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上講,民間信仰屬於宗教。從狹義上講,民間信仰又有許多不同於宗教的特性。民俗學家烏丙安提出民間信仰與宗教的區別體現在以下十個方麵:
——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教會、教團那樣固定的組織機構;
——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特定的至高無上的崇拜對象;
——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的創教祖師等最高權威;
——民間信仰沒有形成任何宗派;
——民間信仰沒有形成完整的倫理的、哲學的體係;
——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有專司神職的、教職的執事人員隊伍;
——民間信仰沒有可遵循的像教規那樣的規約或戒律;
——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特定的法衣法器、儀仗儀禮;
——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進行活動的場所,如寺廟、教堂;
——民間信仰在日常生活中沒有像宗教信徒那樣的自覺的宗教意識。[12]
概括起來,就是宗教具有組織性、神聖性、規範性的特點,民間信仰具有自發性、零散性、本土性、地區性的特點。但是,在人類學視野中,宗教與民間信仰並非互不相幹,它們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但在表麵上,又表現出千姿百態、各具特色的形象。
2.漢族民間信仰的特征
綜觀世界宗教文化,全世界60億人口中,有48億人信教,12億人不信教。而中國近13億人中,隻有1億多人信教,近12億人不信教,[13]其中絕大多數是漢族。漢族雖然不信教,但民間信仰卻曆史悠久,富有特質,其主要特征是:
(1)原始性
漢族民間信仰的原始性,是指原始宗教信仰在漢族民間信仰中的廣泛遺存。漢族的原始先民在其漫漫的原始社會時代,創造了豐富的以萬物有靈觀為核心的原始文化。
人類學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中曾指出:我們常常發現,萬物有靈觀的理論分解為兩個主要的信條,它們構成一個完整學說的各部分。其中的第一條,包括著各個生物的靈魂,這靈魂在肉體死亡或消滅之後能夠繼續存在。另一條則包括各個精靈本身,上升到威力強大的諸神行列。神靈被認為影響或控製著物質世界的現象和人的今生和來世的生活,並且認為神靈和人是相通的,人的一舉一動都可以引起神靈高興或不悅,於是對它們存在的信仰就或早或晚自然地甚至可以說不可避免地導致對它們的實際崇拜或希望得到它們的憐憫。這樣一來,充分發展起來的萬物有靈觀就包括了信奉靈魂和未來的生活,信奉主管神和附屬神,這些信奉在實踐中轉為某種實際的崇拜。於是,漢族先民由於對神秘天象、動物、植物的不理解,從而產生了種種對自然物、動物、植物的崇拜,凸顯出了漢族民間信仰的原始性特征。
(2)多神性
漢族民間信仰的多神性,是指漢族民間泛神現象的廣泛流布。
由於原始文化在漢族社會變遷中曆史積澱的結果所造成的漢族民間信仰的原始性,使得漢族在曆史上從來沒有形成過一個全民族信仰的統一宗教,原始時代積澱下來的萬物有靈觀,對大自然的崇信,始終影響著漢族的信仰民俗。除了對大自然的崇拜而產生對各種神的信仰以外,人們還把人生的姻緣、壽祿都看作有神在主宰。對於愛情,有象征夫妻相愛的“和合”之神。掌握人間運氣的還有福神、喜神、凶神,甚至床有床神,門有門神,廁所有廁神紫姑等。隨著佛教的傳人,漢族民間又認為觀音菩薩是送子娘娘,專管生育男孩,又認為閻王是主管人的生死之神。凸顯出了漢族民間信仰的多神性特征。
(3)農事性
漢族民間信仰的農事性,是指漢族民間諸神多與農業生產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先從土地爺講起。土地爺是漢族民間掌管某一村甚至是某一地區五穀豐歉、人丁安全的神。從他出現時起就與農業生產結下了不解之緣。開始,人們把土地當作自然神,崇拜土地的自然性質及其作用,並向土地直接獻祭、禮拜。《禮記集說》卷六五雲:“地載萬物者,釋地所以得神之由也。”此後,曆經先秦的發展,土神性越來越大,演變成了地域保護神——社神。從古至今,漢族民間崇拜的土地爺與漢族的農業生產總是緊密聯係在一起的。當然還有天上諸神、動物之神、俗神等與農業生產有著密切的關係。這樣看來,從土地爺到天上諸神,從動物到民間俗神,漢族民間有相當一部分神靈與農業生產有密切的關係,凸顯出了漢族民間信仰的農事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