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交易是指關聯方直接轉移資源、勞務或義務的行為,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
我國的許多上市公司由國有企業改組而成,在股票發行額度有限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往往通過對國有企業局部改組的方式設立。股份製改組後,上市公司與改組前的母公司及母公司控製的其他子公司之間普遍存在著錯綜複雜的關聯關係和關聯交易。利用關聯交易粉飾財務報表,調節利潤已成為上市公司樂此不疲的“遊戲”。
利用關聯交易調節利潤,其主要方式包括:
①虛構經濟業務,人為抬高上市公司業務和效益。如一些股份製改組企業因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利潤達不到70%,並通過將其商品高價出售給其關聯企業,使用其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脫胎換骨”。
②采用大大高於或低於市場價格的方式,進行購銷活動、資產置換和股權置換。
③以旱澇保收的方式委托經營或受托經營,抬高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如最近證券報刊廣為報道的××股份公司,以800萬元的代價向關聯企業承包經營一個農場,在不到一年內獲取7200萬元的利潤。
④以低息或高息發生資金往來,調節財務費用。如××股份公司將12億元的資金(占其資產總額的69%)拆借給其關聯企業。雖然我們不能肯定其資金拆借利率是否合理,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該股份公司的利潤主要來源於與關聯企業資金往來的利息收入。
⑤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費、或分攤共同費用調節利潤,如××集團公司××年替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承擔了4500多萬元的廣告費,理由是上市公司做的廣告也有助於提升整個集團的企業形象。
利用關聯交易調節利潤的最大特點是,虧損大戶可在一夜之間變成盈利大戶,且關聯交易的利潤大都體現為“其他業務利潤”、“投資收益”或“營業外收入”,但上市公司利用關聯交易賺取的“橫財”,往往帶有間發性,通常並不意味著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發生實質性的變化。利用關聯交易調節利潤的另一個特點是,交易的結果是非上市的國有企業的利潤轉移到上市公司,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
(2)識別利用關聯交易調節利潤的基本方法。
上述調節利潤的方法除轉移價格和管理(共同)費用分攤之外,其餘方法所產生的利潤基本上都體現在“其他業務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財務費用”等具體項目之中,其識別的基本方法是:
①要計算各項目中關聯交易產生的盈利分別占項目總額的百分比和這些項目占利潤總額的百分比,判斷企業盈利能力對關聯企業的依賴程度。
②要分析這些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及公正性。
③將非必要和欠公正關聯交易產生的利潤從企業利潤總額中剔除,以反映這些項目的正常狀況。
【例】某上市公司損益表中的“其他業務利潤”為2000萬元,“投資收益”為4000萬元,“營業外收入”為5000萬元,“利潤總額”為20000萬元。在財務報表附注及相關明細表中反映,其他業務利潤2000萬元中有1800萬元來自關聯企業交付的商標使用費,4000萬元投資收益中有3800萬元來自向關聯企業轉讓的股權投資收益,5000萬元營業外收入中有4400萬元來自用房產向關聯企業置換流水生產線的收益。
按上述資料,可以發現各項目中關聯交易產生的盈利分別占其他業務利潤的90%(=1800÷2000)、投資收益的95%(=3800÷4000)、營業外收入的88%=(4400÷5000),合計則占利潤總額的50%=\[(1800+3800+4400)÷20000\]。這反映出該企業利潤對關聯企業的依賴程度極高。如果通過進一步的定價政策分析,發現上述交易均為非公正交易,屬利潤操縱行為,那麼就應將這些盈利剔除。剔除虛增盈利後的結果為:其他業務利潤200萬元,投資收益200萬元,營業收入600萬元,利潤總額10000萬元。
對轉移價格引起的“營業外收入”、“營業成本”、“管理費用”等項目脫離實際狀況的識別難度較大,要求分析者掌握市場價格和企業的定價政策。在分析識別過程中,要充分利用財務報表附注說明和相關明細表,如果關聯交易占銷售貨物和采購貨物的比重較大(大於20%),那麼就有必要分析比較關聯交易與非關聯交易的價格差異。如價格差異過大,則有操縱利潤之嫌,需要調整因價格差異而受影響的利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