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近、現代的文學中充斥著希臘神話和《聖經》的典故,不知道這些典故,有時簡直就看不懂某些作品。17世紀的大詩人約翰·彌爾頓借用希伯來神話素材寫了史詩《失樂園》,又用希伯來傳說中參孫的故事寫了悲劇詩《鬥士參孫》。英國作家班揚借用《聖經》的語言和隱喻寫成了《天路曆程》。法國悲劇作家拉辛用《聖經》題材寫了《以斯帖記》和《亞他利雅記》這兩部高雅的悲劇。18世紀大詩人歌德寫《浮士德》時,借用了《約伯記》的部分情節和章法,寫神學博士浮士德在翻譯《聖經》時把“太初有道”譯成“太初有為”,表現了日耳曼民族的實幹精神。19世紀偉大的小說家列夫·托爾斯泰喜好希伯來的故事到了崇拜的程度,說其中約瑟的故事是近代作家寫不出來的。他在自己的作品中,時時流露出基督教的道德觀。歐美的作家和詩人,幾乎沒有例外地都從小熟讀《聖經》,連無神論者雪萊也是如此。
像以上以聖經文學為楷模、為素材的例子不勝枚舉,這裏隻是簡略地講講。
下麵介紹一下《聖經》文學對我國的影響。
中國唐代的景教就是經由拜占庭傳來的基督教。景教是拜占庭東正教的一宗——聶斯托裏宗。他們努力學習漢文,翻譯景教經典幾十部。其中最好的譯本是教父景淨的澤作,流暢可誦。景淨精通華語,喜和道教學者結交,既運用道教的語彙,又把景教思想融入道教。
宋代開封的猶太人帶來了希伯來的《聖經》,其建築的會堂依照中國文廟的建築方式,和他們在世界各地的會堂不同。他們不作譯經工作,但用《摩西五經》來比較儒家五經,說兩者的思想完全一致。他們珍藏了《摩西五經》,卻勤讀儒家經書、參加科舉考試、做中國的官、改姓中國的姓、和中國人聯嫻,完全同化於中國。同化的作用是雙向的。
明末意大利的耶穌會士利瑪竇等傳來天主教教義的同時,也帶來數學、農學、水利、天文等新科學和新繪畫、音樂等藝術,引起我國學術界的注意。
清代後期馬理遜等新教學者的譯經工作,動員近百名中外文人,曆時百年,出版了各種版本的中譯《聖經》。被公認為標準譯本的“官話和合本”的《新舊約全書》終於在五四運動前夕(1919年2月)出版,銷數以百萬計,對我國新文學運動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因為這個“官話和合本”的《新舊約全書》是我國最早用白話文翻譯的著作中最為準確、審慎的譯本。周作人在《聖書與中國文學》一文中說:“我記得從前有人反對新文學,說這些文章並不能算新,因為都是從《馬太福音》出來的;當時覺得這話很是可笑,現在想起來反要佩服他的先覺:《馬太福音》確是中國最早的歐化的文學的國語,我又預計它與中國新文學的前途有極大極深的關係。”
《馬太福音》與中國新文學的前途的關係是什麼呢?我想是這樣的:在進一步研究世界文學、總體文學和比較文學時,《聖經》是必讀書。沒有它或不知道它,就根本讀不懂世界文學遺產。
《聖經》中譯本不僅在提倡白話文上起了先鋒作用,在試行拉丁化新文字的試驗工作中也起到了先鋒作用。曾有過中國各種方言的《聖經》譯本,如上海語譯本早在1848年就有米憐譯的《馬太福音》,1870年又有《新約全書》上海語本出版,到了1908年,《新舊約全書》的上海語譯本也出版了。
《聖經》中文譯本對我國文化或文學的影響,開始於太平天國(天國的領袖是廣東落第秀才洪秀全,他熟讀《聖經》,並自比是天父的兒子,其國號也就是他想建立耶和華的天國),它使太平天國的政體、製度、思想和文學都麵目一新。他們的公文、告示都用白話文寫,還禁止讀孔孟的書,要從根本上推翻封建勢力。太平天國所采用的譯本是郭大立(Gutzlaff)所訂正的《新約》,當時名為“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但以後他們又按照自己的意思加以了修改。《舊約》也采用了郭譯本的幾個部分,以後也有所刪改。可她太平天國要的不是全盤搬來,而是創製有他們的特色的宗教。
對於晚清的“詩界革命”運動,《新約》也有過一定影響。譚嗣同的詩句“三言不識乃雞鳴,不共龍蛙爭寸土”、夏穗卿的詩句“有人雄起琉璃海,獸魄蛙魂龍所徒”,典就出於“福音書”和約翰《啟示錄》。誠如梁啟超在《飲冰室詩話》中所說:“《新約》字麵,絡繹筆端”。當時詩歌的旗手黃遵憲在青年時代還自命為“獨立風雪中清教徒之一人”。資產階級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是基督徒,他說“耶穌也是革命者”。更為有趣的是,宋美齡對蔣介石說,你必須改信基督教,我們才能結婚。否則我們就反對這門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