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海爾紐約人壽百年安康終身壽險(分紅型)
3.海爾紐約人壽豐瑞兩全保險(分紅型)
4.海爾紐約人壽吉祥兩全保險(分紅型)
5.海爾紐約人壽安馨定期保險
6.海爾紐約人壽附加定期壽險
7.海爾紐約人壽附加躉繳終身壽險
8.海爾紐約人壽附加重大疾病長期健康保險
七、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
1.保得利兩全保險(分紅型)
2.小康之家·福壽延年年金保險A款(分紅型)
3.小康之家·福壽延年年金保險B款(分紅型)
4.小康之家·幸福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
5.齊健團體補充醫療保險
6.附加意外門急診醫療保險(2003)
7.附加意外住院費用醫療保險(2003)
8.附加意外住院補貼醫療保險(2003)
9.綠色救助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10.附加境外緊急救援醫療保險
11.附加境外緊急門診醫療保險
12.附加安心住院費用醫療保險
13.附加無憂住院補貼醫療保險
14.附加寶安康少兒重大疾病保險
15.附加團體意外傷害住院補貼醫療保險
16.附加學生、幼兒住院醫療保險
17.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18.附加住院醫療保險
19.附加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團體醫療保險
20.附加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團體醫療保險(B)
八、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團體一年定期壽險
2.民生長瑞個人年金保險(分紅型)
3.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保險(少兒計劃)
九、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中宏“萬事通”兩全保險(分紅型)
十、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合眾永祥終身壽險(分紅型)
2.合眾永泰兩全保險(分紅型)
3.合眾永誠終身壽險(分紅型)
4.合眾永勝少兒兩全保險(分紅型)
5.合眾永福終身壽險(分紅型)
6.合眾永康重大疾病保險
7.合眾鼎瑞兩全保險(分紅型)
115.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對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繼續免征營業稅。(財稅[2004]78號)
116.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征免營業稅。住房專項維修基金是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一項代管基金,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鑒於住房專項維修基金資金所有權及使用的特殊性.對房地產主管部門或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房專項維修基金,不計征營業稅。(國稅發[2004]69號)
117.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開展“短信捐款”業務。為了支持中國殘疾人事業,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公司與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合作開展的“短信捐款”業務,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公司該項業務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價款後的餘額為計稅營業額。 (國稅發[2004]87號)
118.軍隊房產租賃。(財稅[2004]123號)
(1)自2004年8月1日起,對軍隊空餘房產租賃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此前已征稅款不予退還,未征稅款不再補征。
(2)暫免征收營業稅的軍隊空餘房產,在出租時必須懸掛《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以備查驗。
119.救助打撈單位收入免稅。從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免征打撈局打撈收入的營業稅。(財稅[2005]31號)
120.處置空置商品房免稅。對國有銀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在海南省、廣西北海市清理過程中承接的空置商品房,以及其他企業(單位)經法院裁定承接的空置商品房,在2004年12月31日以前再轉讓銷售時,免征營業稅。(財稅[20023 205號)
4.2 減 稅
1.政策性銀行減稅。國家政策性銀行減按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國稅發[1997]39號)
2.金融保險減稅。從2003年1月1日起,金融保險營業稅(包括農村信用社)減按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財稅[2001]21號)
3.住房租賃減稅。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繳納的營業稅,暫減按3%的稅率征收。(財稅[2000]125號)
4.農村信用社減稅。從2004年1月1日起,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險業應稅收入,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文到之日前多征收的稅款可退庫處理或在以後應交的營業稅中抵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5號)中第2條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是指對其取得的金融保險業應稅收入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上述中西部試點地區包括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甘肅、寧夏、青海和新疆;其他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福建和廣東。(財稅[2004]17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