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企業員工手冊典範(6)(3 / 3)

3.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以終止合同論。

4.任何調動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所有調動,都須經部門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調動視級別不同須經店長或區經理批準。

(2)公司對於進行內部轉移的員工,給予相當於該員工在轉出單位當月月工資2倍的搬家津貼,由轉入單位承擔。

第二條平行調動

(一)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

(二)員工的調動取決於以下(但不限於)情況:

1.部門工作量的增減;

2.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進行的職位輪換;

3.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4.工作急需;

5.新店開張;

6.其他原因;

第三條晉升調動

(一)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二)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

1.員工在原職位表現優秀;

2.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3.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4.誠實、正直、態度積極。

(三)晉升調動可通過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經2級批準,由經人力資源部的審核實施。

第四條降職調動

降職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一)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由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以降職。

1.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2.由於組織結構調整,相應職位被取消,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二)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三)降職調動應當從嚴掌握。

(四)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第五條臨時調動

(一)如果一個部門的人員臨時緊缺,經店長或區經理同意後,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調動

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準。

(二)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工資福利按新職位標準執行。

(第十一章)安全

第一條安全規則

(一)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二)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三)經保安部門允許,不得將非公司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四)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

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五)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六)員工在進行危險性工作或在危險地區工作,應佩帶公司提供的防護服、防護工具。

(七)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範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機動

車(叉車)。

(八)公司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九)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並服從統一調度。

(十)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第二條火情處理

(一)火警發生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

2.按動最近之火警報警器並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門主管;

3.通知總機,說出火警發生的地點及火勢大小;

4.呼喚最近的同事援助;

5.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盡力將火撲滅;

6.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撲滅因漏電而引起的火情;

7.把火警現場所有的門窗關閉,並關閉所有的電器開關;

(二)如火勢蔓延,應及時采取如下疏散措施:

1.疏散區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由專人負責其所在區域的疏散工作;

2.聽到廣播後應立即組織撤離火警現場;

3.撤離火警現場時,切勿搭乘電梯,必須從消防梯疏散;

4.員工應參加火警演習,熟記火警訊號、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滅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條意外緊急事故

(一)在緊急或意外情況下注意:

1.保持鎮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保安部門;

2.協助維護現場;

3.與同事鼎力合作,務使公司業務保持正常進行;

(二)如果員工在公司內受傷或發生事故,應當注意:

1.在場的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

2.協助救護傷病者;

3.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三)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由其操作電梯緊

急程序。

第四條及時彙報

(一)為了保障安全操作,員工應當向部門主管或安全部門彙報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

事故隱患。

(二)員工如果在公司內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向保安人員彙報,以便將其驅逐出

商場。

(第十二章)保密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範圍

凡在本公司就職而產生的,而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等業務信息,如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麵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規則

(一)公司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則,否則視具體情況予以違紀處理:

1.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