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八)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九)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十)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第二條製服及名牌
(一)員工製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製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著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二)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三)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第三條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一)員工的精神麵貌應表情自然,麵帶微笑,端莊穩重。
(二)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幹淨、整潔。
(三)男員工應修麵,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四)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五)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長統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六)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隻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七)隻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八)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九)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第四條拾遺
(一)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二)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三)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第五條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第六條出勤
(一)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二)除4級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三)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5%效益工資。
(四)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五)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則應由部門主管報總經理批準。
(七)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後補發新卡。
(八)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第七條員工衣櫃
(一)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人事部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二)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三)人事部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四)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五)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人事部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六)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七)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並把鑰匙交回人事部,不及時交還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第八條員工通道
(一)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不負重情況下不得使用服務電梯,禁止使用客用電梯。
(二)後台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三)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方能離店。
第九條酒店安全
(一)員工進出酒店,保安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二)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
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衛,由保安部存案。
第十條電梯故障
當電梯出故障,客人關在梯內時,一般來說,裏麵的客人會按警鈴。當前廳主管/行李員聽到鈴聲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一)通知工程部,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設法解救電梯內客人。
(二)和關在裏麵和客人談話,問清楚以下事項:
1.關電梯裏多少人;
2.如可能,問一下姓名;
3.有無消息要帶給(領隊/隊裏的成員)同伴。
4.值班人員無法解救客人,立即通知總工程師。
(第四章)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製和報警係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了解正確使用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第一條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裏。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