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利改稅設計上對大中型企業還保留了調節稅。而且是由國家先核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的合理留利水平,然後再由各地逐級分解下達到企業。這樣就未能達到通過利改稅改革直接激勵企業的目的。特別是經濟效益越好的企業調節稅率越高,企業普遍反映這仍然是“鞭打快牛”。
1985年9月11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經委、國家體改委關於增強大中型國營工業企業活力若幹問題的暫行規定》。這個規定明確“對於經濟效益好、調節稅率高的先進企業,有計劃、有步驟地減免調節稅。需要調減的企業由國家經委會同財政部確定”。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對經濟效益好的大中型企業“鞭打快牛”的情況。
3.稅利分流的試點
繼第二步利改稅之後,財政部進一步提出稅製分流試點。稅利分流全稱是“稅利分流、稅後還貸、稅後承包”。其基本辦法,一是保留了第二步利改稅流轉稅部分,二是恢複了第一步利改稅企業所得稅後利潤用承包形式上繳的辦法,取消了調節稅,降低了所得稅率(由55%降到15%-35%),同時,將企業過去在繳納所得稅前歸還銀行貸款的作法,改為在稅後還貸。這種辦法是財政部在1987年下半年作為承包經營責任製的一種具體形式提出來的。1988年首先在重慶市630戶預算內企業進行試點。1989年初,國家體改委、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利稅分流的試點方案》後,試點企業麵進一步擴大。據不完全統計,到1991年底,試點麵擴大到2200多戶企業,其中大型企業400多戶。中國第二汽車製造廠等大型企業,後來也進入了稅利分流試點行列。稅利分流試點,為後來企業由承包製轉向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作了有益探索。
(二)承包經營形式(即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
承包經營形式的基本思路是:企業財產屬於全民所有,在企業以承包經營合同明確其與國家間的責權利關係的基礎上,由國家授予企業經營管理權,實現國家所有權與企業經營權的分離。“兩權分離”後,企業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並承擔民事責任,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
1987年初,鑒於當時經濟形勢,國務院確定推行承包經營形式,並將這種經營形式定名為“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在承包經營責任製中,企業以承包形式向國家上繳利潤的辦法,則是在兩步利改稅改革之前就已經存在的形式,曾是工業經濟責任製中一項主要內容。從1987年起,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成為國有企業最主要的經營形式(承包期限有的一定3年,有的一定5年),直至1993年第二輪承包到期,國家推出全麵稅製改革,企業轉換經營機製,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之前,一直是工業、商業、外貿、運輸等各類企業的主要經營形式。
1987年1月22日至25日,國務院在京召開全國經濟工作會議。會議進一步提出:深化企業改革,關鍵在於推行多種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製。1987年4月10日,姚依林副總理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同誌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這幾年,企業改革加快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在深化企業改革的進程中,凡是實行承包經營責任製的企業,都顯示出較大的活力。當前工業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潛力很大,要挖掘這方麵的潛力,實行承包經營作為過渡,這是當前工作的重點”。
1987年4月23日至27日,國家經委受國務院委托,在北京召開了全國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座談會,研究部署全麵實行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從此,承包經營責任製在國有大中型企業得到普遍實行。
1987年8月31日,國家經委、國家體改委發出《關於深化企業改革,完善承包經營責任製的意見》,《意見》從12個方麵提出了應當注意的問題。主要有:堅持“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合理確定承包要素,招標選聘經營者,確立國家與企業間的契約關係,投資主體逐步轉向企業,控製工資獎金過快增長,改善企業外部環境等等。
1.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的特征和內涵
