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謝爾蓋·布林與拉裏·佩奇——Google神靈之父(3 / 3)

Google的收益來源有二:其一為搜索技術授權。雅虎、AOL、思科、寶潔、美國能源部等許多大公司和政府機構正在使用的就是Google的搜索技術。Google按照搜索的次數來收取授權使用費。比如雅虎的門戶搜索引擎服務由Google提供,每個季度就能給Google帶來數百萬美元的收入。

其二為關鍵詞廣告。Google的廣告形式不采用橫幅廣告,也沒有Flash動畫廣告,所有的廣告都是按照客戶購買的關鍵詞,以純文本的方式把廣告安置在相關搜索頁麵的右側空白處,把所有的文字廣告單獨列出來,並用特別的顏色標示“讚助商鏈接”。比如有人在Google上輸入“婚禮”,那麼在搜索結果網頁上就會出現婚禮網站的文字廣告,每次搜索Google向商家收取0.8美分到1.5美分的廣告費。用戶在使用關鍵詞進行搜索時,相應關鍵詞的廣告出現在搜索結果中,並保證出現在搜索結果較前的位置,這種廣告效果比那些一進去便強行出現在網站窗口的廣告形式好得多。

據統計,Google網絡廣告點擊率是行業平均水平的4到5倍。佩奇曾經表示:“要集中精力於搜索業務。一些網絡搜索公司總是試圖在同一時間做很多事情,他們幾乎把自己的本行都忘記了。不過,正是由於這些公司的‘不務正業’,Google 才會有今天的成績。”

“與人方便,自己方便”的準則

佩奇和布林在設計Google網站時的確花費了一番心思,最終確立了別具一格的風格。與報紙相似,許多網站非常重視“裝扮”首頁,不僅對其精心設計,而且將熱點新聞、股價查詢、天氣預報等大量“信息”填塞在頁麵上,並配以五顏六色、閃爍誘人的廣告。

但佩奇和布林卻決定反其道而行之,製定簡潔而實用的準則:首頁上隻是一個簡單的搜索框。“人們隻想上來很快地搜索一下,然後迅速離開。我們就為他們提供這種便利。”布林說。顯然,佩奇和布林的決策迎合了人們的這種心理,同時也為自己創造了商機。

“不做惡人”的信條

有人稱Google是最古怪的公司,以傳統的觀點來看Google的企業作風,很難相信這家公司會是一家成功的企業。它們沒有嚴明的組織紀律,他們將某些廣告客戶拒之門外,他們的員工自由散漫。這一切如此荒唐而又不可思議,然而正是這種不可思議的信仰和文化成就了Google的傳奇。

Google的企業信條是不做惡人,何為“惡劣”的事情呢?Google的CEO埃裏克曾說過這麼一句話:“布林和佩奇說是‘惡劣’的事情,就是‘惡劣’的事情。”布林和佩奇有許多的時間精力花在判斷何為“惡劣”的標準上。當然,有些事情無須他們開口,員工便知道如何履行。比如說:Google從來不做軍火、煙草廣告,從來不做烈性酒廣告。但Google做葡萄酒的廣告,因為在Google看來,葡萄酒是無害的。Google的挑三揀四,無疑令許多廣告商感到沮喪。可Google卻給兩百多家經濟、健康衛生、教育和非政府機關做免費廣告。

“不做惡人”的簡單理念影響到了Google的每一個細節。Google頁麵極其簡潔,沒有突然彈出的廣告,沒有花花綠綠的圖片,沒有稀奇八卦的新聞,隻有幾個英文單詞,和一個用來填寫查詢信息的長方形空格。在其他網站都在刻意地把廣告和搜索結果混合在一起以“強行宣傳”時,而Google卻在刻意地把所有的文字廣告單獨列出來,用特別的顏色專門標示,並且還加上“讚助商鏈接”的說明。Google盡可能地對搜索結果做到全麵公正,不因商業利益修改搜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