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腿大叉
不管是采取基本的站姿,還是采取變化的站姿,服務人員均應切記:自己雙腿在站立時分開的幅度,在一般情況下以越小越好。在可能之時,雙腿並攏最好。即使是將其分開,通常也要注意不可使二者之間的距離較本人的肩部為寬,使其過度地“分裂”。注意到了這一點,才有可能使自己的站姿中看。
腳位不當
服務人員在工作崗位上站立時,雙腳的具體位置是有一定之規的。在正常的情況下,雙腳在站立之時呈現出“V”字式、丁字式、平行式等腳位,通常都是允許的。但是,采用“人”字式、蹬踏式等腳位,則是不允許的。所謂“人”字式腳位,指的是站立時兩腳腳尖靠在一處,而腳後跟之間卻大幅度地分開來。有時,這一腳位又叫“內八字”。所謂蹬踏式,則是指站立時為圖舒服,而在一隻腳站在地上的同時,將另外一隻腳踩在鞋幫上、踏在椅麵上、蹬在窗台上、跨在桌麵上。這兩種腳位,看上去都是不堪入目的。歪著腳站立,也不甚美觀。
手位不當
在站立時,與腳位不當一樣,服務人員的手位如果不當,同樣也會破壞站姿的整體效果。不當的手位在站立時主要有:一是將手放在衣服的口袋之內;二是將雙手抱在胸前;三是將兩手抱在腦後;四是將雙肘支於某處;五是將兩手托住下巴;六是手持私人物品。
半坐半立
在工作崗位上,服務人員必須嚴守自己的崗位規範,該站就站、該坐就坐,而絕對不允許在需要自己站立之時,為了貪圖安逸,而擅自采取半坐半立之姿。當一個人半坐半立時,既不像站、也不像坐,隻能讓別人覺得他有些過分的隨便。
渾身亂動
在站立時,是允許略作體位變動的。不過從總體上講,站立乃是一種相對靜止的體態,因此不宜在站立時頻繁地變動體位,甚至渾身上下亂動不止。手臂揮來揮去,身軀扭來扭去,腿腳抖來抖去,都會使一個人的站姿變得十分難看。
行姿
(一)行姿的要求
服務人員正確、標準的行姿是需要學習和訓練的。在進行行進姿勢的學習與訓練時,服務人員理當先對其基本要求有充分的了解。
服務人員應當掌握的行進姿勢的基本要點是:身體協調,姿勢優美,步伐從容,步態平穩,步幅適中,步速均勻,走成直線。
為此,應當做到以下六點:
行姿禮儀的基本要求
方向明確
步幅適度
速度均勻
重心放準
身體協調
造型優美
方向明確
在行走時,必須要保持明確的行進方向,盡可能地使自己猶如在一條直線之上行走。做到此點,往往會給人以穩重之感。具體的方法是:行走時應以腳尖正對著前方,形成一條虛擬的直線。每行進一步,腳跟都應當落在這一條直線上。
步幅適度
步幅,又叫步度。它所指的是人們每走一步時,兩腳之間的正常距離。通俗地講,步幅就是人們在行進時步子的大小。雖說步幅的大小往往會因人而異,但對廣大服務人員來講,在行進之時,最佳的步幅應為本人的一腳之長。即行進時所走的一步,應當與本人一隻腳的長度相近。即男子每步約40厘米,女子每步約36厘米。與此同時,步子的大小,還應當大體保持一致。
速度均勻
人們行進時的具體速度,通常叫做步速。對服務人員來講,步速固然可以有所變化,但在某一特定的場合,一般應當使其保持相對穩定,較為均勻,而不宜使之過快過慢,或者忽快忽慢,變化過大。一般認為,在正常情況下,服務人員在每分鍾之內走上60至100步左右都是比較正常的。
重心放準
在行進時,能否放準身體的重心,極其重要。正確的做法應當是:起步之時,身體須向前微傾,身體的重量要落在前腳掌上。在行進的整個過程之中,應注意使自己身體的重心隨著腳步的移動不斷地向前過渡,而切勿讓身體的重心停留在自己的後腳上。
身體協調
人們在行進時,身體各個部位之間必須進行完美的配合。在行進時如欲保持身體的和諧,就需要注意:走動時要以腳跟首先著地,膝蓋在腳部落地時應當伸直,腰部要成為重心移動的軸線,雙臂要在身體兩側一前一後地自然擺動。在以上具體細節中若是出了一點差錯,行進的姿勢就有可能變得不倫不類。
造型優美
行進的時候,保持自己整體造型的優美,是服務人員不容輕視的一大問題。要使自己在行進之中保持優美的身體造型,就一定要做到昂首挺胸,步伐輕鬆而矯健。其中最為重要的是,行走時應麵對前方,兩眼平視,挺胸收腹,直起腰、背,伸直腿部,使自己的全身從正麵看上去猶如一條直線。
在行進之時,服務人員假如真正掌握好了上述六個環節,其行進姿勢就是正規標準的,就是符合服務禮儀要求的規範行姿。
(二)規範的行姿
服務人員要提升形象,改善服務質量,就必須掌握正確規範的行姿。
上麵已經講了行姿禮儀的基本要求,這裏我們再進一步提出規範行姿的具體要求:
頭正
肩平
軀挺
步位直
步幅
步速
頭正
雙目平視,收頜,表情自然平和。
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