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的特征是:第一,是在堅持企業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以承包經營合同形式,確定國家與企業的責權利關係,使企業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第二,按照“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確定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第三,兼顧國家、企業、經營者和生產者利益,調動企業經營者和生產者的積極性,挖掘企業內部潛力,確保上交國家利潤,增強企業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逐步改善職工生活。
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的內涵是:包上交國家利潤,包完成技術改造任務,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通稱“兩包一掛”)。在此基礎上,不同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他承包內容。在處理分配關係上,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上交利潤遞增包幹。即企業在上交產品稅(或增值稅)後,在核定上交利潤基數的基礎上,逐年按規定的遞增率向財政上交利潤。
(2)“兩保一掛”。即一保上交國家利潤,完不成包幹指標用企業自有資金補足;二保完成國家批準的技術改造任務;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北京市在321戶大中型企業試行這種辦法。
(3)上交利潤基數包幹,超收分成。即確定企業上交利潤基數,超收部分按合同規定進行比例分成或分檔分成。
(4)微利企業上交利潤定額包幹。即微利企業在一定年限內,按一定數額上交利潤,超收全部留給企業。也有的企業超收部分與國家按比例分成。
(5)虧損企業減虧(或補貼)包幹。即對虧損企業比上年度的減虧額全部留給企業或按比例分成。國家給予虧損補貼的企業,實行定額補貼,包幹使用,節餘歸己或按比例分成。
(6)行業投入產出包幹。在石油、煤炭、冶金、有色、鐵路、郵電、化工和民航等8個部門實行這種辦法。
2.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納入法製軌道。
為了完善承包經營責任製,依法保障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規範運行,國務院於1988年2月27日頒布了《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暫行條例》,並從當年3月1日起實行。這個條例是由國家經委、國務院法製局、國家體改委、財政部、審計署等單位聯合起草的,對企業實行承包經營從法律上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有力地促進了這種經營形式在全國的發展和完善。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法》第二條規定,企業“可以采取承包、租賃等經營責任製形式”;第十二條規定,“企業必須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實行經濟責任製”,從而使推行承包經營責任製及經濟責任製有了法律依據。
3.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經營者承包製、內部經濟責任製與工效掛鉤的內在關係。
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從完整的意義講,是界定國家、企業、職工之間責權關係的經濟責任製度;內部經濟責任製是界定企業與職工之間責權利關係的經濟責任製度;經營者承包製是確定經營者和考核經營者在任期內所承擔經濟責任以及對其進行獎懲的製度;工效掛鉤是將企業工資總額與企業經濟效益按比例浮動的國家對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的監控製度。所以,承包經營責任製是全麵的,帶有根本性的,是其他3項製度的載體;而內部經濟責任製、經營者承包製和工效掛鉤製度是實行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的內部基礎。這些製度都是著眼於調動經營者和職工積極性、創造性,提高承包經營責任製的成功率。
隨著形勢的發展,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又演變出好幾種形式。如投入產出總承包、風險抵押承包、競爭招標承包、資產經營承包等等。
4.實行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取得很好的效果。
