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故事敘述十分多樣,它們也許出自許多不同時期不同作者的緣故。惟一的共同點是,所有各篇的首要目的都不是僅僅記錄曆史事實。《舊約》的全部故事都有傾向性,都在論證某種理論觀點,或通過戲劇化地描寫立約之民,表達某一重要主題。這在申命派史書(大體上指《約書亞記》至《列王記》)中看得非常清楚,這幾卷書自始至終都不加掩飾地宣揚作者的觀點。《創世記》中的古代故事也同樣。我們今天總被這些故事的地方色彩和敘事技巧所吸引,而忘記能使它們流傳下來的並不僅僅是藝術技巧。
我們必須意識到,在書麵故事的背後,無疑有一個在漫長年代中形成的口頭傳說。比如,傳說中講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一說撒拉)很美麗,有不少追求者。有趣的是,想得到她的都是國王;她居然被困境中的亞伯拉罕娶走。
《舊約》的故事敘述多種多樣,如推源故事(尤其解釋名稱起源的故事)、生育故事(典型模式是:一位婦女不育,上帝恩賜予她,天使報信,繼而出現“異兆”)、奇跡故事(如與以利沙相關的記載)、顯現故事(如耶和華在燃燒的叢林中向摩兩顯現,或向所多瑪毀滅前的亞伯拉罕顯現)以及英雄故事(如參孫、雅各、但以理的功績)。一般地說,當我們把同類故事聯係起來考察時,會比閱讀某位後人編成的獨立故事理解得更深。例如描寫雅各與參孫,把這二者都描繪成堅強有力且工於心計的人物——同樣是智慧型人物,其結局卻一喜一悲。
(2)《新約》中的故事敘述
《新約》中也存在多種傳統文學樣式,但其背景不是一個民族的生活,而是一個較小團體——教會的生活。四福音書就是應教會之需而產生的,它運用了當時已流傳一代人甚至更長時間的書麵和口傳材料。毋庸置疑,《新約》最著名的文學樣式是比喻,這已構成耶穌講道的主要特征(《馬可福音》第4章34節稱,“若不用比喻,耶穌就不對他們講話”)。然而,不論耶穌為比喻打上的個性標汜有多深,他仍不是比喻的發明者。在他之前,這種以間接方式教誨人的傳統可上溯到《舊約》時代(希伯來文為mashal)。
福音書中還有一些傳統形式,如宣告型故事、治病故事、格言、降生故事(隻出現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耶穌登山訓眾時所述八福、哀歎辭、立法講論(“你們已經知道……但我要告訴你們的是……”)、諷喻、委派使徒的描寫、耶穌改變形象的場麵等。當某位福音書作者從自身趣味和需要出發而著書立說時,這些形式和另一些常見的成分便錯綜複雜地交織在一起。無論何種成分,它最初都在教會中口頭流傳,都是某一信徒團體的共同財富。但是,我們雖能確認前後文體,卻無法輕易指出其中某成分的用途。最後晚餐的故事是一個引人注目的例外,因為由信徒共同參加,以背誦耶穌言論、模仿耶穌行為為特征的聖餐肯定很快在教會中成為製度。最早的記載來自保羅。他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後,就掰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哥林多前書》第11章)無論怎樣理解保羅的這段話,人們都無法否認,最後晚餐的故事最初存在於任何福音書一類的文學作品之外,並獨立地發揮作用。它在福音書中一再出現(《馬太福音》第26章、《馬可福音》第14章、《路加福音》第22章),則說明對於教會的重要性。
我們讀聖經文學,必須擺脫自己的欣賞觀念,努力進入他們當時的精神境界。或許,這正是作者的初衷所在。
(3)比喻都是寓言
寓言的手法能使兩種意義發生聯係——即如隱喻和象征——並總讓人係統地探求這種聯係。寓言的出發點是人為的結構。如《馬太福音》的9個主要比喻都是寓言,其中3個帶有清楚的闡釋。《馬可福音》的頭一個比喻(耶穌對撒種的比喻)雖然與後麵的寓言性解釋明顯不符,但卻讓我們得以觀察作者的思維方式。這裏的焦點從播種行為轉向了種子播撒後的結果。在隨後的解釋中,播種人完全消失了(對此疑問,讀者將可在第2講找到答案)。
雖然多數聖經寓言隻限於一種正確解釋,其反命題卻未必錯誤:某一議題或思想可通過無限多的寓言來表達。議題越重要,就越能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展示。因上帝與人類的關係是《舊約》中超越一切的重要議題,所以,當我們發現《舊約》不僅用醒目寓言、還用一整套輔助性寓言對此加以說明時,並不感到意外。寫作寓言的術語往往與內在的基本隱喻有關。若寫放牧生活,上帝就是牧者,民眾就是群羊,上帝的作用就是指引、養育和保護,使之安然為生。反過來,民眾應感謝上帝並表示忠誠,即如《詩篇》第23首所示。但並非與放牧有關的一切都可采用,因為上帝不從人身上剪羊毛,也不屠宰,當然更不會去烤羊肉串。然而,上帝對弱者(隻要你信奉他),一般都表示了慷慨的關懷。
(4)無奈的擬人化
運用擬人手法時,無生命的物體或人類群體(如部落或民族)被描寫成一個生動的人,擁有人的種種屬性。比如《何西阿書》第11章1節:“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我從埃及召出兒子來。”從上下文中可清楚地看出,這裏的“以色列”指的是民族而不是個人,這句話說的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在《以賽亞書》第42章1節中,以色列又被擬人化為上帝的仆人一一履行上帝意誌的工具。在《耶利米書》第3章6至12節,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被擬人化為兩個不貞的妻子,她們因祭拜異神而賣淫——這裏暗指亞述人對北國的征服,以色列因不貞而遭到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