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銀行在集團中的地位可分為:銀行係集團和獨立係集團
在某些國家,例如日本和德國,相當一部分的企業集團在開始組建時,銀行就居於核心地位,並且在其後的集團治理中也握有重要的控製權。但是,還有一部分企業集團並不依賴於銀行貸款,銀行也不是集團的主要股東,其核心成員和主要成員是非金融企業。在日本,這兩者的界限特別顯著。如“三井”等六大企業集團就屬於銀行係企業集團,它們以銀行等金融企業為核心。在日本,由於這類集團是在家族財閥基礎上建立的,所以被稱為財閥係集團。這些企業集團各成員大都可以形成一個金融和產業體係;而豐田、鬆下、日立、新日鐵等集團,則叫做“獨立係集團”,這些企業集團以製造業企業為核心,在重化工和耐用消費品行業具有優勢。由於許多國家,其中包括美國和我國,禁止或嚴格限製銀行持有企業股票,因此不可能存在銀行係企業集團。
2.以企業持股的方式為標準可分為:橫向型集團和縱向型集團
企業集團的構成必須以股權作為紐帶,但持股方式卻各不相同。其基本的持股方式有兩種:一是橫向持股,即幾個大企業地位平等,相互持股,相互派員,從而形成立體交叉持股方式,以此為核心的企業集團就稱為橫向型集團;二是縱向持股,母公司作為核心企業,以控股方式層層控製一批子公司和孫公司,從而形成企業集團的緊密層,以此為基礎形成的企業集團就叫做縱向型集團。
企業之所以采取橫向持股方式,主要是由於這些企業中沒有一個企業的經濟實力能夠達到控股的水平,所以采取環形相互持股的方式,以便結成一個整體。例如,日本的財閥係集團多屬這一類型,其六大集團的相互持股比率為:三井——18%,三菱——25.3%,住友——24.5%,芙蓉——18.2%,第一勸業——14.6%,三和——10%。如果核心企業有足夠實力控股,並且下屬公司也可層層控股,就組成了母子公司縱向型企業集團,日本的獨立係企業集團就可列為此類。世界各國企業集團大多屬於縱向型企業集團,即使像德國以銀行為核心的企業集團也是如此。
3.按照集團成員所在的行業情況可分為:行業內集團和跨行業集團
一般來說,許多企業組成企業集團是由於這些企業在生產或經營過程中有著密切的聯係,它們生產或經營同一種或同一類產品,卻又處於分工的不同部分或不同階段。由於合並成本大於所節省的交易成本,因此保留各自獨立狀態。但由於經營業務的不可分割性,組成企業集團可以在節約交易成本的同時節省合並成本,這一類企業集團就屬於行業內集團。這類集團多存在於那些分工的環節或分支眾多的行業,如汽車集團、電器集團、紡織集團、建築集團等。行業內集團所涵蓋的企業在經營內容上具有係統性,如日本的各汽車集團,除主機製造企業外,其餘大約70%的零部件產品都來自集團內係列的配套企業。
有些企業集團為了減少市場風險而采取了多角化經營戰略,突破了行業的限製,這就形成了跨行業集團。某些跨行業的企業集團是通過向鄰近行業擴展而形成,如建築集團向建築材料或房地產行業的擴展,紡織集團向服裝設計和製造行業的擴展;另外一些跨行業集團則是由眾多毫不相幹的領域的企業所組成,如著名的美國AT&T(電話電報公司)集團,它所跨的行業竟然達到240多個,而且在107個行業中占該行業產值的1/3以上。它所經營的產品和服務早已超出通信和通信器材,而包羅了人們思維無法連接的許多行業,如出租汽車公司、飯店係統、房地產公司、加拿大許多森林的造紙企業,還有玻璃廠、陶瓷企業、美國最大的麵包廠等企業。以至於人們隻要願意,坐在家裏打一個電話,AT&T(電話電報公司)集團就可以向你提供所需要的幾乎一切產品和服務:從它那裏買到房屋並進行房屋保險,替你在新房安裝電話並使用它的電話係統,吃它烤製的麵包,並從它生產的無人售貨機中取出咖啡和香煙使用,然後乘坐它的出租車,外出旅遊並下榻它的酒店,錢花光時,還可以從它的金融機構得到貸款。這種跨行業的企業集團的目的在於分散資產風險。應該注意的是,純粹行業內集團,以及大幅度、無關聯的跨行業集團比較少,大多數的企業集團屬於以一業為主、兼營他業的跨行業集團模式,例如日本的日立集團,主要經營家用電器,同時經營其他電子產品和工業機械、車輛等。
