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企業員工手冊典範(2)(3 / 3)

第二十六條:春(節)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定雪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七條:對於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

(第六章)請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定見本製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九條:公在生產可於工作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準者外,不得拒絕。

第三十條:生產係統人員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員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級人員批準後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4小時。

第三十一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工資標準的100%計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標準的200%計算。

第三十二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但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時,按原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第三十三條:嗣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四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五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定標準給報銷停費用和交通費用。並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八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及時向主管敘職,並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培訓

第三十九條:為提高公同工的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製度執行。

第四十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嗣進和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培訓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第四十一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副總裁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四十二條:對於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四十三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四十四條:公司對員工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後的學曆等支持。

(第十章)調職

第四十五條: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六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七條:嗣接到調動通知書後,限在一月內辦委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四十八條:員工調動,如駐地遠者,按出差規定支給差旅費。  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九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係統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五十條:員工不得彙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俱意見涉及公司的,漲上級領導許或,不得對外發表。

第五十一條: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道消息的傳播。

第五十二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複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五十三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人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第五十四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蜜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蜜行為和動機,應及時陰止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第十二章)考核

第五十五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績:員工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後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總裁辦共同擬製及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製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閃,特殊人員可由主和副總裁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條:部門經理以下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裁辦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