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危機管理:臨危不亂,泰然處之(4)(3 / 3)

地升樓貴,李嘉誠後來真可謂是“坐享其利”。他擁有大批物業樓宇,儲備了大量土地,漸漸成為香港數一數二的地主。當然這已是後話。

李嘉誠初入地產業,為避開風險,製定了謹慎穩鍵的發展方針。當時許多地產界人士,都認為他的作風過於保守。

1961年6月,潮籍銀行家廖寶珊的廖創興銀行發生擠兌風潮,證實了李嘉誠穩健策略的正確性。

廖寶珊是當時的“西環地產之王”,他在西環大量購買地皮興建樓宇,並在中環德輔道西興建廖創興銀行大廈。為了高速發展地產,他幾乎將全部的存戶存款掏盡,終於引發了存戶擠兌風潮。

這次擠兌風潮,令廖寶珊在情急之中突發腦溢血而身亡。

廖寶珊是青年李嘉誠深為敬重的潮商中的成功人士,這次變故,使李嘉誠更進一步意識到了地產業與銀行業的風險。然而,許多地產業和銀行界人士仍未對此產生足夠的重視。

1962年,香港政府修改建築條例,決定於1966年實施。許多地皮擁有者,為避免新條例實施後吃虧,紛紛趕在1966年之前建房,從而引發了一股建房狂潮。

在這股熱潮中,銀行不僅提供按揭,積極資助地產商,而且自己也投身其中,直接投資建房,這就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一時間炒風空前熾熱,大量職業炒家應運而生。在這股風起雲湧的炒風中,李嘉誠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他深深地知道,投機地產與投機股市一樣,“一夜暴富”的背後,往往是“一朝破產”。

他絲毫不為短期暴利所動,仍一如既往地在港島新界的新老工業區尋購地皮,營建廠房。他盡可能少依賴銀行貸款,完全是靠自有資金建造了幾幢工業大廈。

長江公司下屬的塑膠部經營狀況依然良好,盈利也很可觀,地產部已由最初的純投資轉入了投資收益期。隨著新廠房的不斷竣工出租,租金源源不斷地湧來。李嘉減的事業發展勢頭良好。

但是,那些從事房地產投機者,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1965年1月,本埠小銀行——明德銀一號,因參與房地產投機,流動資金傾盡,喪失償債能力發生擠提,而宣告破產。

這一破產事件進一步加劇了大部分存戶的恐慌心理,使全港擠兌風潮由此爆發,其勢頭發展極為迅猛,廣東信托商業銀行轟然倒閉,連實力雄厚的恒生銀行也陷入危機之中,隻好被迫出賣股權給彙豐銀行才免遭破產。

形勢危急,為穩定香港經濟,港府采取緊急措施,才勉強遏製住擠兌風潮,但銀行危機並沒有立刻消失,一直持續了一年有餘,不少銀行雖未倒閉,卻隻能“苟延殘喘”。

在銀行危機的劇烈震蕩下,興旺熱鬧的房地產業一落千丈,一派肅殺。地價樓價暴跌,脫身遲緩的炒家,全部沉沙折戟,血本無歸。靠銀行輸血支撐的地產商,建築商紛紛破產。

由於李嘉誠早有預見,所以,在這次危機中,李嘉誠的損失與同業相比起來,簡直是微乎其微。隻不過是部分廠房碰到租期屆滿,續租時租金降低而已,整個根基並未被動搖。

李嘉誠雖然以穩健的做法取得了成功,但並不是說,別人的經營方法就一無可取。

李嘉誠不賣樓花,並不說明賣樓花就一定會失敗。其實,賣樓花的做法,在今天的房地產界依然被廣為推行。正所謂商無定法,條條大路通羅馬。賣樓花的始作俑者霍英東今天一樣是地產巨頭。

李嘉誠與一般地產商不同的是,更注重長遠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實際上,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的關係,是商家需要重點研究的問題,這兩者都有長處,也有弱點。前者投資時間長,回報慢,但可望在未來獲得更大利益;後者的優缺點與前者正好相反,可謂撈一把就走。作為商家,應根據自己目前的實力和未來發展計劃進行選擇。

正所謂,經營無定式,管理無定法,強調的是權宜機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