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用權篇(1)(2 / 3)

能否做到放權用人,反映了一個領導者是否相信部屬。有的領導者做不到放權用人,關鍵的一個問題是對部屬不放心。怕部屬濫用權力,怕部屬把事情辦糟等等。對人有懷疑你就莫用,用了你就不要懷疑,這也是用人的起碼道理。所以,要做到放權用人,就要解決好相信部屬的問題。

能否做到放權用人,也反映了一個領導者能否正視手中的權力。一方麵,有的領導者把權力看做個人的私有財產,作為謀取私利的手段,因而把得緊緊的,“寸權必留”,這是非常錯誤的。任何一個領導者手中的權力都是人民給的,決不是個人的私有財產,權力運用得好,把人民的事情辦好,人民就會繼續給你權力,否則,濫用權力,以權謀私,人民定會剝奪你的權力。以權謀私,你可以得逞於一時,但不可能長久。另一方麵,也有的領導不懂得權力集中與分散的辯證關係。認為做領導的有絕對的權力,才有絕對的威望,也才能把工作幹好。實際上,任何事情都充滿了辯證法,“過猶不及,物極必反”。權力的集中與分散是相輔相成的,不可走向極端。

那麼,怎樣做到放權用人,亦即在用人中怎樣把握權力的集中與分散之間的度呢?

這裏最根本的,就是領導和部屬之間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作為一級領導,你的崗位責任是什麼,哪些工作該你管,哪些是部屬職責範圍內的事情,你和部屬都各有哪些權力等等,都必須搞明白。該給部屬的權力,領導不要占有,該是自己行使的職權,也不能疏忽。主要權力集中在領導手中,部分權力分散給部屬,正所謂“大權獨攬,小權分散”。上下形成兩個積極性,工作才會形成一個合力。領導“大權獨攬”也好,部屬“小權”在手也好,其目的都應該是一個,這就是幹好一個集體或一個民族乃至整個國家的事業。

《孫子兵法》的作者孫武也是主張用人必須放權的,他在《九變》中提出了“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傑出思想。他在論述到權力的行使應以什麼為準則時說:“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地形》)就是說,戰與不戰,一切以能否取勝為準,而不能受製於君主的命令。這就要求將帥們“進不求名,退不避罪,惟大是保,而利於主”(《地形》)。即一切從國家根本利益出發,毫不考慮個人的名利安危。

如果工資隻和工作時間及生活費用的增長有關,和個人行為表現關係甚小,屬下的經濟動力就會減小,他們遵循的信條就會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3獎賞要有度

領導者可以通過製定目標,讓下屬知道領導對他們的期望是什麼,怎樣才能獲得獎賞,促進下屬的工作願望,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

由於工作出色受到獎勵,下屬們還能認識到整個組織的行為方針,認識到領導在時刻注意著他們的任何工作成績,心裏會有被承認的滿足感和被重視的激勵感,並進而保持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責任心。

這種獎勵體係對於維持整個組織係統的高水平動作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工資隻和工作時間及生活費用的增長有關,和個人行為表現關係甚小,屬下的經濟動力就會減小,他們遵循的信條就會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許多獎勵,如額外休假,發獎金,加薪,提升等等,都會增加公司的開支負擔。經費緊張的時候,可以采取另外一些獎勵方法,如表揚,加重其責任,當著別人的麵給予肯定,增進領導和下屬的私人關係等等,這些也是很有效的刺激。運用這些方法能使職工期待領導的表揚或肯定,因而更加自覺努力地工作。

至於加重其責任,不僅僅意味著給他更多的工作,還要給他更多的自決權,對後果負更多的責任,減少監督以示信任。這也是一種獎勵,它給予下屬以發展的機會和個人價值被承認的滿足。屬下越值得信任,你的監督就越少。

在許多企業中,領導對下屬評價過鬆,幾乎每個人都獲得過不同程度的獎賞,而優秀的工作人員就不能脫穎而出,隻能被埋沒在普通人之中。過多過濫的獎賞降低了應有的“含金量”,也失去了應有的意義。還有,表現出色的人如果沒有獲得一定的實際利益,如提升,調他到其更喜歡的崗位上,這種獎賞也同樣毫無意義,下屬的工作熱情就會消退。

領導必須區別每個員工工作的好壞,給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評價和物質待遇。你可以要求屬下們互相注意各自的表現,判斷各自獲得的評價是否公正。

不公正的評價,不論是過高還是過低,都會打擊屬下的士氣,降低上司的信譽。而作為上司,則必須保持自己的信譽,否則你的各種評價都會為下屬們所不屑,你也就失去了影響他們的力量。

一定不要使好評語泛濫,要敢於實事求是,褒獎得宜。如果你能對下屬的工作表現隨時記錄的話,這其實不成問題。

“膽小不得將軍做。”連膽子都沒有的人,就別合計做官那出事,看著別人領導你的時候舒坦,當上官卻又沒勇氣邁步,如果進入這種狀態,要麼離開這個職位,要麼就盡可能地培養自己的勇氣和魄力,除此之外,似乎還沒有別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