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小說中的畫麵常常在生活中浮現出來,我常常在想:其實人真正最完美的生活應該是在文字裏的,活得像電影一樣,活得像小說一樣,最次也要活得像電視劇一樣。雖然那都是虛幻的生活,但起碼能夠讓人空洞無物的心靈得到極大的滿足!
生活在小說裏麵的人其實是最開心的,所有的結局都設定好了,沿著宿命的軌跡你隻需無盡滑翔就好了,抗爭是沒有用的,所以隻活不想,管它結尾是死亡還是永生,這似乎也是種人生的大境界。
寫小說的人也很快樂,生活中誰得罪了你,沒關係,寫進小說裏好了,好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我就這麼“惡毒”。
扮演上帝的滋味“不錯不錯!”隻有在自己的小說裏,我才可以給自己一點兒不夠用的勇氣,以便安慰心裏的悸動!
生活在別處。這是為我和我的文字寫的。
我一直認為流浪是一種大境界,不管是關於腳的還是關於心的。
一直以來我很喜歡武俠小說中關於俠客義士流浪江湖的情節,花語滄桑,行俠仗義。
從那一刻起我就做好了流浪的準備,我覺得此舉不是我此生做得最愚蠢的舉動。漸漸地對流浪瘋狂到了一定的程度了。
我曾經說: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錢了或者我徹底沒錢了我就開始流浪。林楓說:那你不是座流動的金庫就是個流浪的乞丐。說完甩甩他的頭發,很帥或者裝做很帥的樣子。我每次都用反語說:帥哦帥哦帥得不得了哦。而他總是用“沒有最帥隻有更帥”來自我謙虛或者自我吹噓。他比我冷靜比我現實比我更善於理性思維,而我每次都是想著該如何去體驗接下來的生活。後半學期他對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氣裏懸著。
但遠方的土地對我的腳掌永遠散發一種美妙的溫暖。我矢誌不渝。
生活在別處。
關於錢,我和錢的關係比較曖昧。我們是情人,我愛她,她也愛我。
想起這句話的時候我向四周看了看,覺得沒人注意我於是大舒一口氣。現在安全了我繼續流浪!
從那個時候起我知道沒上大學不一定都會餓死。但我還是沿著父輩畫好的軌跡朝中傳平穩挺進,同時心裏很放心,有後路的生活總是快樂而放肆的。
我曾經學過法語和德語,也學過英語,打算未來和薛馨穎一起留洋的,而不是孤身流浪。在上海前期流浪的那段時間裏,在酒吧裏駐過唱,擺過地攤,和流氓一起打過架。當初的目的也是為了將來不會餓死。
但高中快節奏的生活把那段記憶衝得很淡很模糊。
直到那天溫湘問我,我是因為什麼選擇了來上海流浪,我思考了好久答道“因為愛情”,其實,還有一個更大的緣故我一直深藏在心裏,沒有給任何人說,誰也不知誰也不曉,直到有一天憋出病來。
我卻荒而誕之的說因為愛情,可後來卻發現真的是因為愛情的緣故。
兩個陌生人可以突然熟絡到睡在同一張床上。然而,相同的兩個人,在分手時卻說,我覺得你越來越陌生。愛情將兩個人由陌生變成熟悉,又由熟悉變成陌生。愛情正是一個將一對陌生人變成情侶,又將一對情侶變成陌生人的遊戲。有了你,我不再作孤飛於藍天的雄鷹,寧願停歇在你門前的那棵樹上,看著你,守護你。有相逢就有別離,可是每個人都害怕別離。大家都知道,最後一次的別離就是死亡。我們口裏說“天下無不散之宴席“,心裏卻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還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愈害怕失去的人,愈容易失去。愈想得到,就愈要放手。放手是很難的,但是別無選擇。世上有很多東西是可以挽回的,比如良知,比如體重。但不可挽回的東西更多,譬如舊夢,譬如歲月,譬如對一個人的感覺。放棄一個很愛你的人並不痛苦,放棄一個你很愛的人才是痛苦。我脫口而出,因為對人生觀的改變,對愛情的重新認識!
我曾經可以很輕鬆地和她在校園裏共語花桑,追逐校園,但現在連相見都隔著山,時間久了也就覺得沒意思了。當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感到自己夠惡毒,典型地自毀形象。
而現在當我努力地回憶那段笑聲的時候它卻變得很模糊,就像用橡皮擦過的鉛筆畫,隻剩些斑駁的痕跡,低眉順眼讓人唏噓。我的生活曾經五彩斑斕,但它沒能和我一起長大一起穿過時間緩緩向前。它在鎖定的時間裏看著我越走越遠,遠離了背著書包在馬路邊上行走,遠離了往日被書山題海拖垮的身影!
生活在別處。我不知道這樣的生活是不是一種幸福,如果是那就最好,如果不是,也沒辦法。
至於我的生活在這裏還是別處,時間久了也就忘記了!一個人的城市流浪,看到前期我寫的《那一季的青春流浪》之後的時候,我正亮著一雙眼睛在上海書城裏逛。很希望看到郭敬明的書籍,想起他名字的時候我興奮得很,可隨即就變成了沮喪。是真的沮喪,因為我的旅行包已經裝得滿滿的,連再放進一本書都很困難,而且手上又拿著各種各樣的東西,所以我在不斷把書抽出來,翻翻之後又放回去的思考中決定暫時不買。我是很喜歡讀小說的,可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卻忘記了生活當中還有這麼一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