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下限,是相對於上限來說的。它指的是佩戴飾品時有關其品種、件數在數量上的最低限製。通常,服務人員在工作崗位上佩戴飾品時可以以“零”為其下限。即可以不佩戴任何一種、任何一件首飾。對於男性服務人員來講,尤其有必要如此。因為在一般情況下,男性佩戴飾品,往往更難為人們所接受。
在有些特殊的工作崗位上,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不宜佩戴任何飾品。自然,他們也是符合這一下限的。
(二)恰到好處
服務人員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佩戴飾品時,一定要力求佩戴有方,恰到好處。特別是要謹記並遵守下列四項原則:
佩戴飾品的四大原則
符合穿製服的要求
符合穿正裝的要求
符合工作時的要求
符合協調的要求
◇符合穿製服的要求
穿製服時,不宜佩戴任何飾品。在正裝之中,製服不僅表示正在工作,而且代表著正統、保守。因此,在穿製服時,尤其是在身著勞作的製服時,服務人員以不佩戴任何飾品為好。
◇符合穿正裝的要求
著正裝時,不宜佩戴工藝飾品。一般而言,工藝飾品多適合人們在社交應酬之中佩戴,借以突出佩戴者本人的鮮明個性。然而,正裝的基本風格卻是追求共性,不強調個性的,所以服務人員在身著正裝時通常不宜佩戴工藝飾品,特別是不宜佩戴那些被人們視為另類的工藝飾品,諸如其造型為骷髏、刀劍、異形、女人體的飾品,等等
。◇符合工作時的要求
在工作中,不宜佩戴珠寶飾品。一般而言,珠寶飾品價格昂貴,它更適合在社交場合佩戴。將珠寶飾品與禮服、時裝組合、搭配在一起,才真正可謂二者是珠聯璧合。在工作之中,即便允許佩戴飾品,通常服務人員也隻宜選戴簡單的金銀飾品,而絕對不宜佩戴珠寶飾品,或仿真的珠寶飾品,使自己渾身上下珠光寶氣,熠熠生輝。那樣,不但與自己的工作、著裝相互矛盾,而且也會令服務對象據此挑刺。
◇符合協調的要求
佩戴飾品,不宜彼此失調。服務人員假如被許可在工作之中佩戴飾品,也要力求少而精。即便是準備同時佩戴兩種飾品或兩件飾品,也千萬不要隨意將其“披掛”在身。如果佩戴兩種飾品或兩件飾品時,一定要盡力使之彼此和諧,相互統一。在這一問題上,重要的是應當關注以下三點:
一要使二者在質地上大體相同。
二要使二者在色彩上保持一致。
三要使二者在款式上相互協調。
簡言之,就是要使多種、多件飾品在質地、色彩、款式上統一起來。做到了這三點,飾品的佩戴才可以說是恰到好處。
常規用品的使用
(一)工作用品
服務人員在從事服務工作之時,往往不可缺少一些日常用品。它們的最大特點,就是可以替服務人員在其服務過程中發揮各種各樣的實際作用。因此,服務人員平時必須對其認真看待,並且常備不懈。
在服務工作中,服務人員使用最廣泛的工作用品主要有身份牌、書寫筆、計算器、記事簿,等等。使用這些用品時,應注意各自不同的具體要求。
服務人員的工作用品
身份牌
書寫筆
計算器
記事本
◇身份牌
身份牌,又稱身份識別卡、姓名卡,簡稱名牌。它所指的是服務人員在工作崗位上佩戴在身、用以說明本人具體身份、經由單位統一製作、有著一定規格的專用標誌牌。在工作崗位上佩戴身份牌,有利於服務人員表明自己的身份,進行自我監督,同時也方便服務對象更好地尋求幫助,或是對其進行監督。
◇書寫筆
在工作中,服務人員往往需要借助於筆具進行書寫,因此必須隨身攜帶。倘若在必須進行書寫時,找不到筆具,或者趕忙去向他人借用,都是服務人員失職的表現。
在工作崗位上,服務人員最好同時攜帶兩支筆,並且應當一支是鋼筆,另一支則是圓珠筆。提出這一要求,主要是為了使之符合服務工作的實際需要。
服務人員平時應當隨身攜帶一支鋼筆,主要是為了便於以之書寫正式的條據。在一般情況下,服務人員隨身攜帶的鋼筆還須灌以藍黑色或黑色的墨水。因為以此兩種墨水書寫的文本、條據,才顯得最為正規。
服務人員平時還應當隨身攜帶一支圓珠筆,則主要是為了便於自己在工作之中填寫正規的各類票據時使用。使用圓珠筆複寫票據,不僅容易,而且可以確保字跡清晰。此時一般應使用藍色的圓珠筆。
在通常情況下,不論是書寫文本、條據,還是填寫各類票據,大都不宜采用鉛筆、簽字筆。因此,服務人員在工作之中大可不必攜帶這兩種筆。
禮儀專家提醒您
服務人員在工作之中隨身攜帶的筆具,最好別在上衣左側衣袋上,或是別在上衣內側衣袋上。將其放在褲袋之中,一般並不合適。有時,為方便使用,可將圓珠筆以繩、帶縛住,掛在脖上後,令其垂於胸前。但是,切不可這樣攜帶鋼筆。
◇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