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開資料:公開有助於公司利益。
三、密級的確立
1.依據保密分級表確立各類文件資料的密級。
2.公司各部門對其產生的文件資料,提出定級意見,由公司領導簽發,確立後均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3.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範圍內的人員。
四、密級變更及解密
1.因工作需要或環境變化,需要變更密級的,由原產生秘密件部門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請,交公司領導批準變更,或由公司領導直接變更。
2.對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項,因工作需要或環境變化,需公開但不損害公司利益的,由原產生秘密件部門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請,交公司領導批準解密,或由公司領導直接解密。
3.保密期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事項外,自行解密。
五、保密管理
1.實行全員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識係統培訓,確保國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2.公司設專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條件的專門設立保密室。公司各部門、下屬企業想備專人或兼管負責存管保密材料。
3.公司全體員必須貫徹執國家有關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紀律。
4.保密室為公司重要工作場所,任何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室內一切設備、設施,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或隨意翻動。
5.定期檢查保密場所的電器設備、防盜、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確保秘密檔案材料的安全。
6.對保密材料須專門登記入冊,並定期清查,防止丟失和錯漏。
7.傳閱保密材料由機要人員統一掌握,劃定傳閱範圍,不得自行擴大,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控製傳閱件的行蹤,以防丟失。
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複製。複印件視同原件管理,複印過程的廢頁及進銷毀。
9.保密材料嚴格按領導批準的份數打印的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視同原件一樣管理。打印過程形成的廢頁、廢件及時銷毀。
10.絕密件由機要人員另行打印、複印。
11.傳遞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傳遞應專送,不得辦理無關事項,密件不得攜入不利於保密的場所。
12.外出工作須攜帶保密材料,要經公司領導批準。出國工作攜帶保密材料的,除經公司領導批準外,還須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
13.做好公司重要會議的保密工作。會址應選擇有利於保密的地方,嚴格控製無關人員進入,嚴禁濫發會議文件,檢查有無遺留材料、筆記本。
14.注意在通訊和辦公自動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機上傳遞保密材料。建立專門的信息網絡保密製度。
15.嚴格限定密件的接觸範圍。凡查閱公司密件,一律須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和登記手續,可使用文件調閱單。
16.對保密內容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複印、攝影、轉借或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17.公司保證員工的穩私權不受侵犯,個人資料不被有意泄露。
六、保密紀律
1.不該說的話,不要說;
2.不該問的事,不要問;
3.不該看的文件,不要看;
4.不該記(攝、錄)的事,不要記(攝、錄);
5.不得擅自攜帶密件外出;
6.不得在公共場合談論公司秘密;
7.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8.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9.不得利用公用電話、明碼電報,以及郵局辦理秘密事項;
10.發現泄密及時報告,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損害;
11.客人問及公司秘密,應予以婉拒、避談。
七、附則
1.本保密工作條例與檔案管理辦法、公文處理辦法、打字複印辦法、收發管理辦法、傳真長話管理辦法等配套使用。本條例對其他管理辦法的保密方麵具有指導性。
2.本條例由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通過後頒發執行。
第五(節)行政秘書日常工作流程
提前到達上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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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本人及領導辦公場所衛生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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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文具、茶水準備、家具、物品有序擺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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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信件、分送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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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到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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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領導本日日程彙報有關事項詢問領導本日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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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辦重要事項,急事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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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正常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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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聽電話接待來賓資料整理撰寫文稿打印複印來往文件
並記錄並校對收發傳真處理催辦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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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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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時間向領導征詢需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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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文件、鎖具、電器、電源情況後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