承包經營推動了國有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企業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經營自主權和自我改造、自我發展能力。通過實行承包製,企業經受住了外部環境困難的嚴峻考驗,保證了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企業技術裝備得到改造,產品結構得到調整,企業管理得到加強,資產規模得到擴大,企業活力有所增強。據統計,僅“七五”比“六五”,全國預算內工業企業資產淨值就增加了近兩倍,在新增淨值中,三分之二是靠銀行貸款取得的,三分之一是靠企業自我積累進行改造增值的。一大批企業通過實行承包製,滾動發展,迅速壯大。其中較為著名的如首鋼總公司、中國第一汽車製造廠、中國第二汽車製造廠、佳木斯造紙廠、華北製藥廠、北京第一機床廠等企業。
實踐表明,承包經營形式是有計劃商品經濟條件下,企業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普遍可行的有效形式。而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許多國有小企業仍然采用承包經營形式,取得較好效果。承包製仍不失為放開搞活國有小企業的一種有效經營形式。
(三)租賃經營形式與股份經營形式
1.租賃經營形式。
租賃經營形式是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另一種企業經營形式。一般適於小型企業,是在不改變企業的所有製性質、不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由企業資產的所有者或其授權單位作為出租方將企業有期限地交給承租方經營,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並依照合同規定對企業實行自主經營。
我國商業小型企業從1983年開始出現租賃經營。1983年2月,國務院批轉的國家體改委、商業部《關於改革農村商品流通體製若幹問題的試行規定》指出:“國營商業和供銷合作社都要大力推行以承包為中心的經營責任製”,責任製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小型零售店、飲食服務業、修理業可以集體承包,有的還可以租給集體和個人經營。
1984年5月,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小型國營企業可以實行集體或個人承包、租賃經營”。1984年6月,沈陽汽車工業公司對其所屬的兩個小型企業——沈陽汽車油泵廠、沈陽汽車軸銷廠實行租賃經營。武漢市從1985年3月就開始在武漢化工機械廠、武漢低壓燈泡廠兩個小型工業企業進行租賃經營試點,經過擴大試點、推廣完善,1986年下半年起全市小型企業和少數中型企業普遍實行了租賃經營。此後,全國各地區的工業小型企業也逐步實行了租賃經營形式。
繼《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暫行條例》之後,1988年6月5日,國務院發布了《全民所有製小型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草案)》,並從1988年7月1日起實行。
2.股份經營形式
股份製在新中國成立前就存在,建國後在一段時期內,也有一些企業采取過股份製形式。以後,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中把它當作資本主義的東西加以批判,從此股份企業銷聲匿跡。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著商品經濟逐步發展,首先從城鄉集體企業開始,一部分農民和一些城鎮街道在創辦集體企業的過程中,采取“以資帶勞、以勞帶資”和集資入股等方式,興辦了一批合股經營的企業。這些做法得到了黨中央和國務院的肯定。隨後,一些國有企業在橫向經濟聯合中也以資金、技術、設備等生產要素相互投資入股,組建了一批橫向經濟聯合體,聯營企業盈利按聯營各方資金比例分配,其做法帶有股份經營的性質。1983年4月,朝陽重型機器廠開始試行職工自願限額集資入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1984年起,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開始選擇少數國有企業進行股份製的改製試點。但是,由於人們對股份製的性質、地位、作用等問題的認識存在較大爭議,因此,試點隻在很小的範圍內進行。
1986年12月5日,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改革,增強企業活力的若幹規定》提出:“各地可以選擇少數有條件的全民所有製大中型企業,進行股份製試點。企業之間互相投資,或聯合投資新建企業,一般宜采用股份製形式。”1987年,黨的十三大政治報告中明確指出:“改革中出現的股份製形式,包括國家控股和部門、地區、企業間參股以及個人入股是社會主義財產的一種組織方式,可以繼續試行。”1988年第七屆人大第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繼續試行股份製,促進企業組織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此後,黨中央和國務院又多次在有關文件中重申這一精神,並頒布了規範試點的有關政策。1992年初鄧小平南巡重要講話和黨的十四大確定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以後,股份製經營形式得到了快速、健康發展。
