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社後我同書記和部長展開長達三四個小時的詳談,他們在談話中提到7月23日知青在筒車壩鐵匠鋪打刀打凶器、要殺公社幹部的報告。這時我才知道事情的起因。
我說:“糟了,你們上當了!根本就不可能有這碼事,7月23、24號河裏漲那麼大的水,哪個知青不要命敢過河到筒車壩去。部長你敢不敢過河嘛?是哪個狗日的說的,把他娃揪出來問就曉得了!”這時書記和部長才大夢初醒,哭喪著臉相互望望,又搖了搖頭。看來他們感到事情的棘手了。談話完後,部長讓社長帶我到一王姓社員家中休息,妻就留在公社。社長一夜一直陪著我。我懸著的心這時才稍稍安定下來。
就在這夜,社長詳細地把整個事件全告訴了我。他說他對此事早就產生了懷疑,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道理誰人不知、哪個不曉呀。所以他在這問題上隻好選擇沉默(因無實權)。這事將來誰也脫不了幹係。翌日,天還沒亮,部長就匆匆來到王家,單獨給我講述了事件的經過。他懊喪說:“都怪我自己太衝動了,雖說請示了區武裝部長,可事發後才感到事態的嚴重,後悔也晚了。我隻好極力地保護好你同方大哥(方明仲),事已經錯了,不能再錯下去了!唉!”我冷冷地看著他那可憐樣兒一言不發。當天又是趕場的日子,他們怕發生意外,早早地書記也來了,而後就讓社長護送我們夫妻到遠離公社的十大隊山中一社員家暫避,直到8月2日。就在這幾日裏,公社領導不時來勸慰我,讓我留下,可我堅決要求離開南江。
1969年8月2日,是我永遠難忘的日子,這天他們終於妥協了。我們夫妻二人在治安員安星德等幾位公社幹部的護送下,離開了團結公社,再搭乘上南江至廣元的班車,離開了南江。
公社怕出逃的眾知青回來報複,於是調集全公社各大隊的公積金,購買了許多鋼管、火藥,造了大量的土槍、土炮,日夜防守。一時間弄得全公社雞犬不寧,村民們惶惶不可終日,很多村民逃避外地。其實當時也真有此事,如不是種種因素使複仇計劃流產,可能南江真的會死很多人。當我們夫妻二人到達廣元時,廣元已聚集了從南江縣各處逃出的知青七八十號人,他們正在計劃如何打回去。這時已經有人聯係上了群眾的派別組織廣元鐵路局兵團,鐵路局有很多重慶籍職工,聽說我們知青的慘況後,當即表示支持我們的行動,支援我們武器彈藥。雖是“文革”中的武鬥剛結束,可他們的武器還沒上繳完,居然還有幾門迫擊炮。由於種種因素使複仇計劃流產,一場災難再一次與我們擦肩而過!
南江縣打死五知青的慘案發生後,縣、地區的有關部門都沒處理,但死傷知青們的親友悲痛欲絕,不依不服,他們向縣、地、省的有關部門層層反映、告狀,但都沒有結果。在叫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的情況下,他們想到了告禦狀。原來,在被打死的知青中,有三人是重慶天府煤礦的子弟,而天府煤礦有一個礦工吳金全,是全國勞模,在1969年4月的中共九大上又作為產業工人的代表被選為候補中央委員。於是,死難知青的親屬便多次到吳金全家中哭訴,要求申冤;天府煤礦的很多其他職工也要求吳候補委員出來伸張正義。在這種情況下,吳金全用了極大的勇氣,向中央反映了南江知青慘案的情況。中央在得知這一情況後,非常重視,因為就在幾個月前,毛主席發表了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指示,今後還有以千萬計的知青上山下鄉,若殘害知青之風不刹,“最高指示”何以貫徹。
在這種情況下,中央國務院下發文件,出台了保護知青、懲辦破壞上山下鄉運動罪犯的政策,並敦促四川省革委、省法院認真處理殘害知青事件。
1969年秋,在四川省革命委員會主任李大章的親自督促下,成都軍區派出部隊,撇開達縣軍分區、達縣地革委,將殘害知青的罪犯繩之以法。
事件中主要人物及其結局
萬啟超,死難者,知青,落戶於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八大隊三隊。
吳行成,死難者,知青,落戶於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八大隊一隊。
肖潤澤,死難者,知青,落戶於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八大隊二隊。
王遠明,重傷者,知青,落戶於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二大隊一隊。
鄭開忠,受傷者,知青,落戶於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二大隊一隊。
楊興全,筆者,知青,落戶於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一大隊。
何碧忠,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革委會主任,公社書記,死刑。
安懷和,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武裝部長、革委會副主任,死緩。
周登科,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九大隊村民,死刑。
殷仕華,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二大隊村民,無期徒刑。
嶽安德,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八大隊村民,有期徒刑十五年。
安雲德,南江縣沙河區武裝部長,有期徒刑八年。
鄧弟星,南江縣沙河區團結公社財糧幹事,有期徒刑七年。
作者簡介
請見《不應忘記的少年沉冤》後的作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