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書引人注目的另一形式特征是常常缺乏連貫性。經文大多沒有貫穿始終的邏輯;我們既能從頭閱讀,又能從中問閱讀。除個別書卷(最明顯的是《但以理書》和《哈該書》)外,先知書都是由被稱為“聖言”的獨立演說片段隨意編成的。這些“聖言”可分為幾種基本類型。我們已看到,先知的信息相當簡單:從一處到另一處,從一位先知到另一位先知,幾乎沒有什麼變化。典型表現是,某先知審視其四周,發現惡德敗行,主要是宗教的腐敗(包括以奢華的儀式或其他活動祭拜巴力,以及隻在表麵上崇拜耶和華)和社會的不義(以缺斤短兩對窮人巧取豪奪,在法庭中收受賄賂而枉屈好人)。先知抨擊這些罪惡,並警告說,犯罪者若不悔改,耶和華就要降下可怕的災難懲罰他們,懲罰的極點是毀滅其國家。先知還說,這厄運將帶來最終的懺晦;而後耶和華會再生仁慈之心,使少數遺民再度複興,在自己的故園得享安樂。這一講論模式的每一點都有一類相應的預言:有抨擊宗教腐敗或社會不義的預言,有呼籲懺悔的預言,有宣告毀滅的預言,還有許諾複興的預言。在各先知書中,這些預言都一再重現——其表現形態多種多樣,缺乏經驗的讀者可能難以辨別。為了有助於解決此問題,一些現代譯本在兩段預言問留出了空白,這樣,讀者就會知道何時主題已經轉換。
因先知書大部分都是詩歌,普遍缺乏連貫性,尤其與古代近東的曆史息息相關,它們並不容易讀懂——任何初讀《聖經》者都可感受到這一點。然而它們何以得到如此的重視?實在說,它們似乎並不像《出埃及記》和四福音書那樣,記錄了猶太教或基督教的基本重大事件,也不像五經和保羅書信那樣,提供了猶太教或基督教信仰的根本原則。然而,這些幾近神秘的作品,卻始終吸引著現代讀者的興趣。
(3)《新約》的精神
最早的基督徒們深信,受難的耶穌已死而複生。他們從猶太聖卷中引經據典,極力為耶穌論證。《舊約》的各種事件都視為《新約》事件的預示,先知書中的許多言論則被理解為暗指耶穌。《路加福音》的作者描繪過複活後的基督在門徒麵前顯現的場景,這時門徒們沒有立即認出他,對基督的受難和複活也困惑不解。記述中基督對門徒說道:
“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路加福音》24:25—27)
《馬太福音》也一再以《舊約》經文論證耶穌的生平。或許最值得注意的是,用《以賽亞書》第7章14節解釋耶穌的降生——按《以賽亞書》的原意,這段話隻說一位年輕婦女將懷孕生子,孩子年幼時,即使敵軍大舉進犯猶大,也不會帶來威脅。馬太(他肯定不是這樣做的第一人)將《舊約》中“年輕婦女”一詞賦予特定含義,相當於今天所說的“處女”——這就為以賽亞的本義注入了奇跡成分,在以賽亞筆下,“年輕”隻用來計算時間。《新約》作者引證《舊約》為己所用的一個重要手法,是斷章取義——以致忽略了原著者著意表達的基本意義。這種從經文中尋找證據的方法(即從某一內容複雜的大段論述中摘取隻言片語)是不難滿足摘錄者的任何主觀意圖的。於是,完全孕育於公元前6或前8世紀的先知作品,就能自如地運用於所有時代,並被用來預告一個偉大的《新約》故事:耶穌的降生、傳道、受難和複活。
在《新約》中,有許多充滿靈性的紀實,而且表現了一些凝重的故事情節。耶穌的門徒不少是著名的寫實作家,他們的作品充滿了靈性;在整部《聖經》文學的範疇裏,既是最後的文學作品,也是最為有名而又異常凝重的神來之筆。
馬可是《馬可福音》的作者。
馬可是耶路撒冷一女徒馬利亞的兒子,巴拿巴的表弟。曾隨保羅、巴拿巴第一次旅行傳道。但到旁非利亞的別加,就離開了。所以保羅第二次旅行傳道時,不願帶他同行。他表哥巴拿巴帶他到居比路去。
保羅晚年,馬可曾與之同工,也可能曾與先知提摩太同在。據傳馬可為彼得的譯員,彼得稱他為兒子,曾被彼得派去埃及,建立了亞曆山大的教會,而這部著作就是馬可任主教職時寫的。
該書第14章與第18章描寫了從猶大出賣耶穌至耶穌死時的情形,文采沉鬱,情節離奇。如:
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哪裏去預備呢?”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麵而來,你們就跟著他。他進哪家去,你們就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裏?我與門徒好在那裏吃逾越節的筵席。’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裏為我們預備。”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