第四部分 國家經委對貫徹實施企業改革工作的做法和經驗
中央關於企業改革的指示和意見,決定由國家經委負責貫徹實施,並將進展情況及時報告中央和國務院,不斷取得新的指示,推動企業改革不斷向廣度和深度發展,以求調動企業的積極性,推動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提高。
其貫徹實施企業改革的主要做法和經驗為:
(1)把企業改革當成一項重要任務,提到經委的重要議事日程上,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並決定經委企業局具體負責企業改革任務的組織實施和貫徹。我作為經委副主任分工負責經常組織落實和檢查,保證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
(2)國家經委每年召開全國工交會議時,都把企業改革從擴大企業自主權到實行工業經濟責任製做為重要任務來進行討論和部署,並作為會議文件的重要內容之一下達貫徹執行。如1979年7月10日國家經委以國務院名義在四川成都召開全國工業、交通增產節約工作會議,在會上傳達學習了中央領導同誌的重要指示,並根據國務院《關於按照五個改革和管理的體製文件組織試點的通知》,部署了擴大企業自主權的試點工作。又如1980年4月9日全國工業交通增產節約、增收節支工作會議由經委主持在江蘇南京召開。在會上除部署增產節約、增收節支工作外,還對企業改革作了安排,決定要繼續搞好企業擴大自主權試點,除大中型重點骨幹企業需按原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外,其他地方企業在不突破國務院1980年23號文件有關利潤留成規定的前提下,可由各省、市、自治區負責批準,所有批準試點的企業,從批準試點之日起,計算利潤留成。
1981年8月22日,以國務院名義召開工業交通工作座談會,在山東濟南召開。在會上座談討論的中心問題是要把工業生產搞上去。對國營工業生產經濟責任製問題也作了專題總結和部署。指出全國縣屬以上工業企業實行經濟責任製,已占企業總數的65%以上。山東省縣屬以上國營企業盈虧包幹的占88%。實行計件或超額計件的占35%。所以發展很快,一是上麵有方針;二是受農業生產責任製的鼓舞和啟發;三是企業和廣大職工迫切要求盡快改變“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的辦法;四是今年的財政上繳任務壓力較大。會議認為,根據中央領導同誌指示精神,搞好工業生產責任製,要掌握以下幾個基本點:①是抓好兩個環節,克服兩個平均主義,解決企業搞好和搞壞一個樣和幹好幹壞一個樣兩個問題。②是保證實行“三多”,即國家多收、企業多留、職工個人多得。③是實行利潤包幹,必須保證全麵完成國家計劃。要全麵考核企業,防止片麵追求利潤的傾向。④是具體形式和做法要從實際出發,不搞一刀切,也不要一哄而起,條件不具備的不要勉強搞。⑤是實行經濟責任製要同整頓企業密切結合起來,要在改善經營管理上下功夫,使經濟責任製健康地向前發展。⑥是要以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做保證,要幫助職工樹立全局觀念,為國家多做貢獻。⑦是加強對企業經濟活動的監督檢查。⑧是在省、自治區和城市的範圍內實行行業和公司包幹,經由主管部門和公司再落實到企業。
1982年2月20日,全國工交會議在天津召開。主要任務是圍繞提高經濟效益,研究如何搞好當年工業生產和公交運輸工作的幾個問題。其中主要任務之一是討論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期、分批搞好企業的全麵整頓和加強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問題。
以上情況說明,國家經委每年召開全國工交會議部署全國全年工作時都把擴大企業自主權和實行工業生產責任製以及整頓企業問題作為重要議題,進行討論和部署,並提出明確要求和做法,對企業改革的進行起了巨大的指導和推動作用。
(3)擴大企業自主權,推行工業生產經濟責任製,為了保證它的健康發展,都采取了慎重的原則,先在企業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再分期分批推廣。
在中央決定進行企業改革擴大企業自主權時,首先組織進行擴權的試點工作。四川率先進行一百戶企業的改革試點。1979年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要擴大企業自主權,國家經委在京召開企業管理改革試點座談會後,即選擇了首鋼、北京內燃機廠、北京清河毛紡廠、天津自行車廠、天津動力機廠、上海汽輪機廠、上海柴油機廠、上海彭浦機器廠八個企業進行擴權試點。試點企業由點到麵不斷地發展,到1980年,試點企業發展到六千個,占全國預算內工業企業42000個的16%,產值約占60%,利潤占70%。試點企業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果,並為整個經濟管理體製的改革探索了道路。在取得了經驗和經濟效果的基礎上,擴大企業自主權的改革在全國範圍內的工交企業中全麵推廣。
