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用人篇(1)(2 / 3)

據《史記·酈食其傳》記載:酈食其,陳留高陽(今河南省杞縣南)人。他好讀書,家庭貧窮,無以為業,隻好在裏中當看門人。因其人性情與一般人有異,人們都稱他“狂生”。

秦末,陳勝、吳廣起義,天下響應,各國將領為略地經過高陽的有數十人之多,酈生與之接觸,覺得他們眼光短小,隻顧眼前利益而沒有遠誌;講究繁瑣禮節,自以為高人一等,跟他們談深謀奇策也聽不入耳。因此,酈生深自藏匿。他聽人說沛公劉邦,其人雖傲慢,卻平易近人,能采納計謀。便想追隨劉邦。

劉邦到高陽驛站寓所,派人召酈生,酈生入見,這時,劉邦正坐在床上讓兩個美女為他洗腳。酈生僅作揖,而不跪拜,說:“足下欲助秦攻諸侯乎?且欲率諸侯破秦也?”劉邦發火罵道:“豎儒!夫天下同苦秦久矣,故諸侯相率而攻秦,何謂助秦攻諸侯乎?”酈生說:“必聚徒合義兵誅無道秦,不宜倨見長者。”劉邦立即停止洗腳,起來穿戴好衣帽,請酈生上坐,向他道歉。酈生就跟劉邦講六國合縱抗秦的故事,劉邦聽了很高興,問:“計將安出?”酈生說:“足下起糾合之眾,收散亂之兵,不滿萬人,欲以徑入強秦,此所謂探虎口者也。夫陳留,天下之衝,四通五達之郊也,今其城又多積粟,臣善其令,請得使之,令下足下。即不聽,足下舉兵攻之,臣為內應。”劉邦采納其計,立即派他去說陳留縣令,率兵隨其後。陳留縣令果聽酈生而歸附劉邦。劉邦封酈生為“廣野君”。酈生是個很有才智的儒士。在逐鹿中原的亂世,不隻主擇臣,臣也擇主,酈生觀察起義眾將,察其言行,都不能成氣候,沒有一個值得為之效力,於是深自藏匿。他後來主動要求人傳話使能投在劉邦的麾下,主要是因劉邦平易近人、能采納計謀。因平易近人,則能團結人,可以與之相處;能采納計謀,自己的才智才能發揮,輔佐他以成大事。酈生並沒有知錯人,擇錯主,盡管一見麵,劉邦傲態畢露,又破口罵他是豎儒,可是當他批評其錯誤後,劉邦能知錯改錯,向他道歉,以禮相待,虛心請教。酈生一獻取陳留之計,劉邦立即采納執行。後來劉邦能圖天下,也正因他有這兩個超人的優點,即能團結和用五湖四海的各種各樣的人,尤其是有眾才智之士為之出謀獻策,而他能采納;能“解衣衣人”,慷慨分土封官使眾多的猛將為之奮戰沙場,終於打敗項羽而創建西漢王朝。

酈生在劉邦初起時便賞識其人,不計較他傲慢罵人,能從大處看人,可說善於知主。

官吏的好壞,其治下的群眾是最清楚的,如能讓群眾監督,傾聽群眾的意見,就可使官吏不敢為非,並能鑒別官吏的好壞。這樣就不致冤枉好官,錯用壞官。

3兼聽眾論

從一個角度看人,往往陷於片麵;從各個角度看人,則了解得較全麵。正如俗語所說,眾人眼睛是雪亮的,誰好誰壞,將一目了然。

孟子是主張“民貴君輕”的,他將“賢不賢”交給人民來審查,便是這種思想的發揮,也說明他十分尊重人民的意見。從國君的左右,諸大夫說“賢、不賢”還不行,隻有人民說“賢、不賢”才可考慮,即使如此,還不能決定取舍,要經過考察後,確是賢則用之;如“見不可”則去之。由此觀之,孟子對擇賢是持極其慎重的態度,因為國君要進的賢不是一般的人,是輔佐國君治國的人才,賢不賢對於國家治亂興亡都有關係,有的甚至有決定性的作用,所以,他提出知人要經過國君左右、諸大夫、人民和考察四個程序審查。雖然孟子是尊重人民的意見,但是在個別情下,國君左右、諸大夫、人民都說“賢、不賢”,不一定對,而最能決定“賢、不賢”還是經過認真考察後,用事實做出的結論。可見,孟子的“知人四程序”,是實事求是的。

明太祖朱元璋也主張知人要兼聽眾論。他認為要能“辨邪正”,必須明於知“毀譽”的真偽,不然,將會以賢為佞,以佞為賢,他對侍臣說:“毀譽之言不可不辨也。人固然有卓然自立,不同於俗而得毀者。夫毀者未必真不賢,而譽者未必真賢也,有所遇有幸、不幸爾。”所以,他說人主要善於知“毀譽”的真偽,他說:“人主能知其毀者果然為賢,則誣謗之言可息,而大亦不至於受抑矣。知其譽者為不肖,則偏頗之私可絕,而人亦不至於僥幸進矣。”這是說,人主如能辨“毀譽”的真偽,則賢者不受壓抑,不肖者不能僥幸得進。接著他說:“問君子於小人,小人未必知君子,鮮不為所毀。問小人於小人,其朋黨營私,所譽者必多矣。惟君子則處心公正,然後能得毀譽之正,故取人為難,而知言尤為難也。”(《明太祖實錄》卷232)在這裏,朱元璋特別強調:征求對所要用的人的意見,選擇所問的人很重要,如問於小人,對君子必多毀謗,對小人必私其黨而譽之;隻有問於君子,君子出於公心,必作出正確的回答。

朱元璋“辨邪正”的觀點,頗有點“二分法”,對知人很有參考價值。

朱元璋不僅在理論上探討“辨邪正”之法,在實踐上,他對官吏的升遷多因民之情。據《明史·循吏傳》記載:興化丞周舟經過考察以政績最優,朱元璋立即升為吏部主事。當地人民舍不得他離任,上表乞留,朱元璋就派他回去。朱元璋以重典禦臣,而法不完善,不少官吏被錯捕,但經其所治人民為之申辯和請求,朱元璋也因此而赦免,有的因知其為官有惠政反得升遷。洪武二十九年(139年),永州知府餘亭城、齊東知府鄭敏、儀真知縣康彥民、嶽池知縣王佐、安寧知縣範誌遠、當塗知縣孟廉等因事被捕,其所治人民派代表上京申辯,列舉他們的善政,朱元璋立即糾正,賜襲衣寶鈔放回。他們複任後,努力工作,政績更著。同一年,靈璧知縣周榮、宜春知縣沈昌、昌樂知縣於子雲、新化縣丞葉宗因事被捕,其所治人民也派代表去京上表申辯,朱元璋知他們為官廉正,都升任知府,分別派到河南、南安、登州、黃州去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