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則變,變則新。學習是知識積累的過程,是創新的前提。在學習中提倡創新,本身是一種思想上產生飛躍的學習,是一種對原有結論延伸、拓展、超越的學習。創新是以觀念創新為先導,以創新能力為動力,而創新學習是提升創新能力的捷徑,構建學習型組織則是企業創新性學習的重要載體和重要途徑。
(一)創新學習的內涵
1.學習的類型
學習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維持性學習(或稱適應性學習),它的功能在於獲得已有的知識、經驗,以提高解決當前已經發生問題的能力;另一種是創新性學習,它的功能在於通過學習提高我們發現、吸收新信息和提出新問題的能力,以應付快速變化的環境。
維持性學習強調的是要培養對現實社會的適應能力,它重視模仿繼承和重新獲取知識成果和積累信息的能力。這是學習本身必不可少的一環。但是這種學習已經不能滿足當今社會高速發展的需要。現在人們對問題的解決不可能處在一個封閉的領域內,而必須是以必要的變化為中心。
創新性學習就是要求能善於係統地提出問題,並把問題集中起來。它對公認的、典型的解決問題的方法所持的態度是:在采用它以前先加以判斷,然後根據價值來決定是否采納。我們說繼承是學習,創新也是學習;學習的本質在於獲得一種對主體而言是新穎的經驗,這種新經驗或是現有的、或是求知的、或是需要探索的。創新離不開繼承,但是繼承的目的是為了創新,對於企業的員工來說更需要的是創新性的學習。
2.創新學習的方法
創新性學習的方法主要包括:一是在學習已有知識時,對知識進行選擇、重組,構建新的知識結構及技能、技巧體係;二是在學習掌握一定知識和發展智能的基礎上,圍繞新的現實問題主動進行探新學習,探求新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知識;三是在能夠創新性分析解決現實問題的基礎上,整合知識儲備、創造性思維和現實矛盾衝突,預見性地提出帶全局性的、指導性的、規律性的新思想、新理論、新方法、新製度、新技術以及新活動。
這些創新性的學習是超越了隻學習、接受前人或他人創造與積累下來的知識與經驗的傳統的接受式學習和維持性學習,突出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創新性學習也就是學習者在學習已有的知識的過程中,不拘泥於書本,不迷信於權威,不依循於常規,而是以已有的知識為基礎,結合當前的實際,獨立思考,大膽探索,積極提出觀點的新思想、新觀念、新思路、新設計、新意圖、新途徑、新方法的學習活動。
這裏的“新”,不僅指新發現,也指新發展。因為不可能每個人都能提出新原理、發現新方法,但隻要人們已提出的原理和發現的方法應用於不同的問題上,就是一種創新性學習。
(二)創新學習的能力
創新性學習能力的形成,是在多種知識和能力的基礎上綜合發展起來的,是各種能力的集中反應。在創新意識的激勵和創新觀念的指導下,對前人創造的知識和技術進行認真學習,深入研究,通過分析、綜合、抽象、概括的思維加工,並透過表麵現象認識其本質和內在聯係,敢於破除舊觀念,勇於探索,勇於提出問題。
著名發明家保爾·麥克克裏德說過:唯一愚蠢的問題是不問問題。學習的過程,實質上是不斷地“生疑一質疑一釋疑”的過程。朱熹說:“讀書無疑需教有疑。有疑者卻要無疑,到這裏方是長進。”他要求人們在學習時:首先,要勇於提出疑問,敢於批評,衝破舊觀念,獨立思考,不可因循守舊,才能推陳出新;其次,要善於繼承,人類科學文化源遠流長,我們要吸取其精華,繼承其文化遺產,在新的時代和新變化中不斷豐富它;最後,要精於發展,發展與創新是緊密聯係、不可分割的,要在總結前人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創新和發展。
學習的積極性是成功學習的基礎。主動學習就是創新學習的基礎。在創新性學習的過程中,我們不僅是完成知識的簡單累積,而且是使自身所有的每一部分都與新知識或經驗發生相互作用,並促使其知識、能力、態度及人格等多方麵發生變化。而這一變化,隻有在我們充分發揮學習的主體性和主動性時,才能實現,從而使其學習更有創新的成分。
(三)創新學習的載體
1.創新性學習與學習型組織
學習型組織既是創新性學習的一項創新成果,也是創新性學習的一個重要的載體和途徑。一個具有創新能力的組織首先應該是一個學習型組織。因為學習型組織這一構想能夠使一個組織不斷增強其創新能力。正如彼德·聖吉的著作《第五項修煉》中提出的:學習型組織就是“一種組織持續地擴充其能力以創造未來”。學習型組織必須通過長期的精心設計,才能積累學習的能力,而非強迫式的創造。學習能力包括三個要素:成員能夠衍生、激發具有衝擊性的創意,成員能夠將創意通則化、普及化,這些創意能夠增加企業的附加值。有效的組織學習必須使組織行為改善,組織中的每個成員遇到問題時願意求助於組織學習或願意將經驗與其他成員共享,最終建立起一個學習型組織。學習型組織為提高員工素質提供了一個新的、更為廣闊的平台。
2.構建學習型組織的途徑
企業如何才能完成向學習型組織的變革?彼德·聖吉提出的“五項修煉”是創造有效的組織學習和構建學習型組織的最佳途徑。
(1)實現自我超越“自我超越”的修煉是學習型組織的精神基礎,是一種突破極限的自我實現。自我超越是指組織要超越自我,組織中的個人也要超越自我。自我超越,雖然是以磨煉個人才能為基礎,卻有超乎此項目標的最高目標;自我超越的意義在於創造,而不是反應的觀點,來麵對自己的生活與生命。自我超越的精義就是學習如何在生命中產生和延續創造性張力。學習的意思在這裏並非指獲取更多的資訊,而是培養如何實現生命中真正想要達成的結果的能力。
彼德·聖吉認為,除非組織裏每個層次的人都學習自我超越,否則無法建立學習型組織。藉由自我超越的修煉,個人看清楚自己目前的情況,厘清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比較自己的願景與現實狀況之間的差距,並能忠於自己的願景,個人在追求自我超越時,將可以看清楚眼前的事實,願意作必要的投資,重新思考激勵的方式,並且永遠可以努力發展自我。
為了鼓勵個人自我超越,組織必須建立起一個能夠自我超越的氣氛,提供有關自我超越的訓練課程,更重要的是,領導者必須先以身作則,追求自我的超越。鼓勵自我超越的重要性乃在於能自我超越的人,願景對他們是一種驅力,他們比較能看清楚並接受自己的現狀,高度自我超越的人也比較能與人共事,有合作的精神,更主動,更有責任感,並且全心投入、不斷創造和超越,永不停止學習,這是一種真正的終身“學習”和創新性學習。自我超越不是你擁有的某些能力,它是一個過程、一種終身的學習修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