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總師辦組織,總工程師召開有設計、試製、計劃、生產、技術、工藝、全質辦、檢查、標準化、技術檔案、生產車間等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鑒定會,多方麵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和經濟上做出評價,確認設計的合理性,工藝規程、工藝裝備沒有問題後,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線及移交時間的意見。

6.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裝配圖、零件圖、工裝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7.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垠寫“新產品移交生產線鑒定驗收表”,並經各方簽字。

六、新產品開發周期

1.對於簡單產品、工廠已經具有成熟的製造和應用技術的產品以及由老型發展來的變型產品,周期定為1一3個月。

2.從大專院校或有關科研設計機構移植過來的經過試驗考驗的產品,必須索取全部論證、設計和工藝技術資料。並應重新調查論證,開發周期定為2一5個月

3.屬於老產品在性能和結構原理上有大的改變的研究以及新的類別產品的開發,開發周期一般定為6-7個月,最長為一年(特別情況不得超過一年半時間),具體程序周期規定如下

(1)調研論證和決策周期:一般產品1個月、複雜產品1.5個月。

(2)產品設計周期(含技術任務書、技術設計和工作圖設計)為1-2個月。

(3)工藝(含工裝製造)周期。

(4)樣試1-2個月(含樣品鑒定)。

(5)批試2-3.5個月。

(6)產品鑒定和移交生產周期為1個月。

七、成果評審和報批規定

1.新產品根據鑒定級別,按照國務院、國家科委有關科技成果與技術進步有關獎勵條例和本公司《關於技術改進與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辦理報審手續。

2.為(節)省開支,新產品(科研)成果評審會應盡量與新產品鑒定會合並進行。

3.成果報審手續必須在評審鑒定後一個月內辦理完畢。

4.成果獎勵分配方案由公司研究所共同商定後報總工程師批準執行。

八、新產品試製經費

1.新產品試製經費。

(1)屬於國家下達的新產品(科研)項目,由上級機關按照有關規定撥給經費。

(2)屬於工廠的新產品(科研)項目,由工廠自籌資金中按規定撥給經費。

(3)工廠對外的技術轉讓費可作為開發新產品(科研)費用。

(4)新產品的試製經費按單項預算撥給,單列賬戶實行專款專用,經費由總工程師審查,廠長批準後,由研究所掌握,財務科監督,不準挪為他用。

2.新產品證書辦理。

(1)新產品證書歸口總師辦負資辦理。

(2)研究所負責提供辦理證書的有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3)在新產品鑒定後一個月內,總師辦負責辦理新產品證書的報批手續。

九、技術資料管理

1.圖紙幅麵和製圖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要求。

2.成套圖冊編號要有序,藍圖與實物相符,工裝圖、產品圖等編號應與已有的編號有連貫性。3.產品圖應按會簽審批程序簽字。總裝圖必須經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工藝工裝圖紙資料由工藝科編製和設計,全部底圖應移交技術檔案室簽收歸檔。

4.驗收前一個月應將圖紙、資料送驗收部門審閱。

5.技術資料的驗收彙總、歸口管理由研究所負責。

十、新產品開發表格:

表1新產品開發計劃表

擬開發產品名稱

產品說明

開發進度

開發人員預算

批示:審核:製表:

表2新產品開發工作記錄表

部門:

研究人員工作記錄備注

一二三四五六

主管:製表:

第三(節)新產品開發可行性分析報告

新產品開發可行性分析報告是企業在開發新產品之前,根據企業實際情祝,並充分結合市場環境,具體分析新產品開發方案在實踐中的可行性、可操作性以及所能達到的效呆和具體實施步驟的書麵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