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合歡樹(1 / 2)

◆文/史鐵生

10歲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試中得了第一。母親那時候還年輕,急著跟我說她自己,說她小時候的作文作得還要好,老師甚至不相信那麼好的文章會是她寫的。“老師找到家來問,是不是家裏的大人幫了忙。我那時可能還不到10歲呢。”我聽得掃興,故意笑:“可能?什麼叫‘可能還不到’?”她就解釋。我裝作根本不在意她的話,對著牆打乒乓球,把她氣得夠嗆。不過我承認她聰明,承認她是世界上長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給自己做一條藍底白花的裙子。

我20歲時,我的兩條腿殘廢了。除去給人家畫彩蛋,我想我還應該再幹點兒別事,先後改變了幾次主意,最後想學寫作。母親那時已不年輕,為了我的腿,她頭上開始有了白發。醫院已明確表示,我的病目前沒法治。母親的全副心思卻還放在給我治病上,到處找大夫,打聽偏方,花了很多錢。她倒總能找來些稀奇古怪的藥,讓我吃,讓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別浪費時間啦,根本沒用!”我說。我一心隻想著寫小說,仿佛那東西能把殘疾人救出困境。“再試一回,不試你怎麼知道會沒用?”她每說一回都虔誠地抱著希望。然而對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後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燙傷。醫院的大夫說,這實在太懸了,對於癱瘓病人,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沒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親驚惶了幾個月,晝夜守著我。一換藥就說:“怎麼會燙了呢?我還總是在留神呀!”幸虧傷口好起來,不然她非瘋了不可。

後來她發現我在寫小說。她跟我說:“那就好好寫吧。”我聽出來。她對治好我的腿也終於絕望。“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文學,跟你現在差不多大的時候,我也想過搞寫作。你小時候的作文不是得過第一嗎?那就寫著試試看。”她提醒我說。我們倆都盡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處給我借書,頂著雨或冒著雪推我去看電影,像過去給我找大夫、打聽偏方那樣,抱了希望。

30歲時,我的第一篇小說發表了,母親卻已不在人世。過了幾年,我的另一篇小說也獲了獎,母親已離開我整整7年了。

獲獎之後,登門采訪的記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認為我不容易。但是我隻準備了一套話,說來說去就覺得心煩。我搖著車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園安靜的樹林裏,想:上帝為什麼早早地召母親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聽見回答:“她心裏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點兒安慰,睜開眼睛,風正在樹林裏吹過。

我搖車離開那兒,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親去世後,我們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親住過的那個小院子去。小院在一個大院的盡裏頭,我偶爾搖車到大院兒去坐坐,但不願意去那個小院子,推說手搖車進去不方便。院子裏的老太太還都把我當兒孫看,尤其想到我又沒了母親,但都不說,光扯些閑話,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當中,喝東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們終於又提到母親:“到小院子去看看嗎,你媽種的那棵合歡樹今年開花了!”我心裏一陣抖,還是推說手搖車進出太不易,大夥就不再說,忙扯到別的,說起我們原來住的房子裏現在住了小兩口。女的剛生了個兒子,孩子不哭不鬧,光是瞪著眼睛看窗戶上的樹影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