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區域稅收優惠(2)(2 / 3)

(3)新辦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對在西部地區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上述項目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內資企業自生產經營之日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年至第5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10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年至第5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退耕還林還草免征農業特產稅。對西部地區退耕還林還草取得的農業特產收入,自取得收入年度起10年內,免征農業特產稅。

(5)公路建設免征耕地占用稅。對西部地區公路國道、省道建設用地,比照鐵道、民航建設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稅。西部地區公路國道、省道的以外其他公路建設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稅,由各省級政府決定。

(6)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進口增值稅、關稅。對西部地區內資鼓勵類產業、外商投資鼓勵類產業及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0年修訂)》和《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21.西部再投資退稅。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在境內取得的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作為資本投資於西部地區開辦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或軟件產品生產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按80%的比例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財稅[2002]70號)

22.向貧困地區捐贈報刊扣除。對工商企業及個人訂閱《人民日報》、《求是》雜誌捐贈給貧困地區的費用支出,視同公益救濟性捐贈,可按現行稅法規定的比例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財稅[2003] 224號)

23.西部十四所重點高校教師獎金免稅。對教育部將香港李嘉誠基金會捐贈給北京大學等十四所支援西部地區高等教學的任課教師,發放的每人1.5萬元至5萬元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國稅函[2002]737號)

22.8 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

範圍:經國務院或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批準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所轄地區。

1.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優惠稅率。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農業特產稅的應稅品目和稅率如下:(財稅[2001]93號)

(1)煙葉,稅率20%;

(2)毛茶、果品、原木、原竹、水產品、生漆、天然樹脂、食用菌、花卉,稅率8%;

(3)牲畜產品,豬皮暫停征稅;牛皮和羊皮稅率為5%;羊毛、兔毛和羊絨、駝絨,稅率10%;

(4)天然橡膠,稅率5%;

(5)貴重食品,稅率12%;

(6)省級政府確定征收農業特產稅的應稅品目,稅率由省級政府在不超過8%的幅度內規定;

(7)農業特產稅可征收最高不超過正稅20%的附加,是否征收及具體比例由省級政府確定。

2.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農業特產個人所得不征稅。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停止征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征收農業稅後,對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