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清潔衛生管理(1 / 2)

第一(節)清潔衛生管理製度

一、清潔衛生管理辦法

第一條總則

1.為保障公司優美、舒心的工作環境和員工身心健康,塑造公司形象,特製定本辦法。

2.凡公司衛生事宜,除另有規定外,皆依本辦法實行。

第二條組織管理

1.公司總務後勤部負責公司全麵衛生組織、領導管理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打掃、維護、衛生檢查等工作。

2.公司衛生管理實行經常性與突出性、專業性與群眾性、公司與個人衛生相結合的原則。

3.公司或部門設立值日班時,負有衛生檢查之義務。

4.公司劃分部門乃至個人包幹的衛生清潔區,建立衛生責任製。

第三條衛生管理細則。

1.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沽,不得堆放垃圾、汙垢或紙屑。

2.各工作場所內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消掃一次,並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3.各工作場所內,嚴禁隨地吐痰。

4.洗手間、更衣室及其他衛生設施,必須保持清潔。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汙穢,保侍清潔暢通。

6.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於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7.凡可能產生有礙衛生的氣體、灰塵、粉末,應做如下處理:

a、采用適當方法減少有害物質的產生。

b、使用密閉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質的散發。

c、在產生此項有害物的最近處,按其性質分別安裝凝結、沉澱、吸引或排除等裝置。

8.凡處理有毒物或高溫物體的工作或從事有塵埃、粉末或有毒氣體散布的工作,或暴露於有害光線中的工作等,需用防護服裝或器具者,應按其性質配備。

9.凡階梯、升降機上下處及機械危險部分,均須有適度的光線。

10.食堂及廚房的一切用具及環境,均須保待清潔衛生。

11.垃圾、廢棄物、汙物的清除,應符合衛生要求、放置於指定位置。

12.對有毒、有害氣體、液體、固體物質的散發,采取環保措施治理,或作用防護裝置,減少危害。

13.公司對若幹存在的職業病危害的員工,定期進行身體檢查,並改善崗位衛生條件。

14.改善工作和生產場所、樓道、電梯、危險處的采光條件,確保光線充足、照射適宜,防止光線眩耀和晃動。

15.保證辦公場所適當的溫度、濕度條件,有條件的應添置空調設備。

16.保證工作場所的空氣充分流通,謹防“辦公室綜合症”的發生。

17.公司分片在若幹工作場所的,應設置意外傷害急救藥品盒、箱,並置於合適明顯處,以便利用和防止汙染,定期檢查補充、更新。

18.公司配合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公司區域內的消滅鼠、蚊、蠅、白蚊、蟑螂等危害的工作,及流行病、傳染病的防疫、治理。

19.公司衛生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1)窗明幾淨,牆麵清潔;

(2)死角無積塵、蛛網;

(3)燈具、電器、用具清潔;

(4)辦公桌整潔;

(5)物品堆放整齊,通道暢通;

(6)室內無雜物、無晾曬衣物;

(7)地麵無痰跡、紙屑、煙頭;

(8)廁所無異味;

(9)個人儀表整潔、幹淨。

20、以下為不衛生情況:

(1)隨手亂扔垃圾;

(1)亂搭建、占用公共地方;

(2)垃圾堆放死角、排水溝堆積汙穢;

(3)亂塗亂畫;

(4)飲水被汙染,流行病傳染;

(5)充斥噪聲、灰塵、刺激性氣味;

(6)個人儀容不整、不幹淨。

第四條附則

本辦法由總務後勤部門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二、綠化管理辦法

第一條總則

1.為美化公司工作、生產環境,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特製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