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質量異常統計分析

1.質量管理部每日依IPQC抽查記錄統計異常料號、項目及數量彙總編製“各機班、料號不良分析日報表”送經理核示後,送製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質量異常情況,以擬改善措施。

2.質量管理部每周依據每日抽檢編製的“各機班、料號不良分析日報表”將異常項目彙總編製“抽檢異常周報”送總經理室、製造部品保組並由製造科召集各機班針對主要異常項目、發生原因及措施檢查。

3.各科生產中發生異常時擬報廢的PC板,應填報“成品報廢單”會質量管理部MPB確認後始可報廢,且每月5日前由質量管理部彙部填報“製程料號別報廢原因統計表”見(附表)送有關部門檢查改善。

第二十五條:質量管理圈活動

為培養基層幹部的領導統禦及領導能力以促進自我啟發提高人員的工作士氣及質量意識,以團隊精神共謀產品質量的改善,公司內各部門得組成質量管理圈,以推動改善工作。

第二十六條實施與修訂

本流程呈總經理核準後實施,增補修改亦同。

第二(節)產品檢驗標準製定辦法-

第一條製定檢驗標準的目的使檢驗人員有所依據,了解如何進行檢驗工作,以確保產品質量。

第二條檢驗標準的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1.適用範圍

2.檢驗項目

3.質量基準

4.檢驗方法

5.抽樣計劃

6.取樣方法

7.群體批經過檢驗後的處置

8.其它應注意的事項

第三條檢驗標準的製定與修正由工程單位、質量管理單位製定。

第四條檢驗標準內容的說明

1.適用範圍:列明適用於何種進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檢驗。

2.檢驗項目:將實施檢驗時,應檢驗的項目列出。

3.質量基準:明確規定各檢驗項目的質量基準,作為檢驗時判定的依據,如無法以文字述明,則用限度樣本來表示。

4.檢驗方法:說明在檢驗各檢驗項目時,是分別使用何種檢驗儀器量規或是以感官檢查(例如目視)的方式來檢驗,如某些檢驗項目須委托其他機械代為檢驗,亦應注明。

5.抽樣計劃:采用何種抽樣計劃表(例如計數值用MIL-SID-105D、計量值用MIL-STD-414)。

6.取樣方法:抽取樣本,必須由群體批中無偏倚地隨機抽取,可利用亂數來取樣,但群體批各製品無法編號時,則取樣時必須從群體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樣本,如閉起眼睛取樣。

7.群體批經過檢驗後的處置:

(1)屬進料(含加工品)者,則依進料檢驗規定有關要點辦理(合格批,則通知倉儲人員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批,則將檢驗情況通知采購單位,由其依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屬成品者,則依成品質量管理作業辦法有關要點辦理(合格批則入庫或出貨,不合格批退回生產單位檢修)。

8.其他應注意的事項:

(1)如檢驗時必須按特定的檢驗順序來檢驗各項目時,則必須將檢驗順序列明。

(2)必要時可將製品的藍圖或略圖,附於檢驗標準中。

(3)詳細記錄檢驗情況。

(4)檢驗時於樣本中發現的不良品,以及於群體批次中偶然發現的不良品均應與良品交換。

(5)其他。

第五條本辦法經質量管理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三(節)質量管理適用表格

表1進廠零件質量檢驗表

零件編號:零件名稱:號碼:

檢驗項目參考圖號檢驗方法檢驗設備抽樣方法備注及格廠商名單

抽樣數AQL

表2進廠物料質量檢驗表

編號共同用料專用料適用產品

物料名稱物料編號檢驗項目檢驗方法檢驗標準編號抽樣辦法及格標準不及格處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