(4)在試點經驗和中央政策指導下,國家經委協同財政部和其他相關部門,研究擬訂企業擴權和工業經濟責任製推廣應該遵行的條例和辦法。經國家經委和財政部審定後,報請國務院審定轉發全國工交企業遵照執行,以保證企業改革工作健康地向前發展。1979年5月25日,國家經委、財政部、對外貿易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物資局、國家勞動總局聯合發出《關於在京津滬三市的八個企業進行企業管理改革試點的通知》,並轉發《關於企業管理改革試點座談會紀要》,有力地推動了擴權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1980年1月國家經委、財政部修訂出《關於國營工業企業利潤留成試行辦法》,由國務院同意批轉下發實施。1980年5月4日,國家經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國家物資總局共同作出《關於擴大國營施工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有關問題的規定》,下發國營施工企業遵照施行,對於施工企業的擴權工作起了積極的作用。1981年2月2日,國家經委、財政部聯合發行《關於國營工業交通企業1981年繼續執行利潤留成辦法的通知》,1981年5月20日國家經委、國家體改辦、國家計委、財政部、商業部、對外貿易部、國家物資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就頒發《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擴權文件,鞏固提高擴權工作的具體實施暫行辦法》,發出《聯合通知》,對進一步搞活微觀經濟,搞活生產起了重要的作用。1981年7月財政部發出,《關於對工業公司實行增值稅和改進工商稅征稅辦法的通知》。同年7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通知,同意並轉發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經委、中央組織部製定的《國營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等。這一切為貫徹中央、國務院關於企業改革方案和政策而聯合製定的實施規定和辦法,對推動企業擴大自主權,推行工業經濟責任製起了政策的指導和推動作用。
(5)在推行擴大企業自主權和工業經濟責任製期間,國家經委認真地及時地向中央和國務院請示報告,從而能夠及時得到中央和國務院的指示,保證了企業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健康發展。1980年8月,國家經委向國務院作出《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情況和今後的意見的報告》,國務院以國發(1980)226號文件批轉了這一報告。之前,國家經委袁寶華同誌於7月26日上午9時向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彙報了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的情況,紫陽、先念、秋裏、穀牧、依林、康世恩等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誌在聽取彙報後,先念、紫陽等領導同誌分別作了重要的指示,對擴大企業自主權起了重要指導作用。1981年3月14日,國家經委、國務院體改辦聯合上報了《工業管理體製改革座談會彙報提綱》及三個附件(一是關於在調整中把擴大企業自主權進一步鞏固提高的意見;二是關於工交企業改組聯合的情況和今後的意見;三是關於調整中進一步抓好企業整頓,改善經營管理的意見)。國務院以國發(1981)48號文件批轉了國家經委、國務院體改辦關於工業管理體製改革座談會彙報提綱(包括三個附件)的通知,對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加強工業管理體製改革的深入發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6)在企業改革中,從擴大企業自主權,到推行工業生產經濟責任製,指導方法是,采取一般與個別相結合的方法,即推行過程中加強調查研究,發現先進典型,再用典型說話,推廣典型的成功經驗,帶動麵上企業通過學習先進經驗,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創造性地運用,把運動推向深入發展。實踐證明了這是指導企業改革的好方法。企業內部實行經濟責任製,北京首鋼的經驗比較完整係統,效果明顯,經委企業局決定推廣他們的先進經驗,先後在首鋼舉辦了三期現場學習班,對各地區企業推行經濟責任製起了很大作用。企業局在河南安陽鋼廠調查時,支持他們實行遞增包幹辦法,調動全體職工的積極性,每年超額完成利潤計劃,用利潤提成,滾動式發展,對安鋼做強做大起了很大的作用,對河南企業影響相當大。縣級經濟體製改革,總結推廣了廣東清源的經驗。該縣經驗因縣級所屬企業有限,過去也同各個行業對口,各設局分頭領導,層次增多,效率低下。他們對這一體製作了大膽的改革,取消設局,減少層次,由縣經委統一領導企業,既精簡了機構,減少了扯皮,又提高了效率。他們的經驗在全國介紹推廣後,對縣級經濟管理體製的改革起了相當大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