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朋友(2 / 3)

周圍的鄰居都不知道李七是什麼時候住進這個小屋的,好像隻是在一夜之間,這個人就已經在屋子裏了,所有的東西也已經在屋子裏了。開始大家都很好奇,覺得這個人是個很可怕的怪人,沒有一個人敢上前搭訕。其實,他對人的態度雖然不熱情,但也決不粗暴,可他總是那麼冷漠,在他的身體周圍似乎有一堵冰冷的牆,把所有試圖接近他的人都排斥在外。慢慢的時間長了,人們也就習慣了,習慣了他的存在,習慣了他的冷漠,然後人們就漠視了他的存在,再也沒有一個人對他還有一點點的興趣。他不在乎,這正是他想要的,他討厭任何人的親近,也不需要任何人的親近。

他一貫獨來獨往,本來都是選擇山林荒穀作為落腳之處,他自己也弄不明白為什麼突然有一天,會選在這個鄙俗的鬧市住下,而且一住就是幾年。記得剛來的時候,街上喧鬧的聲音簡直讓他發瘋,但是漸漸的,他發現自己不但不討厭這種喧鬧,甚至還愛上了外麵的人聲鼎沸。他也發現自己越來越不能忍受寂寞,在白天,聽著外麵的吵鬧聲,他會覺得並不是一個人呆在這孤零零的小屋裏,外麵還有無數的人,他們在吆喝叫賣,在討價還價,在說著張家長李家短,充耳都是談話聲,笑聲,孩子的尖叫聲和戲鬧聲,這些聲音能讓他感覺到生命在流動。可一到了深夜,到了寂靜無聲的時候,他就會覺得難以忍受的寂寞,尤其是完成任務回來,低頭看著自己的一雙手,忍不住渾身顫抖。他的手看起來蒼白幹淨,可他卻知道上麵已沾滿了鮮血,既使用最清洌的泉水也洗不幹淨。他一夜不能安枕,寂寞象巨石一樣壓得他喘不上氣來,他很想衝到街上使盡全身的力氣大喊大叫一番,把所有的人都叫起來。每當這種時候,甚至是做小魚也不能讓他有片刻忘記這痛不欲生的寂寞和恐懼,哪怕是低低的一聲蟲鳴也會讓他驚跳起來,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還能活到今天,像他這樣的人早就應該死了。

城南的這個小小的鬧市的一間小小的酒館裏,謝平慢慢地喝著酒。他喜歡這裏的氣氛,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看著這些普普通通的笑臉,看著傍晚的煙霞中炊煙嫋嫋,會讓他產生家的感覺,覺得很平靜很安寧,也很放鬆很踏實。可惜他並不是總能有時間坐在這裏飲酒,所以他才更加珍惜這種機會,才會覺得很享受很快樂。雖然他不認識生活在這裏的人們,但他喜歡他們每一個人,喜歡他們的樸實善良,喜歡他們對生活的簡單的熱愛。更何況,他還有位朋友陪在身邊一起喝酒。

白雲飛斜倚在桌邊,一隻腳踩在凳子上,身上的衣服布滿汙黃的泥水和暗紅色的汙跡,已經辯不出衣服原來的顏色。他的頭發很淩亂,同樣汙跡斑斑的臉上一雙眼睛亮的就像是夜空裏的兩顆星星,這樣的眼睛看在人的臉上竟讓人有了灼熱的感覺。他明明又髒又臭,卻像穿著最華麗最精致的衣服坐在最豪華的酒樓裏一樣,洋洋自得,意興飛揚。他顧盼自若,好不自在快活,一邊用大碗自斟自飲,一邊跟謝平高聲說話。桌子下麵倒著兩隻空酒壇。

李七就坐在這個小酒館的最陰暗的角落裏,饒有興趣地偷眼觀察這兩個人,很注意地聽他們的談話。

謝平拿起酒壺,把酒倒在酒杯裏,再端起酒杯慢慢地喝著。他雖然喝得很慢,卻一杯接一杯地喝個不停。他臉上的笑容一直都沒有消失過,眼睛在發著光,也是一般的意興飛揚。

“真痛快!”白雲飛猛喝一大口酒,咕嘟一聲咽下,“白大爺我早就看著狼山一窩狼不順眼了,這次趕上他們強搶陳老漢家的女兒,我索性踏平了他們的狼窩,扒了他們的狼皮。”

謝平上下打量他一番,“那可是一幫又凶又惡的野狼,你單槍匹馬一個人硬闖狼窩,實在是太冒失了。”

白雲飛一口喝下碗裏的酒,把碗重重甩在桌上,拿眼斜瞅著謝平,“又凶又惡的野狼又如何?還不是照樣被白大爺我個個打翻在地?你是不是很佩服我啊?”他突然嘻嘻地笑起來,“慢著,我明白了,你別不是還不服氣吧?來,來,來,咱們現在就出去比劃比劃。”他挽起袖子就要站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