4.按成員企業所跨地區為標準可分為:地區集團、全國性集團和跨國集團有些企業集團的成員企業集中於同一地區,為當地服務,它們大都又屬於
同一行業,而且互補性較強,於是組成地區性企業集團,如一個城市的市政集團。
這樣的地方性很強的集團比較少,大部分集團是跨地區的,其中一部分集團尚無經濟實力向國外投資,也沒有國外投資者參股,這樣的集團就是全國性集團。在我國,這種類型的集團居多;然而,發達國家的企業集團很少局限於國門之內,它們大都屬於跨國集團,以至於人們很難找出企業集團和跨國公司的區別。人們所熟知的通用、奔馳、豐田、日立、鬆下、現代、大宇、摩托羅拉等,既是企業集團又是跨國公司。
5.按企業集團的規模可分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企業集團
有些企業集團隻有兩三家不大的成員企業,這是小型企業集團;有些企業集團就其資金、利潤、銷售額、雇傭人數以及在全球的覆蓋麵來看,其規模都是驚人的。例如,美國的洛克菲勒、摩根、杜邦等十大財團,德國的克虜伯、西門子集團,日本的三井、三菱等六大集團,韓國的三星、現代、大宇三大集團,中國的石化集團等,它們是特大型集團。關於大型和中型企業集團,並沒有一個量化標準,隻是相對而言。
在組建企業集團時,不管組建者是否有意識地模仿別人的模式,但隻要他們將自身所要組建的模式與既存的模式進行對比,他們實際上也就是在“選擇”集團模式。作為一個明智的組建者,應該在借鑒國內外集團模式經驗的基礎上,尋找一種適合自身發展的合理模式。那麼,什麼是企業集團的合理模式呢?一般而言,能夠適應集團發展要求的模式就是合理的模式。如果能保證該集團發展得更好、更快,則是最恰當的模式。具體來說,模式選擇應遵循如下標準:
(1)有利於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集團經營的重要優勢在於能夠發揮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作用,實現各種資源的重新合理配置。隻有那些能夠優化生產要素組合的集團,才可能成為一個合理的集團模式。
(2)有利於發揮核心企業的核心作用。能否發揮核心企業的骨幹作用,實現對其他成員的領導和影響,是企業集團的運轉是否成功的關鍵。如果核心企業未能充分展示其導向和協調作用,集團就很難得到健康發展。核心企業的核心作用是實現集團優勢的關鍵環節。
(3)有利於分散經營風險。與其他組織形式一樣,企業集團本身存在著以下一些固有的缺陷:①由於內部融資市場的存在,企業集團有一種內在的擴張衝動,因而多角化經營往往是多數企業集團的一個重要特征。但是,如果集團內部缺乏相應的戰略規劃單位和合理的業務結構,或者缺乏對戰略決策高層的有效控製和監督,這一戰略的推行往往會導致集團規模的盲目擴大、業務戰線的過度延長和集團戰略的分散,容易造成集團內部的資源重複配置和集團核心競爭力的喪失。②企業集團建立內部市場,雖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但卻極易導致集團的封閉性和對外部競爭的排斥。長此以往,集團內部的供應商和業務單位的經營效率將會下降,從而影響到整個集團的效率。③企業集團的存在極易造成勾結和市場壟斷(尤其是同類廠商的橫向聯合),通過操縱市場來獲取壟斷收益。在這種情況下,集團的收益恰恰是社會的損失(王國順,2006)。
企業集團的控製問題越來越受到企業界和理論界的重視,為此,本書專門作為一節進行介紹。