對於我們今天社會上一些“勇於私鬥,怯於公戰”的人來說,不也很有教育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